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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護假並非獨生子女的「專利」

2024-02-28社會
非獨生子女陪護假,離人們不再遙遠。今年2月21日,浙江省衛生健康委回復網友稱,對於非獨生子女陪護假問題,將在下一步啟動修訂【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時予以考慮,並會同相關部門認真研究,鼓勵用人單位支持子女在父母老年患病住院或生活不能自理的情況下,每年給予一定天數的照料假。此前,北京市民政局1月30日在答復網民關於「增加非獨生子女陪護假」的留言時也透露,設立護理假勢在必行。(澎湃新聞 2月24日)
如何陪伴和護理家中老人,已是擺在眾多子女面前的重要課題。2018年12月,國家衛健委提到,將協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鼓勵和支持更多省份探索實施「獨生子女護理假」制度。從各省立法情況看,截至2020年4月,全國已經有13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大常委會透過修訂各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出台了「子女帶薪照料假政策」,大部份省份獨生子女護理假在15天左右/年。但是,令人遺憾的是,非獨生子女陪護假的政策並沒有全面「鋪開」。
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一些地方仍在把獨生子女陪護假當作某種獎勵。以【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為例,規定「獨生子女家庭父母一方年滿六十周歲的,獨生子女每年享受五天陪護父母假,陪護假期間的薪資、獎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由用人單位照發」,這是針對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獨生子女父母的獎勵保障。但在現實中,多年來,國家已實施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建立生育支持體系更是寫入黨的二十大報告。客觀而言,守著一本「老黃歷」,將陪護假作為獎勵局限於獨生子女身上,已經滯後於時代發展的步伐了。
不容忽視的是,作為非獨生子女群體,也有陪護照料老人的強烈需求。在某種程度上,非獨生子女所遇到的家庭困難,並不一定比獨生子女的小。如果對這個群體的陪伴需求置之不理,影響的不僅是老人的身心健康,更是年輕群體的生育意願。給予非獨生子女一定的陪護假期,無疑有助於他們更好照顧老人、履行家庭贍養義務,而這也是對國家生育政策的回應與支持。
立法是時代精神的縮影。如今,隨著人口老齡化程度的加深,陪護老年人愈加成為贍養人、扶養人面臨的共性難題。一個法治的文明社會,理應是更加保障老年人群體權益的社會,也是傾聽不同群體呼籲、滿足共同需求的社會。從國家層面看,在抽象的上位立法中,短期內還很難就具體的陪護假期作出規定,而這也給了地方立法很大的空間,透過制定或者修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等地方性法規的路徑,推動非獨生子女陪護假一步步走入現實。目前,包括天津、貴州、山東、新疆等地已在探索非獨生子女陪護假,北京、浙江等省市也作出了積極表態,這些舉措值得給予點贊,也期待在國家生育政策調整的大背景下,積極推動非獨生子女陪護假及早進入國家立法,惠及更多家庭。
歐陽晨雨
來源:中國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