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花爆竹屬易燃易爆物品
從生產、經營、儲存
運輸、燃放到廢棄銷毀
全過程均具有高危內容
一旦某一個環節某一個方面
出現了漏管、失控
就可能引發生產安全事故
01
案例一
2023年7月11日淩晨4時許,某地一家養豬場發生一起非法生產煙花爆竹爆炸事故,造成7人遇難。
02
案例二
2020年1月25日0時44分左右,某地一家煙花爆竹零售店因發生室內火災,導致室記憶體放的煙花爆竹發生燃爆,造成2人死亡,建築物內過火面積近130平方米,店內生活、經營設施和物資全部燒毀,直接經濟損失2.96萬元。發生原因是底層煙花爆竹門市與樓梯之間的門洞周邊區域因遺留火種引燃近處紙、蠟制品著火,造成室內各處堆放的大量紙、蠟制品逐次燃燒蔓延,形成室內大火,先後導致存放在樓梯間、二樓雜物間、三樓唐某房間和煙花爆竹門市內的煙花爆竹發生燃爆。
03
案例三
2019年12月4日7時32分許,某地一家煙花制造有限公司石下工區包裝作業區域發生爆炸事故,造成13人死亡、17人受傷,5棟工房全部損毀,19棟工房和廠外周邊323間(棟)建築物不同程度受損,直接經濟損失1944.6萬元。原因是13號工房作業人員將一個裝有「彩雷」藥餅的實底塑膠筐搬出工房時,因藥餅與筐內殘留藥物摩擦起火,引燃藥餅引火線和尾藥後,引爆筐內「彩雷」藥餅和周邊藥餅。
04
案例四
2019年2月5日1時50分許,某地一家便利商店發生一起涉及非法經營的較大煙花爆竹火災事故,造成5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約496萬元。事故原因是,國祥便利商店經營者(負責人)張某在人員居住密集場所銷售、儲存煙花爆竹,將煙花爆竹堆放於店鋪外,在煙花爆竹堆垛附近燃放,火星飛濺未及時撲滅,陰燃堆垛上覆蓋的易燃物,引起燃燒引發火災。
違規燃放逞一時之快
受到行政處罰事小
威脅到人身安全可是大事
近些年來
違規燃放煙花爆竹
致使居民人身安全
受到傷害的事件
屢見不鮮
案例一
2024年1月1日,某地消防救援支隊接到報警,一小區發生一起交通工具火災。據物業監控顯示,兩名孩子在小區架空層燃放煙花,引燃了易燃物,這才引發了火災,13輛電瓶車被燒成鐵架,火災未造成人員傷亡。
案例二
2022年12月31日,某地某小區12樓一戶人家的陽台突發火災,火光將整個房間點亮。陽台處可見明顯火焰,濃煙不斷往上冒,經調查火災是由兩名小男孩玩煙火棒導致的。
案例三
2022年2月5日,某地一居民樓起火,火災導致樓上有老人和小孩被困,經調查火災是由小孩玩炸炮和仙女棒導致的。
春節將至
煙花爆竹購買、燃放迎來高峰期
也是煙花爆竹事故易發多發時期
安全生產工作不能有絲毫懈怠
對於煙花爆竹的生產、儲存等環節
有哪些需要註意的呢?
以下安全提示請查收
轉自:合肥晚報
合肥通客戶端﹣合報全媒體記者:周勇 整理
來源:合肥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