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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遞不擅放驛站」新規即將實施,多方發聲

2024-02-25社會
日前,交通運輸部公布了新修訂的【快遞市場管理辦法】(2023年第22號令,下稱【辦法】),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二十八條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未經使用者同意,不得代為確認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將快件投遞到智慧快件箱、快遞服務站等快遞末端服務設施。如有違反,予以警告或者通報批評,可以並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24日,上遊新聞記者對此實地探訪了多家快遞驛站,並采訪了快遞公司、驛站老板、快遞小哥、普通市民、律師等代表性人群,了解他們對於快遞新規的看法。
1、快遞企業:部份公司已實施新規
將於3月1日開始實施的【快遞市場管理辦法】,對於快遞企業來說無疑是一顆重磅炸彈。24日,上遊新聞記者聯系了多家快遞企業,他們大多不願就新規的實施接受正式采訪。
一位在重慶長期從事快遞管理工作的鄭先生(化名)告訴記者:「這個新規各大快遞企業都在內部學習,據我所知對順豐和京東影響最小,因為他們在新規實施之前,已經要求所有快遞員在送件之前聯系客戶,確認快遞能否放在快遞櫃或者快遞站。不過對於有些快遞企業來說,這個新規就比較麻煩了,因為他們之前送快遞大多是直接送到快遞櫃、快遞站,然後把取件碼發給客戶,現在實施新規,可能會影響到派件速度,增加營運成本。」
鄭先生的說法也得到了快遞員王先生的確認,王先生告訴記者:「現在每天我都要派發超過150件的快遞,之前大的快遞放到物管處或者快遞站,小的快遞放到快遞櫃,都能縮短派件時間。以後每個快遞都要打一次電話確認是否放快遞櫃,只要多幾個客戶要求送貨上門,或者遇到客戶有事不接電話,影響派件時間,就忙不過來了。」
快遞員楊先生所在的快遞企業,目前已經實施了送件前向客戶確認是否可以放快遞櫃,結果產生了新的問題。楊先生表示:「因為我每天都要打很多陌生電話,跟客戶確認是否把快遞放到快遞櫃,結果手機被營運商誤封了。現在雖然成功解封,但我不知道後面還會不會被誤封。另外我的同事小李,因為手機號碼被很多軟體標記為騷擾電話,導致有些客戶自動遮蔽了他的號碼,直接影響派件。」
2、快遞站點:全部送貨上門可能性不大
24日上午10點半,渝北區某小區的菜鳥驛站內,老板汪先生(化名)正在和妻子忙碌著,汪先生正在和快遞小哥搭檔,幫忙將各種快遞搬到貨架上,妻子則拿著智慧終端,讓顧客們報上電話號碼後四位或者取件碼取快遞。
有菜鳥驛站老板認為,全部快遞送貨上門的可能性不大。 網路圖
汪先生告訴記者,他已經看到了有關3月1日快遞新規的新聞,但確實不清楚具體實施後對自己的影響,「我們這種快遞驛站其實就是一個中轉站,方便白天上班的鄰居下班後或者周末來拿快遞。現在我們也跟平時合作的快遞公司和快遞小哥溝透過了,讓他們送快遞之前和顧客打電話說清楚,免得出現扯皮的情況。」
汪先生補充表示,就他個人而言,感覺以後全部快遞都送貨上門的可能性不大。「第一,很多快遞都很便宜,像那種9塊9包郵的,如果還要求送貨上門,對於快遞小哥來說,肯定忙不過來,收入銳減。這樣的後果就是會逐漸提高送快遞的費用,最後還是會轉移到顧客身上;第二,有些家庭白天家裏都沒人,快遞送到家都沒人簽收,又不敢放在家門口,不然丟了誰負責?」
作為快遞站點老板,汪先生建議:「快遞新規這個事情,我覺得還是要給大家一個選擇——那些有時間、平時家裏沒人的,可以繼續把快遞放在驛站,下班之後來拿;那些購買了貴重物品或者不願意走路去拿快遞的,可以選擇送貨上門,每個快遞多給一兩塊錢就行,各取所需,互不影響。」
記者也咨詢了這家菜鳥驛站的收入,汪先生表示,他們主要是靠取件和寄件掙錢,取件一個單子的提成金額不多,不到0.5元,寄件會多一些,一兩塊三四塊都有可能,但他沒有正面回應具體收入。「我們這個小區不大,而且旁邊還有一個快遞站點,每個月收入要看具體的收件寄件情況。另外,這個工作很辛苦,基本上全年無休,我和老婆基本上平時都在店裏,只有過年能休息幾天。」
汪先生的菜鳥驛站不遠處,還有一家生活小超市,前面售賣煙酒零食等商品的,裏面堆滿了快遞。對於快遞新規一事,這名老板表示:「我覺得影響不會特別大,因為很多人確實是白天沒辦法收快遞,只能下班來站點取。」
記者還咨詢了幾名小區附近的快遞小哥。一名小哥表示,他平時送京東的快遞比較多,每次送快遞前都會給顧客打電話,咨詢他們是把快遞放在保安室附近還是後門的一家超市。這個新規的實施,對於他的影響不太大。另外一名快遞小哥屬於小區內某快遞超市的股東之一,平時會經常推著一個巨大的快遞推車,往返於各棟樓之間,送貨上門。快遞新規的實施,對他的影響同樣不大。
3、網友:送上門放驛站都有好處
「不打電話,快遞員直接把快遞放到驛站」「地址已經精確到單元樓和門牌號了,還是得到驛站取」「東西又多又重,如果快遞站離家遠真遭罪」……近日,隨著交通運輸部公布3月1日施行【快遞市場管理辦法】,不少市民和網友表示點贊和支持,「苦快遞驛站久已」「早該這麽做了」。不少社交平台和網站上,也有著大量有關快遞新規的討論。
記者在百家號一篇文章中看到,網友們就有關「快遞是否應該上門」展開了大討論,不少網友認為,既然付了快遞費,就應該按照約定送貨上門。有網友留言表示,「放驛站不是不可以,可我們小區周邊有6個驛站。有時候拿快遞要繞小區一圈,最氣人的是,同一家公司同一個快遞,分成兩單放到兩個驛站。」
有網友總結表示,「送貨上門」和「繼續放快遞站」並不沖突。 網路螢幕擷取
也有網友表示,如果每個快遞都要送上門,那麽快遞小哥的工作量將大幅增加。「買個快遞9塊9包郵,還讓人家送上門?到小區驛站拿一下有這麽難嗎?」但對此有網友反駁:「這並不是買家的問題。現在直接丟在驛站,快遞員是輕松了,買家怎麽辦呢?我們中年人要上班,家裏只有70歲的老人,平時還真不敢讓他們去拿大件的快遞,萬一摔倒了怎麽辦?」
在小紅書上,不少網友也展開了討論,有網友總結表示,「繼續放驛站(快遞櫃)」和「送貨上門」是並不沖突的,主要看消費者自己的需求。「平時白天上班不方便拿快遞的,繼續選擇下班後去驛站拿沒問題,但有些人時間比較自由或者不想走遠路拿快遞,要求送貨上門也是可以理解的,這兩種選擇都沒有錯,大家相互體諒。」
4、市民說法:多個選擇肯定是好事
今年40多歲的重慶市民劉先生(化名)家住渝北區某大型小區六組團,小區一共有18棟高層和超高層,但唯一的菜鳥驛站設定在6棟,在劉先生所住16棟的斜對面。要是想取快遞,劉先生就必須橫穿大半個小區。劉先生告訴上遊新聞記者,「我以前專門用手機計算過,算上排隊取件的時間,一來一回要半個小時。要是買的米面油這樣的大件,就必須用買菜的推車去裝,小區路面又不是平的,很多台階,走起來非常麻煩。」
有時候遇到購買家具、家電這樣的大型商品,像劉先生這樣距快遞點較遠的小區業主,就不得不開車前往,「只能把車臨時停在別人業主的車位上,把電話號碼牌放在擋風玻璃上,打著雙閃,表明自己馬上就會回來,然後趕緊去取。」即便如此,劉先生也曾經遇到過拿著大件快遞回來時,車位業主對自己「鳩占鵲巢」行為不滿的尷尬一幕,「別人的車停不到自己車位上,生氣也是可以理解的,而且後面還堵了很多車,包括保安也在指責我亂停車。我只好連聲說對不起,趕緊把快遞放好開車離開。」
對於從3月1日起快遞不得擅自放菜鳥驛站和快遞櫃的新規,包括劉先生在內的不少業主表示支持,「我們不是無腦反對菜鳥驛站這樣的快遞站點,它們也有其便利性的一面,只是覺得應該給我們選擇的權利,至少要給我們溝通下。現在除了順豐京東幾家快遞可以放在距離我們樓棟不遠處的小超市,其他快遞基本上都是不打招呼直接放到驛站,下了班去拿的時候遠不說,而且7點就關門了,有時候下班晚了點,快遞都拿不到。」
市民程女士既是快遞驛站的支持者,也是快遞櫃的反對者,原因無他,驛站不收取超時費,「下班到家一般都是6點過,取完快遞正好吃晚飯,對於我們這樣的上班族來說,而且就算過4-5天去取也不會收超時費,我覺得驛站挺方便的。不過快遞櫃我就很不喜歡,每次網購都會特別說明‘不要放快遞櫃,否則拒絕簽收’。因為以前出差沒及時取快遞,被收了超時費,感覺很生氣,還和快遞小哥吵了一架,又不是我讓他放快遞櫃的。」對於新規,程女士表示:「肯定是件好事,至少可以讓快遞公司和消費者商量著來。」
重慶市民胡女士(化名)吐槽表示,相比不打招呼就將快遞放入驛站,自己更討厭有些快遞公司工作人員大清早就打電話。「我都遇到過幾次了,早上不到8點就打電話,說包裹已經給我放到快遞櫃裏了,這個時間也太早了,吵得我覺都睡不好,說了幾次對方還不耐煩。」
5、律師說法:新規有利於消費者維權
【快遞市場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令2023年第22號)】即將在3月1日實施,會對快遞企業和消費者產生什麽影響?24日,記者就此事采訪了重慶執業律師聶煒昌。
聶煒昌律師表示:「有持續關註到這個熱門事件,我記得2019年10月1日實施的【智慧快件箱寄遞服務管理辦法】,就曾提出智慧快件箱使用企業使用智慧快件箱投遞快件,應當征得收件人同意;收件人不同意使用智慧快件箱投遞快件的,智慧快件箱使用企業應當按照快遞服務合約約定的地址提供投遞服務。但【智慧快件箱寄遞服務管理辦法】並未明確快遞企業若違反規定會有什麽處罰。2022年1月,國家郵政局公開征集對【快遞市場管理辦法(修訂草案)】意見和建議,其中明確了未經使用者同意以代為確認收到快件,擅自使用智慧快件箱、快遞服務站等方式投遞快件,涉事企業最高處罰3萬。現在看,即將在3月1日實施的正式版【快遞市場管理辦法】,保留了這一條款,這也表明了相關部門對統一快遞行業服務內容,助推行業健康發展的決心。」
新的【快遞市場管理辦法】實施後,聶煒昌律師認為:「新的管理辦法將有利於消費者維權,特別是有關快遞櫃的糾紛,過去部份快遞企業直接將快遞投遞到快遞櫃後,可能會產生額外的保管費,導致消費者權益受損。但這筆保管費數額不大,不少消費者會考慮時間成本和訴訟成本較高,會選擇忍氣吞聲。現在有法可依,就可以透過舉報維權了。對快遞企業來說,則應嚴格按照新規來操作,投遞之前增加征詢消費者意見的程式,取得消費者同意後再投遞至快遞櫃,避免產生糾紛遭到投訴。」
上遊新聞記者 趙映驥 金鑫
來源:上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