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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互聯網法院兩案入選2024年度AIPPI中國分會版權十大熱點案件

2024-12-07社會

2024年12月7日,在一年一度的AIPPI中國分會版權熱點論壇上,2024年度AIPPI中國分會版權十大熱點案件釋出,北京互聯網法院全國首例涉「車聯網」著作權侵權案、全國首例【數據智慧財產權登記證】效力認定案入選。

版權十大熱點案件透過「專家評選+網路投票」的方式推選得出,具有一定熱度、亮點和代表性,為業界、學界等相關從業人士提供更多、更全面、更豐富的案例儲備,引發對版權保護的關註和討論,促進中國版權事業的發展。

2024 十大案件目錄

案件1:全國首例涉「車聯網」著作權侵權案

案件2:熱播劇姓名標示糾紛「訴前禁令」和解案

案件3:服裝等實用藝術作品認定及著作權侵權案

案件4:「實質性相似+接觸」原則在軟體著作權侵權判定中適用案

案件5:全國首例【數據智慧財產權登記證】效力認定案

案件6:【你好,李煥英】網路直播著作權侵權案

案件7:非法出版網路遊戲,被處以1.5億高額罰款案

案件8:潮玩盲盒直播侵權的舉證責任分配案

案件9:透過反向工程侵犯數控系統軟體案

案件10:國家標準著作權侵權案

全國首例涉「車聯網」著作權侵權案

騰某公司訴愛某公司、小某公司等

侵害作品資訊網路傳播權糾紛案

承辦法官 張連勇

裁判日期

2023年12月29日

審理法院

北京互聯網法院

推薦理由

本案為國內首例車載系統侵害作品資訊網路傳播權糾紛案,並首次解決車載系統這一新興視聽媒體載體的信網權侵權責任問題。本案綜合考量了著作權人和社會公眾之間利益,仔細考察了視訊平台的執行方式,明確了視訊平台應對車載系統的侵權視訊承擔責任。同時,考慮到車載系統軟體的營運方參與了車載系統的展示和推廣,並提供了套餐服務,是涉案作品提供行為的參與者、獲益者,應與視訊平台承擔連帶責任。本案判決將車載系統的侵權視訊納入了著作權法保護範圍,為規範車載系統的視訊使用提供了行為指引,有利於推動汽車車載系統健康有序的發展,對同類案件的審理具有極強的指導性意義。

案情簡介

原告騰某公司主張三被告未經授權,在某品牌汽車上的某視訊觀看套用車載端中提供原告享有獨占資訊網路傳播權和維權權利的電視劇作品【我只喜歡你】,侵犯了原告的資訊網路傳播權。法院認為,愛某公司將侵權視訊置於某視訊觀看套用車載端的網路伺服器中向使用者提供,侵犯了原告對涉案作品享有的資訊網路傳播權。智某公司系某品牌汽車的車載系統和套用管理服務的提供方,某品牌汽車車載端使用者登入專有帳號,才能使用某品牌汽車車載系統和套用的相關服務。智某公司與愛某公司合作,負責某品牌汽車車載系統中某視訊觀看套用車載端的上線、展示、推廣;同時,智某公司提供了某視訊觀看套用車載端的會員套餐服務,並進行收款。智某公司作為涉案作品提供行為的參與者、獲益者,與愛某公司構成共同侵權,應與其承擔連帶責任。

法院判決:三被告共同賠償原告50萬元。

全國首例【數據智慧財產權登記證】效力認定案

北京某科技公司訴上海某科技公司

著作權侵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

承辦法官 李文超

裁判日期

2024年6月28日

審理法院

北京互聯網法院、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

推薦理由

本案是全國第一個涉【數據智慧財產權登記證】效力認定案,本案一、二審判決均明確【數據智慧財產權登記證】對數據持有的證明效力,即數據智慧財產權登記可以作為原告(數據持有人)享有數據財產權益的初步證據,也可以作為其數據收集行為或數據合法性來源的初步證據,為中國數據智慧財產權登記實踐提供了有力司法支撐,也為數據產品轉化為數據資產、促進數據交易流通提供了有益探索。

案情簡介

北京某科技公司為專業從事人工智慧領域數據服務的科技創新企業,花費大量人力財力錄制了1505小時普通話收集采集語音數據。2021年,原告發現同樣從事人工智慧領域數據服務的被告非法獲取該數據並在其官方網站向公眾傳播該數據,允許網路使用者隨意下載。法院認為,原告主張已經對案涉數據進行了去標識化處理,案涉數據無法辨識到被采集者個人,即僅擁有案涉數據難以對被采集人個人造成實際損害。在無相反證據的情況下,可以認定原告收集語音數據的行為符合法律規定;原告送出的【數據智慧財產權登記證】,能夠證明涉數據集系由原告收集且持有,即數據智慧財產權登記可以作為原告享有數據財產權益的初步證據,也可以作為其數據收集行為或數據合法性來源的初步證據。

一審法院判決:被告賠償原告經濟損失10萬元、合理支出2300元。二審法院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來源:TA娛樂法微信公眾號

編輯:劉宛月

來源:北京號

作者:北京互聯網法院

流程編輯:U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