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金融监管和证监会,三部门其实有自己更重要的事情要做,且之前明显没有发挥好作用,现在的做法到底是亡羊补牢还是抱薪救火,也很难判断,主要还是对人性的考验而非规则。
1)在投机过热时收紧货币供应
过去十几年,央行连年做不到货币供应与名义GDP的基本匹配,意味着货币供应总是过剩的,任何经济体都表现出,过量的货币涌入市场,要么推高通胀,比如前几年的欧美,要么推高资产泡沫,后者更常见一些,我们经济体房地产投机过热的时候,应该发挥逆周期调控的作用,而是再加一把火,比如2014年之后的宽松货币政策,结合地方限购限售和抑制土地供应,错过了资产泡沫最该抑制的机会,导致的结果是信贷更大的投向了房地产,现在大家不要只看到居民的存量房贷和房企的存量贷款,还有大量的以土地为抵押物的银行贷款,把整个金融体系的安全牢牢的和房地产捆绑在一起,你让他们投科技企业,大银行都只认房子作为抵押物,更何况村镇银行,能做的只是挖掘居民储蓄和负债,靠着垄断地位赚钱罢了。
2)金融创新与监管缺失
远处的就不说了,近几年的金融暴雷密集发生,要说最大的还不是各种信托暴雷,而是房地产特色预售制的暴雷,2020年就和一些人产生了激烈的争辩,核心就是烂尾楼会不会大规模爆发,当时对方的观点是监管资金不可能随意挪用,且建设成本本身占比较低,后者是对的,但前者现在看来并不牢靠。整个特色庞氏信贷的崩溃,和整个链条的所有人都脱不开关系,但每个人都没有直接伤人,却造成了巨大的社会悲剧,这就导致都有责任的时候,就形成了更加稳固的利益共同体,大家也就都没有责任了,代价自然也要有人承担。
3)以债养债并非止损的办法
过去三年也基本验证了一个观点,不能光靠道德和人治来左右数万亿,数十万亿规模的信贷问题,这东西基本是无底洞,最具讽刺的就是化债,1万亿化成2万亿,2万亿可能未来化成4万亿,还未必能解决烂尾楼问题,这就是代价和收益的评估,以前的模式不愿意改正,路径依赖的结果是过去怎么分利,现在还是怎么分利,信息还不透明,你总得让出钱的人知道现在的进度,出事房企的资产负债状况和资金缺口,光靠你们内部几个人协商而非社会监督,这个事情就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再说这些人的信用本身就已经所剩无几了。怎么定义正常经营,资不抵债以债养债算不算正常经营,什么标准,谁来认定,谁来放贷,谁来监管,都缺乏信用。
所以现在三个部门真正应该做的是自己的分内之事,稳定的货币,不能以牺牲大众的货币购买力去填坑,稳健的金融,查漏补缺,不说以后的问题,就是现在整个金融体系的诸多投资品,金融市场的投资者利益保护做好,投资有亏损很正常,但不能是转移资产后的暴雷,理赔也是要守住资金池子的,不能每次出事发现钱早就没了。
过去高度依赖以土地和房地产为锚的印钞,房地产下行周期,不可能不收到影响解决问题,且其中本身监管不力导致的金融体系风险更大,不要总以为金融危机是发生在别人身上,其他时间,离自己很远的事情,要做的往往不是挖肉补疮,有时候是需要做取舍的,什么都想要的结果可能是什么都得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