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華文星空 > 體育

中超和 CBA 的俱樂部的名字真的很難聽嗎?

2019-12-25體育

真想起一個裝逼的球隊名稱,請移步日本J聯賽,這裏幾乎就是足球隊名裝逼教科書,隨便舉幾個例子:

名古屋グランパスエイト (Nagoya Grampus Eight)

サンフレッチェ広島 (Sanfrecce Hiroshima)

橫浜F・マリノス (Yokohama F・Marinos)

簡單解釋一下,第一個「Grampus 」原是英語中的虎鯨,正好又代表了歷史上名古屋城天守閣中的一個虎頭魚身的動物形象「金鯱」,「eight」來自名古屋市的市徽「丸に八」。

第二個「Sanfrecce」是日語「三」(san)加上個義大利語詞「frecce」,指弓箭,整個意思來自日本戰國時代,廣島市所在的中國地區的著名大名毛利元就教子的典故「三本の矢」(其實就是那個聽爛的「箭矢捆在一起掰不斷」的典故)。

第三個「Marinos」是義大利語中的「海員」,而前面的字母F來自橫濱市另一支球隊Yokohama Flügels(橫濱飛翼),「Flügels」是德語的「翼」,1999年時兩隊合並,保留Marinos為隊名主體,而把Flügels寫成字母「F」加到隊名中。

=======================

現在可以看到,J聯賽式裝逼法的基本原則:第一,堅決不用母語;第二,原則上歐陸各國語言隨便挑,但不到萬不得已別用英語,非要用也得是一般人看不懂的,如「grampus eight」,還有著名的「antlers」(鹿島鹿角);第三,起號外語名後直接音譯回本語言。

按這個原則,中國球隊隊名的裝逼化改造輕而易舉,具體討論幾個例子:

廣州恒大—— Guangzhou Evergrande —— 廣州埃弗格蘭帝 (外文名不變,這個半英語半拉丁系的「evergrande」已經有點裝逼感了)

北京國安—— Beijing Eintracht (德語:和平,前國腳楊晨效力過的法蘭克福隊的隊名就有這個詞)——北京艾因查赫特

上海申花—— Shanghai S. Fiore (義大利語:花,S正好同時代表「上海」和「申」的首字母)——上海S·菲奧雷

其他球隊同理,基於現在的名字,丟到法、德、意、西、葡語中轉譯一下(別太爛俗的英語也行),最後音譯回來。至於CBA的北京鴨、上海東方大鯊魚之類,改起來就更簡單了(中超問題是贊助的企業名大多是兩個作形容詞的字,不太符合一般隊名的風格), Beijing Canard (法語:鴨), Shanghai Tiburón Oriental (西班牙語:東方的鯊魚),隨便開個機翻軟體易如反掌。不過CBA的問題是N多球隊的名字是「XX虎」,可「虎」在整個印歐語系中都跟「tiger」很像(其實都來自Tigris,即底格裏斯河),裝逼感不太夠。

當然,現世界線中也確實有一支隊伍幾乎屬於這個畫風,即已經解散的「廣州松日」,對外名稱是「 Guangzhou Matsunichi 」,這個直接拷貝日語的「Matsunichi」就有點感覺了。

==============================

話說回來,中國的體育隊名跟平時能聽說到的國外體育隊伍的最大區別,顯然是隊名裏無處不在的企業冠名,而題目裏所謂的「難聽」感,應該也是來自隊名裏突兀的企業名稱。相比早期的武漢紅桃K、廣州太陽神等,現在足球界這種以地產企業為主導的名稱已經好聽多了。其實,體育隊伍普遍性由企業冠名的習慣,可以說是整個東亞體育圈的標誌特征,不止大陸地區,日、韓、台的職業體育界裏,企業冠名球隊都是相當普遍的現象,這進一步反映的是東亞職業體育普遍由企業主導俱樂部財政的特點。

而我們平常聽說的其他體育隊伍,無論歐洲足球還是美國職業聯盟,似乎都沒有企業直接命名的傳統(當然賽車、自由車這類跨國計畫除外)。不過這兩者沒有商業冠名的原因並不一樣。歐洲的體育俱樂部模式在始創期普遍帶有非盈利組織的色彩,它們的主要目的是扶持本隊所在地域的整體體育發展,直到現在,歐洲俱樂部裏還有諸如德甲「50+1規則」、西甲的俱樂部會員制等維持俱樂部財政獨立性的規定。所以絕大多數歐洲俱樂部都創始於二十世紀上半葉乃至更早,並一直維持著前職業體育時代的傳統,俱樂部必須有一定的商業獨立性,不能隨便賣身公司。

而近年來爭議很大的紅牛集團,就是因先投資球隊,然後直接粗暴地冠名球隊的做法引發了足球界的極大不滿。紅牛集團進軍德國時,即便德國足協不允許企業持股超半數,也禁止企業冠名(只有本來是拜耳廠隊的勒沃庫森例外),但它們鉆了足協管不到德國地區業余聯賽的空子,收購了萊比錫一支第五級聯賽隊伍,再把商標「Red Bull」改成「Rasen Ballsport」(草地運動),簡稱RB萊比錫,然後把隊徽上的紅牛商標模糊化,最後成功拿到了德國聯賽牌照,並一路升入德甲。於是,紅牛集團和RB萊比錫的這一做法引發了德國足球界的震怒,RB萊比錫甚至透過紅牛集團的內部關系,直接從另一支紅牛集團控制的奧地利球隊薩爾斯堡紅牛挖人,這種破壞足球界營運規矩的做法更是使RB萊比錫聲名狼藉。

RB萊比錫隊徽上的刻意模糊化的紅牛商標和合法的胸前廣告的對比

所以,歐洲俱樂部隊名實質是一種「標識名稱」,俱樂部名稱通常分三部份:地點、標識、前/字尾(通常是football club,即FC)。一般前/字尾必須要有,地點和標識可以只有其一,如FC Barcelona、Arsenal FC,也可以兩者皆有,如Tottenham Hotspur FC。但 很重要的一點是——名字不能改! 標識名稱一旦變更,這個隊就不是同一回事了。英超的胡爾城「Hull City」就曾數次嘗試改名為「Hull Tigers」,但都被足協駁回。而蘇超的格拉斯格格拉斯哥流浪者破產後,就透過改名為「Rangers FC」的方式宣示了自己的「改頭換面」。

而另一方面,美國式商業聯盟之所以沒有商業冠名,是因為美國式球隊在經濟上依附於NBA、NFL這樣進行統籌商業運作的上層組織,聯盟下屬的每一支球隊通常由聯盟授權,全部歸某個人或組織所有,而球隊本身是個流動資產,隊名本身只是一個商標,所以會有「西雅圖超音速」突然變成「俄克拉荷馬雷霆」的情況出現。而基於封閉式聯盟的特性,球隊在財政上受聯盟限制(所以會出現薪資上限、勞資談判這類的特色現象),原則上也就不容許商業公司直接介入球隊營運,甚至連球衣廣告都不允許(所以美國富商一般都是以個人名義持有球隊,而不會動用自己公司的名義)。其實不單美國,澳洲、印度等有發達的封閉式體育聯盟的國家的球隊名也都和美國類似(地名+復數名詞)。

========================

回到東亞體育。對整個東亞的職業體育來說,影響最深遠的其實是 日本的職業棒球 ,這應該是東亞範圍內最早的職業聯賽系統。而日本職業棒球從創始的一開始就帶有濃厚的「 企業下屬球隊 」性質,日職棒最早的兩支球隊,就是戰前由東京讀賣新聞社創立的讀賣巨人,和大阪阪神鐵路創立的阪神虎,這兩隊的商業關系一直持續近一個世紀至今。在此之後,日本職棒就一直延續了企業冠名球隊的傳統。實際上,日本幾乎所有體育計畫(包括足球)都是以「廠隊」模式發端的,運動隊實質上是某企業的一個業務部門,營運直接受企業財政排程,受企業的人事安排掌控,而聯賽實際上是「企業交流賽」(對於這一點可以參考去年的講橄欖球的日劇【比賽結束】)。只是當一個運動發展到職業化程度後,「廠隊」也就直接招募從事運動業務的「員工」,而非自己真正意義上的員工。至於現在的日本J聯賽為何變成了一開始提到的那種中二風格,是因為90年代日本創立職業聯賽時效仿歐洲,不允許企業冠名,但J聯賽球隊仍然受企業的控制,比如前面說到的橫浜F・マリノス,它起初就是日產汽車的廠隊,現在日產依然在球隊中控股80%。

日本這種企業主導職業體育的傳統深刻影響了之後整個東亞的職業體育執行模式,包括南韓的足球、棒球,台灣地區的棒球,以及大陸90年代後的足球、籃球(國安、申花也是企業名),乃至其他計畫。這也是對於東亞這種大多發端於近幾十年的職業體育系統來說比較合理的模式,因為東亞既沒有歐洲那種歷史跨度極大的綜合俱樂部,也沒有美國式商業聯盟的財力基礎,但東亞最不缺的就是大型企業或集團。所以,東亞體育基本就是「 先有企業再有球隊,一家走了就找下家,真沒接盤了球隊直接解散 」的營運模式,你甚至都不能說這是企業在透過冠名球隊來做廣告,因為球隊本身就是企業辦的。而遇到天津權健這樣的贊助企業被直接一鍋端的情況,自然也就顯得尷尬無比。不單中國足籃聯賽,整個東亞範圍內受企業主導模式影響最搞笑的是台灣地區的「中華職棒」,本來台灣的棒球聯賽系統就沒有幾支隊,中途還爆發了一系列醜聞,導致一大批贊助商結束,最後楞是只剩下了四個隊,隊名則成了「統一7-ELEVEn獅」「Lamigo桃猿」這種怪異的畫風。

參考

西班牙人人爭當足球球星,為什麽籃球還那麽強?

為什麽足球的塞爾提克隊是「Celtic」,而籃球的塞爾提克隊是「Celtic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