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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歲男孩下河救狗溺水失聯,搜救人員確認其已溺亡,遺體已打撈上岸,還有哪些資訊值得關註?

2022-06-22寵物

光道遺體已找到,他是大家的英雄。

但英雄卻只能被評定為意外溺亡,極難被評定為見義勇為。

這場沒必要,也不值得付出的見義勇為,終究只能留下遺憾。

倘若2名女生尚有一絲良知,應該站出來給予光道家人適當補償,即使被評定見義勇為的可能極低,也應該為之付出一切努力。

事情隨著更多資訊的曝光漸漸明朗,不知道怎麽評述。

小夥伴說:他不會遊泳。
救援者問:天啦,不會遊泳為什麽下去啊。
小夥伴說:我也不知道啊!

光道不會遊泳,可能是對生命的珍視,讓光道忘卻了不會遊泳的事實,他一腔熱血下河去,去拯救一條生命,卻付出了自己的生命。

很多見義勇為溺死者,都有這樣的現象。

一、當你聽到有人喊妹妹掉水裏了,救命!救命!你會怎麽辦?

你會有什麽反應?

認為有個小女孩掉水裏,她不會遊泳,正處於危險中,急需救援的扣1;

認為有條名字叫「妹妹」的狗在水裏遊泳,主人怎麽喊也不願意上岸的扣2。

大多數人都下意識都會認為是小女孩吧?

那你說救不救?

16歲男孩光道沒有猶豫,真的跳下去救了,卻再也回不來。

二、事件介紹

男孩名叫光道,今年16歲,還有15天就是他17歲生日,身高1.91公尺,陽光正直帥氣,喜愛運動,是家中獨子,熱愛運動的他參加過各類比賽並獲獎。

06月20日下午,14時47分左右,成都市天府新區華江路通濟橋下街石橋附近。

這天,光道和另一名小夥伴在小區籃球場打球,突然聽到有人在喊救命,便扔下籃球,就往河邊趕。

對岸一名目擊者還喊話水深不要往下跳。

但男孩可能覺得情況緊急,還是毫不猶豫地跳了下去,剛遊了幾米就往下沈,起起伏伏共冒了4下,人沒影了。

註:劇烈運動後,突然進入冷水遊泳,很容易導致肌肉痙攣(抽筋)或身體力量不足。

另一名小夥伴不會遊泳,試圖救援男孩,但以失敗告終。

另外一個十幾歲的小孩,和一名帶著遊泳圈想施救的人,也因為不會遊泳,水流湍急,無法施救。

兩名女生也很焦急,但有心無力。

樓上1名目擊者報了110、119,帶著老公下來救援,但人已經沒了。

警察到後,2名女生匯報了事情經過,留下了聯系方式。

小夥伴說:他不會遊泳。

救援者問:天啦,不會遊泳為什麽下去啊。

小夥伴說:我也不知道啊!

根據知情人說,消防隊等救援隊伍來到現場時,2名女生已經離開。

根據小區群說,狗自己遊上岸,跟著2名女生走了。

22日下午,紅星新聞記者從搜救現場確認,經過救援人員兩日的搜救,在其跳水救狗位置(通濟橋下街石橋附近)下遊近1.5公裏左右的位置,找到了男孩,但遺憾的是,已無生命體征,其遺體被打撈上岸。

三、明明是救「人」溺亡,為什麽不算見義勇為?

看到這番說法,你是否想大罵一聲,答主你還是人嗎?人都死了,都不算見義勇為?

可法律規定就是如此,我也想罵一聲我草。

要想把光道的行為定義為見義勇為,有以下難點:

1、 是否存在救助物件?

2名女生已經消失, 更難以認定存在救助物件。

沒人能證明光道是為了保護自己的財產(狗)而付出了自己的生命。

2、狗在遊泳算不算處於危難之中?

狗這種動物,遊泳是本能,天生就會,不少狗還非常喜歡遊泳,雖然遊泳本領不高,但遊幾個來回是輕輕松松。

註:法鬥、柯基、京巴、臘腸犬等短腿、臉扁的犬種無法長時間遊泳,容易溺亡。

岸邊設有欄桿的,非主動跨越,難以下水。而狗在水裏遊泳,極有可能是主動下水遊泳,而不是不小心掉水裏。

狗在遊泳,需要人救助嗎?

人掉水裏,狗狗下水救人的故事聽得多,而人救狗,多是狗被困在溝渠,從未聽說過狗在水裏遊泳,需要人去救,這可是常識。

2名女生喊男孩救狗的說法,可悲又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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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聽到一條狗在水裏遊泳,不肯上岸,有人對你說,救他狗命?你救不救?

我怕是不會救。

因為, 狗會遊泳,可以自己遊上岸,不需要救助。

所以,光道的見義勇為行為,以 客觀危險論 而言, 不存在實施了危難救助的行為

3、主觀是否 維護公共利益或降低公共危害的意願?

按照 結果價值論

如果是 掉進水裏,不會遊泳, 存在緊迫的生命權威脅

如果是 掉進水裏, 不存在緊迫的財產權威脅 。因為生命比財產重要。

如果是 動物(物的一種) 掉進水裏,動物不會遊泳, 存在緊迫的財產權威脅

如果是 動物(物的一種) 掉進水裏,動物會遊泳, 不存在緊迫的財產權威脅

按照 抽象危險說 ,抽象危險關於法益侵犯的危險,只要 有抽象的危險 就認為成立。

通俗地說,是以一般人的角度去 判斷 行為人的 主觀意識 是見義勇為還是非見義勇為?勇敢還是無知?

如果一般人認為是危險,可怕,需要救助,就構成見義勇為;如果一般人認為是不危險,可笑,無需救助,就不構成見義勇為。

如果是 掉進水裏, 不會遊泳,那危險,可怕,需要救助 ,行為人救助的行為 勇敢 構成見義勇為

如果是 掉進水裏,那 不危險,可笑,無需救助, 行為人救助的行為 無知 不構成見義勇為

如果是 動物 (物的一種)掉進水裏,動物 不會遊泳,那危險,可怕,需要救助 ,行為人救助的行為勇敢, 構成見義勇為

如果是 動物 (物的一種)掉進水裏,動物 會遊泳,那不危險,可笑,無需救助 ,行為人救助的行為 無知 不構成見義勇為

如果2名女生向光道求助稱「救命」,沒有具體到是人是狗。

可以認為光道下水的行為 主觀意圖是救人 ,而不是救狗,勇敢,是見義勇為。

按照 具體危險說 ,具體危險關於法益侵犯的危險,站在 事前角度 ,只要 有行為上 的見義勇為就認為成立。

通俗地說,是在事前,以一般人的角度去 判斷 行為人的 行為 是見義勇為還是非見義勇為?勇敢還是無知?

如果一般人認為是危險,可怕,需要救助,就構成見義勇為;如果一般人認為是不危險,可笑,無需救助,就不構成見義勇為。

如果2名女生向光道求助稱「救命」, 告訴是人(妹妹)。

如果是 掉進水裏, 不會遊泳,那危險,可怕,需要救助 ,行為人救助的行為 勇敢 構成見義勇為

如果2名女生向光道求助稱「救命」, 告訴是狗。

如果是 動物 (物的一種)掉進水裏,動物 會遊泳,那不危險,可笑,無需救助 ,行為人救助的行為 無知 不構成見義勇為

按照 客觀危險說 ,具體危險關於法益侵犯的危險,站在 事後角度 ,只要 有行為上 的見義勇為就認為成立。

通俗地說,是在事後,以 科學的角度 判斷 行為人的 行為 是見義勇為還是非見義勇為?勇敢還是無知?

如果科學角度認為是危險,可怕,需要救助,就構成見義勇為;如果科學角度認為是不危險,可笑,無需救助,就不構成見義勇為。

如果是 掉進水裏, 不會遊泳,那危險,可怕,需要救助 ,行為人救助的行為 勇敢 構成見義勇為

如果是 動物 (物的一種)掉進水裏,動物 會遊泳,那不危險,可笑,無需救助 ,行為人救助的行為 無知 不構成見義勇為

4、怎麽讓光道獲得見義勇為?

1,明確存在救助物件;

2名女生應該站出來幫助光道家屬申請見義勇為。

如果找不到2名女生,需要多名目擊者作為人證,需要事發錄像作為物證。

2,明確女生喊的是妹妹,而不是狗狗;

根據以往見義勇為評定案例,和成都廢死派(堅持結果價值論和客觀危險說)作風,如果女生喊的是救狗命,那光道定然不會被評定為見義勇為。

只有2名女生和目擊者一同咬定喊的是妹妹,光道主觀上是救助人,才能評定為見義勇為。

可以稱聽到妹妹,也聽到狗狗,沒想到狗狗的名字叫妹妹,這樣比較客觀,容易采納。關鍵是,聽到妹妹的人證要比狗狗的多。

構成見義勇為的行為,至少需要滿足以下四項法律要件:

1、見義勇為行為實施主體是自然人;
2、見義勇為者必須 實施了危難救助的行為
3、行為人並不具備法律約定的義務。所謂法律約定的義務是指行為人與救助物件之間存在法律規定的救助責任;
4、行為人主觀存在 維護公共利益或降低公共危害的意願。

四、女生呼叫的到底是妹妹還是狗狗?

我在看到紅星新聞的視訊時,視訊標題就是男孩疑被誤導下河救狗,什麽叫被誤導?

點贊數就8000多,評論裏很多當地群眾(看IP啊)說喊的是妹妹,你認為我相信女生喊的是妹妹還是狗狗?

3名 目擊者稱是 狗狗 2名 目擊者稱是 妹妹 1名 知情者稱 以為是人 ,對認定為見義勇為十分不利。

一名目擊者(采訪中的保潔員大爺)稱:

女生喊的是救狗狗,一個高個子小夥跳進了河裏,不料,這個小夥剛遊了幾米就往下沈,起起伏伏共冒了4下,人沒影了。大爺心急如焚,但年紀太大,行動不便,沒能上前營救。

兩名目擊者(包括保潔員大爺)稱:

事發時,河中落水的確是一只狗,女子在向男孩求助時,也表示落水的是狗。

一名目擊者稱:

當時自己正在河邊摘菜,突然聽到有人尖聲大喊,回頭看見河對岸有一名女子和一條狗,河裏還有一條狗。很快看到兩名男孩從籃球場趕到河邊,其中1名男孩準備跳河施救。自己還跟男孩喊話水深不要往下跳。

一名目擊者稱:

狗主人對男孩說的是妹妹,而不是狗。兩名女生說妹妹掉河裏了,男孩才下去救人的。

一名目擊者稱:

求救女子在呼救時曾大喊「救一救,妹妹(實際是狗)」之類的言語。

一名知情者稱:

當時男孩正在籃球場打籃球,聽到兩個女子大喊救命,男孩以為落水的是人,於是就跳入河中,不幸溺亡,屍體至今都沒有找到。

綜合紅星新聞、成都商報、其他當地媒體報道以及當地群眾評論。

五、不會遊泳的群眾可以為落水者提供什麽幫助?

這也告誡我們,見義勇為是好事,但也要量力而為。

沒有經過專業救援訓練,很容易造成救援者和被救援者雙雙溺亡。

再怎麽著急,也應該快速找到河岸邊的救生圈等漂浮物(籃球),或快速制作氣囊再進行救援。

關鍵是,光道不會遊泳啊,為什麽他要跳下去... ...

1、為專業人員提供幫助,幫助協調人員;

2、呼喊引起大家註意,幫助救援;

3、報警求助,讓警方盡快調配人員救援;

4、大喊,給落水者正確指引;

註:不要瞎出主意

5、每座橋都會設有救生圈(強制要求),扯下橋邊的戴繩救生圈,等待時機拋給落水者;

註:設定的救生圈是可以用力扯下的,方便救援的,不需要找剪刀什麽的。

6、在礦泉水瓶內裝1/3水,用繩子綁住,拋給落水者。

7、找長桿子,伸出給落水者。

8、幫忙制作氣囊,給準備下水求援的誌願者提供幫助。

9、拍攝見義勇為視訊,作為見證。

10、為落水者提供醫療服務,如心肺復蘇等。

11、宣傳救助者見義勇為的行為。

12、為救助者申請見義勇為獎。

六、不會遊泳,落入水中要怎麽求生?

對於不用遊泳的人,想要回到岸上獲得安全,只能是被他人救援,或者飄到岸邊。

此時有幾種方法可以達成目的,1是漂浮式、2是氣囊法。

前提是一定要保持冷靜,最好能夠脫掉衣服,避免身體被附帶在衣服上的粘附力下水。

1、漂浮式

如果是車內落水,在你離開車輛內部後,沒入水中前,要盡量多地深呼吸,把盡可能多的氧氣吸入肺內,讓肺擁有更多的空氣,產生更多浮力。

如果是直接落水,隨著你的身體慢慢沒入水中,你要放松身體,準備鼻子屏氣,用嘴巴呼吸,避免因為恐慌讓呼吸道進水。

隨著你的身體慢慢沒入水中,你要放松身體,準備鼻子屏氣,用嘴巴呼吸,避免因為恐慌讓呼吸道進水。

鼻子如果進入少量水,用氣哼出水分即刻。嘴巴吸入空氣時,如果有少量水,可以喝掉或吐掉。

把耳朵浸入水中,擡起你的下巴,讓水位保持在淹沒你半個臉頰的位置,頭保持正中,不要偏,避免側翻。

雙手夾在頭部兩側,雙掌朝上,背部往上弓,擡起胸部、腹部,膝蓋略微彎曲。

然後等待他人救援。

漂浮式是不會遊泳的人是最好的自救方式,每年都有許多不幸落水的人因此被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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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氣囊法

如果是車內落水,在你離開車輛前,如能帶上塑膠袋、充氣枕、包包、礦泉水瓶等可充氣物品,那你可以在裏面充滿空氣後打緊,形成一個救生袋,雙手環胸抱住救生袋,在水面漂浮,等待救援。

包包、礦泉水瓶可以倒掉內容物後,拉緊或蓋上瓶蓋,塞衣服裏,抱住。

沒有可充氣物品,你可以馬上脫掉你的褲子,把兩個褲腿打緊,然後往褲頭內充氣,再打緊褲頭,形成救生氣囊,接著套在頭上,雙手輕輕抱住。

[是真的嗎]用褲子就能做救生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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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囊法也是我們救援落水者時,最好的神器。

七、單人無裝備拯救溺水者最好的方案是什麽?

1、脫去累贅衣物,使用氣囊法,40秒內制作出1-2個氣囊,1個氣囊套在自己脖子上,帶上另1個氣囊救援。

2、下水靠近溺水者,如果有2個氣囊,可以將1個氣囊給溺水者,看他能不能抱住浮起。

大喊3次:抱住氣囊,不要亂動!抱住氣囊,不要亂動!抱住氣囊,不要亂動!

3、如果不能浮起,遊到溺水者後方,等待溺水者失去掙紮力氣,避免被溺水者拉入水中。

大喊3次:不要拉我,不然一起死!不要拉我,不然一起死!不要拉我,不然一起死!

4、從後方接近溺水者進行救援,一手托起溺水者的脖子,讓頭部露出水面,其他部位在水下,方便拉往岸邊,救援者無法拉動的情況下,可以讓溺水者整個人在水下。

5、將溺水者頭部、手臂搭上岸,再上岸利用身體重量將溺水者拉上岸。

6、使用心肺復蘇對溺水者進行救助,可以有效提高生存率。

這一切,最好在2-4分鐘內完成,不能超過6分半鐘,否則溺水者希望渺茫。

七、病態的輿論

微博有不少人譴責男孩不自量力,救不了狗,自己還死了,害女生被譴責。

為什麽要縱容這些人擾亂社會公序良俗?難道不應該抓起來判刑?

慫恿別人用自己的生命去拯救別人的生命,做不到就道德譴責,做了雙雙溺亡,就不關你事?

這種聖母婊可多的是。

這次是妹妹,下次是弟弟、哥哥、姐姐、兒子、女兒、爸爸、媽媽,你救不救?

我是 @墨昭Difenrir 生命無take two,請小心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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