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3 補充:
1.步頻和步幅是跑步的初階數據,此外還有觸地時間、騰空時間/騰空比、垂直振幅、觸地平衡……等高階數據。 如無法滿足初階數據(的前提),只追求高階數據沒有意義。
即,「只要保持身體平衡,車拉著步幅肯定加大,那觸地時間短一些人就能跑起來(不倒),也就能達到這個速度」的觀點理論上很正確,實際卻很要命……因為,步頻步幅達不到,其它高階數據只達到一項,其他項也是實作不了的,到時候還是會被拖著走。
2.另外提示一下博爾特的高階數據,他跑百米的 平均觸地時間是78毫秒,騰空比0.5,騰空時間156 ——這個觸地時間還平均了起跑階段,實際途中階段更短。
不能。輕則拉傷,重則送命。
先是一道簡化的數學題: 速度=步幅×步頻
博爾特的 平均步幅約為2.33公尺 。即 你往前跑/邁出一步,步長能達到這個長度 。
這還只是平均數。在比賽最後30公尺,也就是身體完全直立、達到並維持在最高速度時,博爾特的步幅差不多為2.67公尺。
——對應的,一般成年人走路的步幅0.65公尺左右,慢跑通常在0.7-1公尺左右,馬拉松的頂尖選手步幅差不多能接近自己身高長度。而博爾特身高1公尺95,步幅比自己身高要長的多。
博爾特的 平均步頻差不多250 ,北京奧運會跑9秒69那次的步頻是252,即 每秒跑4.2步 。比賽的最高步頻到過264。這個 @蘇炳添 更誇張,因為個子小(1公尺71)步幅小,步頻尤為誇張,他跑9秒99的步頻是288,即每秒4.8步。
——普通人慢跑的步頻在140左右,長跑有個「步頻180」的說法,即建議人們以較高步頻跑步(步頻180指你在一分鐘內跑180步,平均每秒3步),能做到步頻180的已經是業余跑步愛好者裏非常優秀的了。博爾特們每秒4.X步的頻率有多誇張可以自己想象一下。他們的這種步頻,肉眼根本數不清。
而觸地平衡、觸地/騰空比、擺臂頻率、垂直振幅……之類的跑步其它考量都先不考慮(實際上這些都很重要)。假使真的有輛車「拉著」: 想達到博爾特的速度,要麽步幅驚人的長,要麽步頻驚人的快,且能彌補另一項缺少的(比如步長只有1公尺2可步頻能達到每秒跑8步)…… 否則只有被拽倒拖地的可能。
再是有點對比參照意義的跑步機極速嘗試。你見過的最精彩的行銷案例是什麽?回答裏有個類似的「低配版」:
瑞安·霍爾(Ryan Hall)是美國馬拉松最快成績創造者,2小時04分58秒 。 他的平均配速達到2分59秒——也就是42公裏跑下來,每跑1公裏用時不到3分鐘,折合 每百米不到18秒 。某年他的贊助商亞瑟士在紐約市中心放了台跑步機。跑步機以Ryan Hall跑馬拉松的速度行進,路人被邀請體驗下這樣的速度(當然身上裝著安全索),看看能堅持多久。
結果能堅持超過30秒的路人寥寥無幾(即這速度跑個不到200公尺都很困難了)。
跑過跑步機的都知道,在自動運轉的履帶上跑步實際上會更輕松一些。當速度提高時,為適應這個速度,人要麽增加步幅長度,要麽增加步頻。跟不上,就會被跑步機「甩」下來。
然而上面這個跑步機實驗,折算下來速度「僅僅」是100公尺跑進18秒,博爾特的速度差不多是它的兩倍 !
下面是NFL的29歲高齡新秀勞勃·吉爾(Robert gill)的極速奔跑。速度達到了40公裏/小時,吉爾堅持了約4.2秒:
視訊可以看整個過程,吉爾是先試探性的單腳多次放上履帶,然後拽住扶手待身體適應速度,再放開手跑:
以40公裏/小時速度在跑步機奔跑 https://www.zhihu.com/video/1022625507388633088同樣為橄欖球運動員的查克·紐貝爾(Zac Newbell),大約38.5公裏/小時,他堅持了6秒鐘:
博爾特的巔峰速度能達到44.72公裏/小時,算上靜止-加速的時間,百米平均速度折合37.58公裏/小時——勞勃·吉爾和查克·紐貝爾在跑步機幾乎極盡了自己最大的步頻/步幅可能,短短幾秒的巔峰速度才算接近博爾特。
這兩人,勞勃·吉爾1公尺78,查克·紐貝爾1公尺72,身高與普通成年男性接近,可作為職業橄欖球球員,他們的身體素質要遠超普通人。忽略跑步機履帶傳送略微省力的效果,強如他們也僅僅能堅持很短時間,且依然沒有達到博爾特的速度。而這種速率,「身體素質普通」人的肌肉,可能瞬間就嚴重拉傷了。
所以——
身體素質普通的人,步頻、步幅與博爾特完全不在一個量級上,想靠外力拉拽來體驗博爾特的速度,輕則肌肉拉傷摔傷,重則直接GG……絕非危言聳聽。
PS:千萬別輕易在跑步機上嘗試能力之外的速度,很危險。
知乎機構號:運動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