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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拼接、擺拍「約架」……成都公安公布四起網路治理典型案例

2025-01-02社會

在12月31日召開的網路治理成效新聞通氣會上,成都公安公布了4起網路治理典型案例。其中有網路謠言案,侵犯公民個人資訊案,還有網路營運者不履行網路安全義務案,極具警示意義。

利用AI技術拼接圖片編造謠言案

今年6月,一則題為「新都區大豐街道九旬老人遭兒女遺棄,流浪乞討多年成‘皮包骨’」的文章在網路上流傳,引發網民關註。經公安機關核實,文中圖片來源為某外國博主救助流浪老人的視訊截圖,文中提到的當事人「李老頭」也遠在大洋彼岸。

經調查,網路博主張某在網上刷到該外國博主視訊,為吸引流量、博取關註,使用AI程式,結合視訊截圖,編造並釋出了該虛假文章。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公安機關對張某處以行政拘留處罰。

近年來,隨著人工智慧技術的迅速發展,利用AI合成技術編造謠言,甚至生成逼近真實的圖片、音視訊,顛覆了「有圖有真相」的常規認知,嚴重擾亂社會秩序。在此,我們提示廣大網民,謠言止於智者,傳播止於你我。對於網上資訊要理性思考、多方求證,未經核實真實性的資訊,做到不傳播、不擴散。對於AI生成的內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標記。成都公安機關將加大對AI造謠的查處力度,依法嚴打違法犯罪行為。

網路主播擺拍「約架」案

今年7月,在某直播視訊中,四男兩女在一燒烤店發生糾紛,兩名女子使用啤酒瓶互毆,其中一人頭部受傷血流不止,被120緊急送醫,另一人口吐鮮血癱坐在路邊。該視訊引發網民關註和熱議,直播間參與人數達2.8萬人。

經公安機關調查發現,該事件是一場以博取流量為目的,精心策劃的「演出劇本」。李某某等7名網路主播按照事先商議的「劇本」,以感情糾紛為由,在直播間連線「約架」,並先後前往成華區、龍泉驛區等轄區的燒烤店線下直播「鬥毆」。李某某等人使用提前購買的「道具血漿」「爆血膠囊」等道具,制造雙方人員受傷假象,並撥打「120」急救送醫。事後,該7人在網路平台釋出視訊,煽動粉絲情緒,制造網民對立。公安機關依法對其中兩人處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對另外5人處以行政拘留七日的處罰。

喻某某等人侵犯公民個人資訊案

今年9月,成都公安機關陸續接到群眾報警稱,有自稱某銀行工作人員打電話讓其參與銀行投資,疑似遭遇詐騙活動。對此,我們高度警惕,針對群眾提供的線索開展偵查,發現喻某某、杜某等人透過網路購買數萬條公民個人資訊,冒充銀行工作人員精準行騙。10月,案偵民警將該犯罪團伙擋獲。犯罪嫌疑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53條之一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目前,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

社會公眾應當提高個人資訊保護意識,不給犯罪分子可乘之機;有關企業應當落實安全保護措施,規範資訊采集和使用;相關從業者應當樹立法律意識,不要違規收集、倒賣公民個人資訊。公安機關也將持續加大打擊整治力度,堅決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

網路營運者不履行網路安全義務案

今年6月,我市某物業管理公司辦公系統遭到黑客攻擊,登入頁面被篡改為違法資訊,造成不良社會影響。公安機關調查發現,該辦公系統存在高危漏洞,並且未部署防火墻、防毒軟體等基礎防護措施。黑客利用該漏洞實施網路攻擊,輕易取得系統伺服器控制許可權,進而篡改登入頁面內容。進一步調查發現,該辦公系統由我市某技術有限公司開發和運維,該公司在明知系統存在漏洞的情況下,未及時告知物業管理公司,未及時采取補救措施,導致系統被黑客攻擊。

該物業管理公司不履行網路安全保護義務,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第二十一條、第五十九條規定,對公司處以罰款一萬元的處罰,對主要負責人處以罰款五千元的處罰。成都某技術有限公司未按規定告知、報告安全風險,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第二十二條、第六十條規定,對公司處以罰款五萬元的處罰,對主要負責人處以罰款一萬元的處罰。

成都日報錦觀新聞 記者 何良 圖片由成都公安提供 責任編輯 常莉娟 編輯 王奕然 稽核 朱光澤 曹宇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