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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呼籲打破35歲職場門檻後,這位委員又將「離線休息權」帶入兩會時間

2024-03-02社會
下班以後回復釘釘、微信訊息,已經成為很多「打工人」的常態。
全國兩會在即,全國政協委員、全國總工會辦公廳主任呂國泉送出了一份【關於保障勞動者離線休息權的提案】,這是繼去年兩會呼籲打破「35歲職場門檻」後,呂國泉委員再次聚焦職場人的痛點,呼籲保障勞動者離線休息權。
呂國泉表示,國家層面應確立保護離線休息權的法律規定,為勞動者維權提供法律支撐。
另據【中國工人】雜誌微信公眾號3月2日介紹,這是保障勞動者「離線休息權」第一次正式進入「兩會時間」。
數位時代,如何保障勞動者的「離線休息權」已成為近期一個熱議話題。
2024年1月下旬,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寇昉在向北京市十六屆人大二次會議作的工作報告中提到,針對網路時代「隱性加班」,法院將下班後利用微信付出實質性勞動依法認定為加班,保障勞動者「離線休息權」。此案是全國首例在裁判文書中明確「隱形加班」問題的案件,被最高人民法院評選為「新時代推動法治行程2023年度十大案件」。
李女士是某科技公司產品營運人員,因不滿公司下班後一直要求她工作,她起訴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費等勞動報酬,公司認為,雙方約定執行不定時工作制,不屬於加班。
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李女士在部份工作日下班時間及休息日利用社交媒體工作已超出了簡單溝通的範疇,工作內容具有周期性和固定性,有別於臨時性、偶發性的一般溝通,體現了用人單位管理用工的特點,應當認定構成加班,據此判決該公司向李某支付加班費3萬元。
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華全國總工會聯合釋出涉欠薪糾紛典型案例,其中包括李某起訴某傳媒公司勞動爭議案。
最高人民法院相關負責人介紹,本案中,人民法院在認定「線上加班」加班費時,以勞動者提供的勞動占用其休息時間為認定標準,綜合考慮勞動者的加班頻率、時長、薪資標準、工作內容等因素,酌情認定勞動者的加班費,依法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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