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線上1月16日訊 近日,廈門市同安區人民檢察院釋出一則案例,曝光了「減肥」果凍背後的秘密。
2022年3月,王某成立廈門某食品有限公司,主要業務為代加工生產酵素果凍、固體飲料、壓片糖果等食品。王某分別僱用肖某與管某,擔任公司管理人員和現場生產負責人。同年,該公司接到了泉州一家企業委托,生產包括膠原蛋白肽果凍、益生菌果蔬果凍等多款產品。為了達到客戶要求的「促排減肥」效果,王某與其團隊向這批產品添加了未經科學驗證且未知來源的「益生菌粉」「決明子粉」等物質,隨後便將這些不合格商品推向市場銷售,從中非法獲利人民幣12萬余元。
之後,這件事被人發現並舉報給了相關部門。經市場監管部門送檢及司法所鑒定,上述果凍制品內含有某種「酚丁類」物質,屬於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一旦長期過量攝入,可能會對人體產生一定毒副作用,影響健康,甚至危害生命。泉州某公司已經出售給消費者產品,數額為人民幣29495元。
該案偵查終結後被移送同安區檢察院審查起訴。經審查認定,本案構成單位犯罪,廈門某食品有限公司及王某、肖某、管某的行為,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同安區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同時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同安區法院采納起訴意見,廈門某食品有限公司被判處罰金人民幣十五萬三千元;王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罰金人民幣五萬元;肖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撤銷緩刑,合並執行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罰金人民幣十四萬元;管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罰金人民幣一萬二千元。在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部份,該公司需承擔產品銷售價款十倍即人民幣294950元的懲罰性賠償金,目前已全額賠付。
(記者 余晶 通訊員 同檢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