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華文星空 > 社會

十問廣州出租車收費機制變化:怎麽改?影響誰?

2024-02-26社會
文、圖/羊城晚報全媒體記者 杭瑩 通訊員 穗發宣
2月26日,廣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官網公布了【廣州市巡遊出租汽車運價最佳化調整聽證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方案】提出,為增強價格靈活性,巡遊車運價管理方式由政府定價調整為政府指導價,采取「基準運價±浮動振幅」模式。起步價、續租價、候時費參與浮動;返空費、夜間服務費以及增設的春節附加費不參與浮動。
巡遊出租汽車運價要怎麽最佳化?最佳化後對消費者和駕駛員有何影響?廣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對【方案】進行了解讀。
1、問:為什麽巡遊出租汽車(以下簡稱「巡遊車」)運價要改革?
答:一是價格靈活性有待增強。隨著網約車行業快速發展,巡遊車面臨來自網約車等其他交通方式的市場競爭。現行政府定價的巡遊車運價定價模式靈活性不足,未能根據市場供求變化靈活調整。
二是巡遊車結構性供給不足。高峰時段駕駛員出車意願不強,春節期間駕駛員返鄉過節,導致上述時段「打車難」,亟需進一步發揮價格杠桿對調節高峰期、春節假期市場供給的激勵作用。
三是順應社會經濟發展需求。廣州積極推進巡遊車行業車輛純電動化,今年內LPG燃料車輛將全部結束市場,原運價與LPG價格聯動的巡遊車運價調整機制需適時結束。
此外,為穩定行業預期,提高巡遊出租車服務品質、增加駕駛員職業吸重力,巡遊車運價動態調整的指標體系、啟動條件和程式也需進一步最佳化。
2、問:為何不放開巡遊車運價?
答:【廣東省定價目錄(2022年版)】規定,巡遊車運價原則上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有條件的地方可試點探索市場化改革。按照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結合廣州實際,運價改革由原政府定價模式調整為政府指導價,為進一步市場化打下基礎。同時,鼓勵南沙自貿區充分利用國家、省賦予的先行先試政策,積極探索運價市場化改革。
3、問:為何保持現有運價計畫基準水平不變?
答:雖然2022年成本監審數據顯示企業單車成本上漲11%左右,但面臨來自網約車等其他交通方式的市場競爭,巡遊車日均客運量從2018年的169萬人次/日下降到2021年的127萬人次/日,巡遊車需求呈下降趨勢。
從供需關系角度,擬維持現有運價計畫基準水平不變,巡遊車運價管理方式由政府定價調整為政府指導價,鼓勵巡遊車更好地參與市場競爭。
4、問:本次改革主要內容有哪些?
答:在保持現有運價計畫基準水平不變基礎上,進行「一建立二最佳化」改革:
(一)建立運價浮動機制。為增強運價靈活性,運價管理方式由政府定價調整為政府指導價,采取「基準運價±浮動振幅」模式。在市、區交通運輸局指導下,由巡遊車企業按照運價浮動規則選擇一檔價格標準。高峰期運價可選擇上浮或不浮動,平峰期運價可選擇下浮或不浮動。
(二)最佳化完善運價動態調整機制。取消運價與燃料(LPG)價格聯動機制,引入駕駛員人工費用、居民消費價格指數、電價、車輛和營運管理費用等聯動因子,巡遊車運價與上述因子聯動。明確運價調整的啟動條件、觸發機制、實施流程等要求,使運價更貼合市場和經濟社會發展水平。
(三)最佳化運價結構。沿用現行起步價、續租價、候時費、返空費、夜間服務費等運價計畫,增設重大節假日(春節)附加費,緩解春節打車難的結構性供需矛盾。
5、問:運價浮動機制是什麽?如何實施?
答:為提高運價的靈活性,運價管理方式由政府定價調整為政府指導價,運價浮動機制采取「基準運價±浮動振幅」模式。
(一)參與浮動的運價計畫。起步價、續租價、候時費參與浮動;返空費、夜間服務費以及增設的春節附加費不參與浮動。
(二)浮動振幅的確定。巡遊車企業按照運價浮動規則在高峰期、平峰期時段各選擇一檔浮動振幅(例如,巡遊車企業可以選擇「高峰期0%」+「平峰期-10%」的浮動振幅組合),報所轄市、區交通運輸局確定後執行。
(三)分階段實施運價浮動。具體的浮動運價實施辦法由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另行釋出。
第一階段:自行政規範性檔實施之日起啟動實施。為穩妥推進政策,第一階段高峰期浮動振幅控制在10%以內,平峰期運價下浮振幅適當擴大到30%(方案一)或40%(方案二)。
後續階段:運價浮動按需啟動,高峰期浮動振幅將逐步擴大到30%(方案一)或40%(方案二),由市交通運輸局對第一階段運價實施效果綜合評估後組織實施。
6、問:為什麽要分階段實施?
答:建立運價浮動機制在廣州屬創新性嘗試,尚需摸索積累經驗。由市交通管理部門綜合評估第一階段運價實施效果並審慎研究後,視情況組織實施後續階段運價浮動。
7、問:為什麽增設重大節假日(春節)附加費?
答:春節假期由於春運、旅遊等原因,市民、遊客出行需求較旺盛,按照中國民俗習慣,駕駛員返鄉過節,市內春節出租車運力不足,「打車難」現象較為突出。增設重大節假日(春節)附加費,激勵駕駛員留穗營運,加強春節期間巡遊車運力投放,滿足市民、遊客出行需求。
加之廣州市民素有春節派紅包習俗,預計乘客普遍能接受10元的加價額度。
8、問:為什麽最佳化巡遊車運價聯動機制?最佳化後的運價動態調整機制如何運作?
答:廣州自2017年起積極推進巡遊車行業車輛純電動化,今年內LPG燃料車輛將全部結束市場,原運價與LPG價格聯動的巡遊車運價調整機制需適時結束。同時,為適應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穩定行業預期,建立與人工費用(ΔW)、動力費用(ΔG)、居民消費價格指數(ΔCPI)等因素相掛鉤的運價動態調整機制。
具體如下:
當調價系數∆C值(∆C=L1×ΔW+L2×ΔG+(L3+L4)×ΔCPI)達到或超過12%時,啟動調價工作;由市出租汽車協會提出運價調整書面建議,市發展改革委會同市交通運輸局在聽取社會各方意見建議的基礎上,在調價振幅不高於∆C值的範圍內,統籌提出具體調價振幅和方案,按程式報市政府同意後實施。當調價系數∆C值未達到12%時,不啟動調價。
9、問:價格改革的整體影響?
答:(一)改革對總體運價水平影響有限。特別是第一階段,兩個方案的上漲振幅都控制在3.93%以內,而下降振幅則可以達到7.5%~10.17%。
(二)對消費者的影響
1.乘客在平峰期、高峰期、春節之外的時段打車,運價計費計畫與當前一致。
2.乘客在春節假期打車,乘客每運次車費增加10元。受春節加收影響的運次約占巡遊車全年運次的1.39%,範圍有限。
3.高峰期,乘客打車支出有所增加,但駕駛員出車意願增強,乘客更容易打到車。同時,打車支出增加引導乘客錯峰出行。平峰期,乘客打車支出預計有所下降。
(二)對駕駛員的影響
方案實施後,駕駛員收入有望增收,有利於增加駕駛員職業吸重力,穩定駕駛員隊伍。
10、問:如何保障市民知情權和維權?
答:市行業協會在協會入口網站集中釋出全市的巡遊車企業運價標準。巡遊車企業在巡遊車內顯著位置規範張貼運價浮動振幅和具體標準;車載終端螢幕顯示當前時間段和全天所有時段的浮動振幅。駕駛員在乘客上車時主動提示乘客相應時段的浮動振幅。
乘客如遇到與運價政策不一致的收費行為,可保留相關票據等證據,撥打12345熱線進行投訴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