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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發生強制購物」,還是「強制購物未成功」?

2024-02-19社會
作者:趙誌疆
2月13日,遊客田女士在社交平台釋出視訊稱,因在雲南麗江跟團旅遊時未購買玉質手鐲,一家五口被導遊趕下車,引發網友廣泛熱議。2月18日,麗江市文化和旅遊局針對該事件釋出情況通報,擬對涉事導遊張某作出罰款2萬元、暫扣導遊證三個月的行政處罰。
涉事導遊被處罰可謂咎由自取,不過相關部門的處罰依據,卻多少有些出人意料。麗江市文旅局釋出的情況通報顯示,導遊張某按照旅行社要求,未征得遊客書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包價旅遊合約,提出為田某某一行5人換車,雙方發生分歧,此舉違反了【旅遊法】第六十九條規定的「旅行社應當按照包價旅遊合約的約定履行義務的,不得擅自變更旅遊行程安排」,並據此作出了處罰。此外麗江市文旅局還表示「未發生強制購物」。
此次事件引發網路強烈關註,是因遊客投訴強制購物而起。盡管麗江市文旅局做出了詳細的情況通報,但在關鍵問題上卻語焉不詳:所謂「未發生強制購物」,到底是未出現強制購物的行為,還是強制購物未能成功?
從情況通報的內容來看,導遊張某提出為田某某一行5人換車,正是發生在旅行團在購物店逗留期間。由此很容易使人產生疑問:在田某某一家被要求換車之前,到底發生了什麽?簡單說,涉事導遊有沒有提出讓遊客購買手鐲的要求?這樣的追問並不多余——公眾關註此事,並不只是希望看到相關部門的處理結果,更是想要看到相關的處罰依據,以及如何避免類似問題再次發生。
關於強制購物,很多人都習慣歸咎於團費太低。業內有個說法是「賭團」:旅行社和導遊願意賠錢去接團,賭的就是能透過強制購物把錢賺回來。實際上,這只是一種表象,很多所謂的品質團一樣出現過強制購物的醜聞,強制購物不是低團費的結果,而是造成不合理低價的原因。因為有人堅信能夠透過強制購物賺到錢,所以他們根本不在乎團費到底是多少。整治這樣的旅遊亂象,關鍵就在於對強制購物發現一起打擊一起,以法治誠意維護遊客的消費信心。
具體到此次事件,官方介入調查,一是為了還原事情起因經過,回應公眾輿論;二則是要透過反思與糾偏,推動旅遊行業向著健康有序的方向發展。面對質疑,真誠是永遠的必殺技。涉事導遊雖已接受處罰,但公眾的疑問並未就此打消。此次事件中,導遊到底有沒有強制購物的行為,這又與遊客後來換車一事有什麽關系?這些具體情況或許需要有關部門進行更詳細的通報。多些換位思考,多從維護消費者權益、提升遊客體驗的角度出發,才是促進長期永續發展的正確方式。(趙誌疆)
來源:光明網-時評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