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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麽總有一些人認為電競不配叫做體育?

2018-08-30體育

體育這個詞,帶著教育教化的意味,甚至被賦予了一定神性,用來概括一切競技計畫的話,很顯然不準確。

傳統概念裏的體育,比如足球、籃球、桌球、跑步、體操、遊泳等等。

實際上都是遊戲,不必達到職業級別才能玩,任何人任何水平都可以玩,都可以找到樂趣。

所以,這一類要身體力行的遊戲,不妨叫做「運動遊戲」。

圍棋、中國象棋、西洋棋等等,「智力遊戲」或者「賽局遊戲」,都可以。

「電子遊戲」本身就存在了。

目前爭論電競是不是體育,實際是在競技層面上。

那麽如果都歸入遊戲這個大類,再繼續細分,直到競技(或比賽)這個層面。

就有「運動遊戲競技」、「智力遊戲競技」、「電子遊戲競技」等分支。

如此分類肯定不科學嚴謹,不過不重要,這裏只是說個概念。

總之這樣的話,各種遊戲在競技層面上就不存在對立沖突了,完全可以同時共生。

都是水,但井水不犯河水。

沒人會糾結,都是貓科動物,為什麽總有一些人認為獅子不配叫做家貓?家貓不配叫做獅子?

按遊戲來分類不就完美解決問題了?即便是奧運會想收編電競,也就順理成章了。

其實本來,奧運會的希臘文Ολυμπιακοί Αγώνες,意思是奧林匹克比賽;法文Jeux olympiques,意思是奧林匹克遊戲;英文Olympic Games就不用說了。即便是亞運會,也叫做Asian Games。那麽為什麽要把遊戲活動,比賽活動限制到只能「運動」?

如果電競是不是運動存在爭論,但總不能說不是遊戲、不是競技、不是比賽吧?

原本的體育,專心做好教育教化的工作,或扮演帶著神性的敘事角色就行了。體育可以是遊戲下的一個分支,也可以是教育下的一個分支,和競技的關系就隔很遠了。

只是,遊戲這個詞在我們這裏,承擔太多不必要的誤會和惡意了,甚至在很多語境下直接就是個貶義詞,這個情況下怎麽可能讓帶著神性的「體育」屈尊於帶著原罪的「遊戲」?

所以,只能無盡無限的爭論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