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計畫之所以吸引人,大致有 5 大理由:
- 規則簡單,成本低,群眾參與度高 :比如跑步、遊泳等;
- 很刺激,能讓人興奮 :比如賽車、拳擊等;
- 競技性、對抗性強 :比如各種球類運動;
- 有美感,給人視覺享受 :比如花式滑冰、體操等;
- 有深度,非常考驗謀略 :比如棋類,當然也包括很多球類。
像足球這種常見運動,5 大理由幾乎全占,大部份運動至少也能占個 2~3 個理由。
而冰壺呢,只能占半個:它規則復雜、場地和器材成本高、脫離群眾;節奏緩慢、不太刺激,也無直接對抗;運動本身沒有美感,無論是投壺還是拖地都不美觀;雖有一點謀略成分,但也非常有限,復雜度和棋類、電子競技等完全不可比。
換句話說, 這項運動費錢,但運動的性質註定讓它很難有什麽收視率,更難以職業化,本來註定只能成為有錢人的消遣。 在我看來,它應該和馬術、高爾夫的地位類似,甚至不如。
而事實卻是,它長時間霸占體育頻道的轉播時間,唯一的原因是中國隊曾經有一定競爭力。
對於熱愛體育的人來講,當然容易覺得無感,甚至莫名其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