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汽车是雷军宣称的人生最后一次创业,首辆车投入3400名工程师,研发费用超100亿,首辆车的成败直接关系到小米汽车的成败,对雷军和小米来说,绝不能容忍任何低级错误
但是这个关键的节骨眼上,自家三名员工竟然为了一点「咨询费用」,明目张胆的参加外部卷商的研讨会。当然也有大V透露过,拿一点好处费参加这种卷商咨询会在一些行业属于擦边行为,企业一般睁只眼闭只眼也就算了。但是小米汽车对于雷军对于小米实在过于重要,这个时候擦边相当于摸了老虎屁股,小米只能重拳出击了
依据我国【刑法】规定,泄露商业秘密如果构成犯罪的,可以按侵犯商业秘密罪追究刑事责任,依据犯罪情节进行量刑。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小米已经决定对三名员工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为了杀鸡儆猴,估计这几个处罚不会轻
另外一件事就是媒体签署了保密协议,但是不遵守协议,提前泄露了拍摄内容。这就属于是既没有法律约束感又没有道德约束感的媒体人了
这种情况,在手机等数码产品上也经常见到,违反协议就承担后果,有媒体认为自己提前抢跑获得的收益大于和厂商签订的协议的违约金,会有故意提前抢跑的现象
但还是跟上面说的一样,雷军和小米对小米首辆汽车的重视程度很大,选择把事情公开出来,以最大程度的惩罚进行警告,否则一个媒体抢跑,没有动作,接下来就会有第二个、第三个...
没有神秘感的发布会,一定会影响产品声浪,进而影响关注度,进而对意愿、订单、销量产生不可控的影响
不知道300万对于这两家媒体来说,是不是小于其抢跑的流量收益?但小米高调出告示之后,其他企业新品发布大概率不会邀请这两个媒体人了吧
小米自己的损失肯定是远大于300万*2的
其实数码产品近几年已经深受泄密其害,小米汽车这次重拳出击,我个人是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