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到這個問題時的狀態:
正常情況下,籃球運動員的終極目標一直是 以球員身份入駐名人堂 。
與之相比,75大算個der~
上面我只是輸出觀點,下面是擺事實講道理了。
想看觀點的,前文就結束了。
其實,從全稱上就能看出差距。
Naismith Memorial Basketball Hall of Fame
從全稱就看得出來: 名人堂的紀念意義>商業意義 。
名人堂建立的初衷是 為了喚醒人們別忘了那些已經退休的球員為籃球運動的發展作出的貢獻 。
至今不忘初心,因此導致名人堂多次入不敷出、瀕臨破產,磕磕絆絆地執行至今。
再看NBA的兩個周年紀念榮譽。
50 Greatest Players in NBA History
即,50大指的是 NBA歷史上50個最偉大的球員 。
50大的著眼點是 球員 ,名副其實。
NBA 75th Anniversary Team
75大指的是 NBA第75周年紀念球隊 。
落腳點是 球隊 。名為球隊實為球員,名不副實。
可能這就是為什麽75大排出了76個球員——這個外界質疑當代NBA在想啥的槽點,NBA卻壓根沒覺得算啥毛病。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