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麽沒戴頭盔
有些人會說
太麻煩,不想戴
我又不會發生交通事故
用不著頭盔
交警蜀黍下班了
被發現沒戴頭盔的
有些人還會說
交警蜀黍,下次一定戴
非機動車專項整治行動持續進行中
為規範電動自由車通行秩序,持續做好交通事故預防工作,12月3日,烏海交管支隊海南大隊組織全體民輔警在轄區內開展第二十六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的專項整治行動。
此次行動,共設定查糾點位6處,累計查處各類非機動車違法200余起,形成強有力的整治成效,切實增強了電動車駕乘人員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識。下一步,海南交管大隊將持續強化非機動車道路交通安全的宣傳力度,攜手營造安全文明出行的道路交通環境。
未佩戴安全頭盔持續曝光
戴不戴頭盔有什麽區別?
讓我們看一組動圖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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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佩戴安全頭盔VS佩戴安全頭盔
未佩戴頭盔,造成死亡事故
佩戴頭盔,僅頭皮擦傷
烏海交警提示
當事故發生時
安全頭盔能降低
頭部受到的傷害
在關鍵時刻頭盔能保命
請廣大電動車駕乘人員
規範佩戴安全頭盔
· 每日一學 ·
內蒙古自治區文物保護條例
第三章 考古發掘
第二十條各級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門應當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文物進行考古調查,並將調查結果通知有關部門。
第二十一條地下埋藏的文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挖掘和私自占有。
在自治區行政區域內進行考古發掘工作,必須由文物考古和科研單位向自治區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經自治區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門審查同意,報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批準後,方可發掘。
第二十二條考古發掘單位應當向自治區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門送出發掘情況的報告,並組織編寫考古學術報告。
第二十三條考古發掘的文物,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侵占。考古發掘單位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時將出土文物移交由自治區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門指定的國有文物收藏單位收藏。
第二十四條進行大型基本建設計畫和建設工程選址,建設單位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嚴格執行申報批準制度。
第二十五條在進行基本建設和生產建設時,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文物,應當負責保護好現場,並立即報告當地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門。當地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門應當及時將情況報告上一級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門直至自治區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門。
第二十六條需要配合建設工程進行的考古發掘工作,由自治區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門組織具有國家認定資質的文物考古單位在調查、勘探工作的基礎上提出發掘計劃,報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批準。
確因建設工程緊迫或者有自然破壞的危險,對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等急需進行搶救的,由自治區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門組織力量進行清理發掘,並同時補辦批準手續。清理發掘的範圍,以坍塌、暴露或者短期內有破壞危險的部份為限。超過範圍的,按照本條例第二十一條的規定辦理。
第二十七條凡因進行基本建設和生產建設需要文物考古調查、勘探、發掘,所需經費由建設單位列入建設工程預算。
第二十八條外國團體或者個人來我區進行考古調查、勘探、發掘,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拍攝考古發掘現場,應當經自治區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門同意,報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批準。
往期回顧
原標題:【海南交管大隊專項整治行動進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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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北方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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