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月,廣州市為進一步強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明確禁止電動自由車(俗稱「電雞」)在人行道上通行。此舉措意在保障行人的安全,維持道路交通的順暢與有序。
據了解,廣州交警已新增多個針對電動自由車交通違法行為的抓拍取證點位,像金沙洲大橋、機場路等關鍵路段均包含在內,總計 26 個抓拍點。這些點位會對電動自由車不依照交通訊號規定通行、逆向行駛、未按規定懸掛號牌以及在人行道行駛等違法行為進行抓拍取證,並透過簡訊通知違法當事人配合調查處理。
對於違反規定的電動自由車駕駛者,廣州交警會依法予以處罰,罰款數額依據違法行為的嚴重程度而定。這一舉措不但有利於規範電動自由車的行駛秩序,還能夠切實降低因電動自由車違規行駛而導致的交通事故發生率。
廣州交警表示,接下來會依據實際狀況對抓拍點位進行動態調整,以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全面性與有效性。同時,也提醒廣大電動自由車駕駛者自覺遵循道路交通法律法規,一同營造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