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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責任如何劃分?律師到武漢公交集團答疑:鼓勵「見義勇為」,但建議平胡地解決問題

2024-12-08社會

12月3日,「最佳化營商環境 企業法律服務直通車」第二場法律宣講活動在武漢公交集團開展。講師團成員、湖北弘願律師事務所主任馮誌國律師擔任主講人,近200位公交一線員工在現場聆聽。

馮誌國律師主要圍繞與公交職工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法律問題,以及駕駛員行車途中經常遇到的情況展開講解,如「高空拋物如何免責?」「遭遇性騷擾如何維權?」「旅客霸座如何處理?」「見義勇為如何免責?」等等。

馮誌國律師。圖/九派新聞實習生 方帥

15年駕齡的公交駕駛員馮文傑說,他尤其關註公交司機「見義勇為」的相關法律問題。當自己想要去幫助他人時,心裏有時會有顧慮,可能會想到這裏可能沒有網路攝影機,怕被別人誤解,但更擔心自己需要承擔潛在的法律責任。

對此,馮誌國律師表示,法律上對於「見義勇為」具有一定的免責規定。如救助人因自願實施緊急救助行為造成受助人損害的,救助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1】公交司機:原來「見義勇為」是受法律保護的

九派新聞記者在現場看到,法律宣講現場氣氛熱烈,公交職工聚精會神,律師講到精彩處時,他們紛紛拿起手機或筆記錄。在問答環節,10余名包含駕駛員在內的職工提出了自己的法律問題,律師一一解答。

公交職工提問。圖/九派新聞實習生 方帥

公交駕駛員王金蘭向九派新聞表示,在工作中遇到有乘客需要幫助時,駕駛員應該正確地提供幫助。這場法律課堂讓她受益匪淺,當公交司機做了「見義勇為」的好事,只要是在合法的情況下幫助別人,原來這種行為是受認可的,也是受到法律保護的。

馮文傑告訴九派新聞,有時公交司機會遇到醉酒的乘客,有時遇到做出挑釁行為的路怒癥司機,透過這場法律講座,不僅有利於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識,也能增強自己在面對各種突發狀況時的信心和能力。

他說,車內常有乘客突發疾病,還有乘客在高峰時段時遺失個人物品,另外,駕駛途中常能發現有電動車或老人摔倒,「當別人需要幫助時,我都會挺身而出,因為我知道自己在做正確的事情。」他說。

「有次我在駕駛途中看到一個電子眼的網路攝影機著火了,於是我靠邊停車,用滅火器把火撲滅,讓公共財產免受損失,我認為這也屬於見義勇為。」他向記者回憶。

武漢公交駕駛員馮文傑。圖/九派新聞實習生 方帥

【2】律師:「見義勇為」應講究智慧和方式方法

法律課堂上,馮誌國律師在講解「見義勇為如何免責」時提到,保護他人的民事侵權免責分為三類:

一是侵權人責任,因保護他人民事權益使自己受到傷害的,由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如侵權人如果造成了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二是受益人補償,受益人可以給予適當補償。這裏的「受益人」是指受到侵權行為影響的人,例如被侵權人、受害人的家屬等。

三是救助人責任,救助人因自願實施緊急救助行為造成受助人損害的,救助人不承擔民事責任。例如,如果救助人在救助過程中造成了受助人的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不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課後,馮誌國律師在接受九派新聞采訪時表示,現在的社會不僅是法治社會,也是一個有溫度的社會,鼓勵公交司機去做「見義勇為」的事情至關重要,社會需要這樣的正能量。如果大家都做一個「默默無聞」的人,這個社會只會變得愈加冷漠。

但他也提醒,在見義勇為時,首先要保證自己和車上乘客的安全,以及周圍人的安全。「如果有條件,還是建議大家用更平胡的方式去解決問題。」

「我覺得見義勇為要講究智慧和方式方法,在保全大家人身安全的情況下,這種見義勇為其實是更有意義和價值的。」馮誌國律師表示,但當遇到特別不好溝通、有暴力傾向的一些人或行為,其有可能對受害人、見義勇為人甚至其他人造成傷害,在這種情況下,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來制止侵害行為。

馮誌國律師接受九派新聞采訪。圖/九派新聞實習生 方帥

馮誌國律師告訴記者,公交職工對生活上發生的法律問題非常關註,尤其是公交車廂內外的事故責任劃分問題,他們渴望學習專業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得到指導。

他表示,這類普法活動很有意義,律師近距離地走進公交職工,並與他們平等地進行交流,這種方式非常接地氣,而且能讓大家切身地感受到,律師來到他們身邊確實是提供幫助的,並非走形式。希望自己今天講到的法律知識和案例,能幫助他們解決生活中的現實問題。

九派新聞記者 曾怡婷 實習生 駱雯靜 張思懿

編輯 曾金秋

【來源:九派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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