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最新釋出的【江蘇省老齡事業發展報告(2024)】顯示,全省13個地級市已全部進入中度老齡化社會,南通、泰州、鹽城、揚州四市更是進入了重度老齡化階段。這一嚴峻的老齡化趨勢,對養老服務體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是對老年人的護理需求日益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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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生子女護理假政策的調整
根據【江蘇省養老服務條例】,獨生子女父母年滿60周歲患病住院期間,獨生子女每年可享受不少於5天的帶薪護理假。然而,隨著老齡化的加劇和社會結構的變化,這一政策已逐漸不能滿足現實需求。為此,揚州、南通等地開始探索取消或放寬「獨生子女」限制,將非獨生子女也納入護理假的覆蓋範圍。
非獨生子女護理假的探索與實施
揚州市人大常委會頒布的【揚州市老年人優待條例】將於明年1月1日正式實施,該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子女每年享受累計不少於5天的護理假,護理假期間薪資福利待遇不變,不影響晉升或晉級。這一政策的實施,不僅體現了對老年人的關懷,也是對當前人口結構變化的積極回應。
各地政策差異與未來展望
目前,帶薪護理假政策由地方自行立法,各地標準不一。部份省份已將非獨生子女納入護理假物件,獨生子女每年最多可享受20天帶薪護理假,非獨生子女每年最多可享受10天。這一差異性表明,各地在制定相關政策時,需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以確保政策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專家觀點:政策應更具彈性和普惠性
江蘇省社會科學院社會政策研究所所長張春龍認為,所有子女享受帶薪護理假是可行的,取消「獨生子女」限制為各市政策調整提供了參考。民政部養老服務專家庫成員李靜建議,政府部門應根據群眾反映的最現實、最急迫問題,繼續調整完善政策,如進一步放開子女身份限制,對異地居住的子女適當延長護理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