当前位置: 华文星空 > 心灵

假如开发商画三亿买地,结果挖出古墓群,国家会怎么做?

2023-07-01心灵

这是个很好的问题。

按照以前的做法,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地下有遗址,必须上报给当地文物局,等待考古队过来作抢救性发掘。

如果这个遗址不甚重要,就等考古队发掘结束后,开发商才能继续进行施工。这个中间停工的损失,国家非但不补偿,还得由开发商来出发掘的费用。

这其实很难说是合理的。开发商往往是借债拿地,利息很高,租借设备的费用每天也得交,停工期间人员工资也得照发,每拖一天都在蒙受巨额经济损失。

如果说是特别重要的遗址,需要原址保护,后续要建博物馆或者遗址公园,这种情况怎么处理,我专门询问了一个在考古所工作的同学:

如果遗址很重要,那土地就由国家收回,具体怎么补偿开发商,是换地块还是怎么操作,这个就由地方上和开发商协商,这个就是灵活处理,没有一个具体的解决方案。

所以,以往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古墓等遗址,一般来说开发商都隐瞒不报,直接刨掉,给参与的工人各发一笔封口费;如果有文物,也就私下分掉。这种故事我已经听很多朋友讲过了,天南海北各种版本都有。

除非遗址范围太大,或者刨出遗址时边上人多嘴杂,遮掩不住,才会依法上报给文物局。

上报给文物局后,由当地考古队来抢救发掘,这个中间可做的文章也很多。听说不少开发商会拿钱给考古领队,要求加快进度。如果钱不到位,有的考古工作进程就拖拖拉拉一直结束不了(当然这应该是个别现象,吧)。

当然,也有的开发商很强势,是地方一霸,这时候考古队往往就没好果子吃。前几年有个新闻,考古队员被开发商找来的城管给打了,这就属于闹得比较大的。

扬州两名考古工作人员在考古现场被打,江苏省文物局介入调查

就是说考古发掘还没做完,地方上就把地卖给了开发商,开发商要建设时发现有考古队碍事,找城管来「清场」的。虽然和「建设过程中挖到遗址」细节不同,但本质上都是由于考古发掘影响施工建设导致的。

虽然闹得比较大,但也就是把打人的城管给拘了几天,处分了几个街道干部,开发商是啥事没有的。刚开始新闻还披露了开发商和开发地块的名称,后面新闻就统一口径,说是因为城管觉得考古队的设施是违建,考古队员没有出示证件,才被打的。这个理由可以说是非常搞笑了,把开发商给摘得干干净净。

当然,以上这些情况,在去年开始,得到了很大的改善,那就是「考古前置」政策开始在各地实施落地了。

所谓「考古前置」,就是说国家在出让土地、实施建设以前,要先进行考古勘探,探明建设用地下方是否有古墓葬、古遗址;如果有,就提前进行考古发掘,如果发现重要遗址,在规划阶段就停止出让、建设;如果遗址不太重要,就在发掘结束后再交付土地,实现「净地出让」。发掘的费用,由当地财政部门拨专款供用。

这个概念是由南京大学文化与自然遗产研究所的贺云翱老师提出的,首先在江苏南京落地,从去年开始在全国推行。我想,这应该是近年来对文物保护最有效、居功至大的一项政策。

这个政策直接把施工建设和考古发掘的矛盾从根本上消除了。在没有「考古前置」政策以前,开发商拿到地以后,就热火朝天展开建设;施工过程中发现遗址,对于建设方来说,属于「黑天鹅事件」,把原本的施工进程、工时预期还有资金规划都给搅乱了。别说大部分「本非善类」的开发商,就算老板本人热心文化事业,也不会拿自己的公司命运开玩笑。

有了「考古前置」政策以后,对于开发商来说,拿到的是一块「净地」,不用担心意外事件打乱进程,自然可以放心施工;对于考古队来说,没有了来自地方政府和开发商的压力,发掘资金和期限都很稳定了,如果挖到重要遗址就按程序正常上报,修改用地规划是上头的事,也不用多操心。

要说这个政策有什么缺陷,那就是实施得太晚了。过去二十年,是经济增速最快的时代,各种地方基建项目「从无到有」,基建对象的覆盖面积前所未有的广大,下方一定有巨量的古代遗址,不知有多少就稀里糊涂被破坏掉了。现在推行这项政策,也算是「亡羊补牢」,尤未晚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