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80萬元,到手只有67.2萬元,急著用錢的梁某不知道,緊隨其後的,是還不上錢後暴力追債帶來的恐慌,以及被起訴至法院又不敢應訴的委屈……直到檢察機關透過大數據篩查到這一案件、啟動監督程式依法抗訴,梁某才終於擺脫噩夢,回歸平靜的生活。
「哪能想到,這裏面水這麽深!」近日,當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區檢察院檢察官趙琦告知這件幾年前的民事糾紛案經法院重審後被認定為涉嫌刑事犯罪時,梁某感到很震驚。
大數據篩出多起怪案
「借款」裏竟有「保證金」
因借貸糾紛中經常出現透過收取服務費、保證金等「砍頭息」獲取高額利息的情形,為強化民事生效裁判依職權監督,2022年9月,金牛區檢察院透過成都市檢察院智慧民事檢察監督系統以「民間借貸」「服務費」「保證金」為關鍵詞進行篩查,發現劉某作為原告在成都地區提起了多起民間借貸糾紛訴訟,其中,訴梁某、陳某夫婦一案引起了檢察官趙琦的註意。
梁某、陳某夫婦經營著一家汽車4S店,還有一些其他生意,日子過得十分滋潤。2016年,梁某生意上急需資金周轉。「向銀行申請貸款,等到稽核完再放款,怕是為時已晚,這可怎麽辦才好啊!」正當梁某一籌莫展時,他接到了一通電話——
「我是××小貸公司的業務員,我們公司有貸款業務,如果您近期手頭緊張的話,可以考慮在我們這裏借款,利率和銀行的差不多,絕對不會坑你的。」
「你們公司正規不?借款需要什麽流程?」
「我們是正規貸款公司,絕對合規合法,只需要稽核一下你的借款額度,之後就能馬上放款……」
容不得多考慮,在對方一番緊鑼密鼓的「指點」下,梁某送出了自己的財產證明材料。幾天後,梁某再次接到那名業務員的電話。得知自己可以借款80萬元,梁某興奮地和妻子陳某一同趕往成都的一棟商業寫字樓,見到了辦理借款的業務員。業務員抱來了厚厚的一疊資料,沒有詳細說明情況,只是將每份資料直接翻到需要簽字的地方說道:「借款都是這樣操作的,合約內容和銀行的一致,你們只管簽字就好了,流程走完後錢就會打到你的帳戶上。」梁某和陳某並沒細看內容,稀裏糊塗地在那一疊厚厚的資料上簽了字。
字是簽完了,可錢卻沒有全部到賬:借款本金明明寫的是80萬元,到賬卻只有67.2萬元。後來,梁某被告知剩余的12.8萬元是服務費和保證金。因著急用錢,他也沒有深究。此後,他如期歸還了前五期的借款本金和利息,但因資金問題,無法繼續歸還剩余本息。不久,梁某收到了法院的傳票——一個名叫劉某的人將他們夫婦倆起訴至金牛區法院,請求判令二人共同償還借款本金40余萬元及約定的借期利息與違約金、逾期利息。
因之前已遭遇過小貸公司的暴力催債,梁某、陳某夫婦不敢去法院應訴。法院後經缺席審理,一審判決梁某、陳某歸還劉某借款本金40余萬元、借期未還利息4.8萬元,並支付相應的違約金。
趙琦查閱了該案的民事判決書後,發現法院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遂依職權啟動監督程式。當檢察機關聯系上梁某和陳某時,二人才知道,幾年前在借款時,他們和一家投資管理公司簽訂了【信用咨詢及管理服務協定】,還和從未謀面的出借人劉某簽訂了【關於保證金退還及罰沒的補充協定】。「他們提前從借款裏扣除的這12.8萬元保證金和服務費,原來就是‘砍頭息’啊!」梁某恍然大悟。
指導性案例指引
精準監督找到方向
「既然劉某在成都提起了這麽多起訴訟,在其他地區會不會也有呢?」帶著疑問,趙琦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上進一步查詢,結果讓他大吃一驚:劉某在全國各地提起的民間借貸糾紛訴訟居然達上萬件之多。經對部份案件進行仔細研究、比對,趙琦發現這些案件中,原告劉某送出的證據相似、借款模式和所涉法律關系相同,但法院在保證金、服務費是否應當被認定為借款本金方面卻存在同案不同判問題。
「這種透過關聯公司以服務費名義收取‘砍頭息’的借貸糾紛案件似曾相識。」經過查詢,趙琦在最高檢釋出的一批指導性案例中找到了某小額貸款公司與某置業公司借款合約糾紛抗訴案,該案指出,檢察機關在辦案過程中發現案涉小額貸款公司設立關聯公司,以收取咨詢費、管理費等名義預先扣除借款本金、變相收取高額利息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金額認定借款本金並依法計息。透過與這起指導性案例進行對比,趙琦發現,劉某起訴的案件與指導性案例在借款模式、借款目的、相關主體間的關系上都很相似,這為他辦理該案指明了方向,也增強了他繼續調查核實的信心。
透過查閱案卷,趙琦發現,劉某在金牛區法院起訴的案件可能涉及以保證金、服務費名義收取「砍頭息」,牟取高額利息,損害當事人權益。他透過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還查詢到,與梁某、陳某簽訂【信用咨詢及管理服務協定】的某投資管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實際就是劉某,劉某還是該公司的控股股東。
「劉某的真實身份很有可能為‘職業放貸人’。」趙琦推斷。為查清這些民事糾紛背後的真相,他決定對劉某展開調查。
兩級檢察院接力監督
嚴懲「職業放貸人」
「劉某已經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現在被羈押在看守所裏。」調查中,劉某在部份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中委托的訴訟代理律師向趙琦提供了重要線索。
趙琦立即向劉某羈押地檢察院的承辦檢察官詢問劉某的涉案情況,證實了劉某確實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提起公訴。由於刑事案件偵辦方向與民事檢察監督方向不一致,檢察機關和公安機關在刑事案件的辦理中並未了解到劉某在成都地區所提起的民間借貸糾紛案件細節。
為了獲取「第一手資料」,2023年2月,金牛區檢察院派員前往劉某羈押地進行詢問,就借款所涉現金部份是否實際支付等焦點問題向劉某進行調查核實。透過直接詢問,劉某承認案涉現金借款部份包含了服務費和保證金,都是從借款本金中預先扣除,並未實際支付給借款人。由此,檢察機關確認梁某案中的保證金、服務費應當被認定為「砍頭息」。
2022年9月27日,金牛區檢察院向法院提出再審檢察建議,但法院以原審借款合約所載金額與收款確認書一致為由,未予采納。金牛區檢察院及時向成都市檢察院進行了匯報。市檢察院建議金牛區檢察院聯系重慶市檢察院第一分院,就案件認定和處理進行深入溝通。
為何要聯系重慶地區的檢察院?原來,劉某在重慶地區提起過多件民間借貸糾紛訴訟,借款模式、具體案情與其在金牛區法院起訴的案件相同。針對重慶地區法院判決認定案涉服務費為借款本金的情況,重慶市檢察院第一分院透過抗訴和再審檢察建議的方式進行了監督,案件獲得了再審改判。
「劉某起訴的案件存在同案不同判問題,現在又有相同的檢察監督案例,加上最高檢指導性案例可以參照,本案一定可以透過跟進監督實作有效監督。」在成都市檢察院的指導下,趙琦信心大增,再次梳理劉某在成都地區提起的民間借貸糾紛訴訟,認真分析法院裁判理由,明確同案不同判癥結。與此同時,他還對案涉利息提請檢察技術部門協助核查,發現劉某獲取的實際利息遠高於法律規定的利息標準,看似普通的民間借貸,其實是為了規避法律變相獲取高息的職業放貸。檢察官聯席會議討論時也一致認為案涉保證金系從借款本金中預先扣除,減少了借款人實際使用的借款金額,並非法定的擔保形式,該筆錢款不應被計入借款本金,服務費與之相似,也系在借款本金中預先扣除,同樣不能被計入借款本金。
在多項新證據的「加持」下,金牛區檢察院向成都市檢察院提請抗訴。成都市檢察院經審查認為,原審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且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於2023年10月11日依法向成都市中級法院提出抗訴。今年4月,案件被發回金牛區法院重審。9月3日,法院重審後認為,該案已涉嫌刑事犯罪,應移送公安機關處理,遂裁定駁回劉某的起訴。目前,相關刑事案件正在辦理中。
■檢察官說法
大數據賦能巧識虛假訴訟
在司法實踐中,有些職業放貸人透過捏造事實將虛增的債務合法化,再披上民間借貸的「馬甲」進行虛假訴訟,實作高息放貸、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這一行為不僅侵害了借款人利益,也嚴重妨害了司法秩序,浪費了司法資源,損害了司法公正與權威,是民事檢察監督的重點物件。
當前,數位化辦案方式為提升民事檢察監督質效提供了強大引擎。本案中,辦案檢察官認真落實最高檢大數據模型「重在套用」的理念和要求,主動運用上級檢察院開發的「套路貸虛假訴訟監督模型」等大數據法律監督模型,對中國裁判文書網上公布的案件進行篩查,為審查監督尋找例項參考,並透過大數據比對、分析、研判,發現當事人在多地提起同類民事訴訟,且法院判決存在同案不同判問題。
為進一步查清當事人是否以在借款本金中預先扣除保證金、服務費的形式收取「砍頭息」,檢察官透過調閱法院審判卷宗、與異地檢察機關協作調查,對當事人進行詢問,調取其涉嫌刑事犯罪的起訴書等,進一步補強證據,查明當事人存在以預先扣除保證金、服務費的形式收取「砍頭息」,並提起虛假訴訟的事實。該案成功辦理後,檢察機關繼續運用大數據篩查線索,成案4件,實作了從「辦一案」到「糾一串」的規模效應,對嚴懲「套路貸」違法行為起到了強烈的震懾作用。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區檢察院周萌)
(來源:檢察日報·民生周刊 作者:查洪南 楊菁菁 周萌 漫畫:姚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