腦下垂體瘤是常見的內分泌腺腫瘤,妊娠期合並腦下垂體瘤的患者在臨床上並不少見。腦下垂體瘤通常呈現良性生長,雖然大多數情況下病情較為穩定,但 妊娠期間由於激素水平的劇烈波動,可能會導致病情加重或發生並行癥。因此,妊娠合並腦下垂體瘤的治療需謹慎,目標是確保母嬰安全,同時避免對腦下垂體瘤的過度幹預 。
### 1. **腦下垂體瘤的分類與妊娠期影響**
腦下垂體瘤根據腫瘤大小和激素分泌特征可分為以下幾類:
- **泌乳素瘤**(最常見):過度分泌泌乳素,常導致月經不調、乳溢等癥狀;
- **生長激素分泌瘤**(GH瘤):導致肢端肥大癥或巨人癥;
- **促腎上腺皮質激素(ACTH)分泌瘤**:導致庫欣病;
- **非功能性腦下垂體瘤**:不分泌激素,主要透過壓迫周圍組織引起癥狀。
妊娠期間,體內的激素水平發生顯著變化,尤其是雌激素和孕激素的增加,這可能引起腦下垂體瘤的增大或癥狀加重,特別是在泌乳素瘤和其他功能性腦下垂體瘤中。此外,妊娠時由於體積增大,腦下垂體瘤可能對視神經、視交叉等產生壓迫,導致視力障礙和其他精神官能症狀。
### 2. **妊娠合並腦下垂體瘤的管理原則**
妊娠合並腦下垂體瘤的治療策略應以母嬰安全為核心,盡量避免對胎兒的影響,同時合理管理腫瘤生長。治療方案的選擇主要取決於以下幾個因素:
- **腦下垂體瘤的型別和大小**;
- **妊娠的期數**;
- **癥狀的嚴重程度**;
- **患者的全身健康狀況**。
#### 2.1 **無癥狀或癥狀輕微的腦下垂體瘤**
如果腦下垂體瘤在妊娠期間沒有引起明顯的癥狀,且腫瘤體積沒有明顯增大,通常可以選擇**觀察和定期監測**。 這類患者需要在妊娠期間進行定期的磁共振成像(MRI)和激素水平檢測,以評估腫瘤是否發生變化。
- **泌乳素瘤**患者可能會由於妊娠激素變化導致泌乳素水平輕度升高,但如果沒有臨床癥狀(如乳溢或月經不調),可以不幹預。
- **非功能性腦下垂體瘤**也應定期進行影像學監測,觀察腫瘤大小變化,確保沒有壓迫神經的情況發生。
#### 2.2 **有癥狀的腦下垂體瘤**
若患者出現因腦下垂體瘤引起的精神官能症狀(如視力模糊、視野缺損)、劇烈頭痛或內分泌失調(如糖尿病、腎上腺功能不全等),則需要進行積極幹預。
- 對於**泌乳素瘤**患者,妊娠初期通常盡量避免使用藥物,因為溴隱亭和卡麥角林等多巴胺激動劑可能對胎兒有一定影響。妊娠中期或晚期,如癥狀加重,則可在醫生指導下使用藥物治療,尤其是卡麥角林,相對較為安全。
- ** 非功能性腦下垂體瘤**若出現壓迫癥狀(如視神經受壓、劇烈頭痛等),則可能需要考慮手術治療。盡管妊娠期手術有一定的風險,但對於急性並行癥(如視力急劇下降)的患者,手術可能是必需的。通常選擇**經鼻蝶竇切除術**,該手術方式對妊娠的影響較小。
#### 2.3 **功能性腦下垂體瘤的特殊處理**
- **生長激素分泌瘤(GH瘤)**:妊娠期間,GH瘤通常表現為病情穩定或輕微惡化。然而, 由於妊娠期體內生長激素水平本身較高,因此大多數患者的癥狀不會顯著加重。對於癥狀明顯的患者,可考慮產後進行治療 。
- **ACTH分泌瘤(庫欣病)**:妊娠期間,ACTH分泌瘤可能導致庫欣症候群的癥狀加重。治療上主要依賴藥物控制,通常選擇較為安全的藥物如**酮康唑**等,或者采用**手術切除**,但要考慮妊娠期手術的風險。
#### 2.4 **藥物治療的選擇**
藥 物治療在妊娠期間應謹慎使用,尤其是溴隱亭(Bromocriptine)和卡麥角林(Cabergoline)等多巴胺激動劑。這些藥物對胎兒可能有一定的風險,因此一般建議在妊娠中期後使用,且需在醫生指導下使用。
- ** 溴隱亭**在妊娠期間的使用較為常見,但長期使用可能增加胎兒異常的風險,因此需要權衡利弊。
- **卡麥角林**相對較為安全,但使用時仍需謹慎,盡量避免在妊娠初期使用。
對於其他型別的腦下垂體瘤,藥物治療的選擇取決於腫瘤的激素分泌特點和臨床癥狀。部份患者在妊娠後期需要使用糖皮質激素(如氯噻噸)來調節體內激素水平,確保母嬰健康。
#### 2.5 **分娩方式的選擇**
對於妊娠合並腦下垂體瘤的患者,分娩方式需要根據患者的具體情況決定。 一般來說,如果患者的腦下垂體瘤較小且癥狀不明顯,可以選擇自然分娩。但若患者有嚴重的視神經壓迫癥狀或巨型腦下垂體瘤,則可能需要剖宮產,以減少分娩過程中對視神經的進一步壓迫。
### 3. **總結**
妊娠合並腦下垂體瘤的治療策略需要根據腫瘤的型別、大小、癥狀及患者的妊娠期進行個體化治療。對於無癥狀或癥狀輕微的患者,可采取觀察和定期監測;對於有癥狀的患者,則需根據具體情況選擇藥物治療、手術治療或其他幹預手段。在妊娠期間,藥物使用需要特別謹慎,避免對胎兒的負面影響。總之,妊娠期腦下垂體瘤的治療策略應以保障母嬰健康為主要目標,同時確保合理的病情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