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月入8000,該不該成為被女友分手的理由?
該。
女孩有更好的追求,或者女孩拜金,或者如何都可以,不管對不對,但可以是分手的理由。
在北京月入8000,卻花了4W救貓。該不該成為被女友分手的理由?
不該。
因為我真的在北京工作過。
房租算你2000,吃飯算你2000,談戀愛平均每個月1500,還有各種花銷,你還養了一只貓,一年能存下來一萬算好的了,結果你工作兩年,就能用4W給貓治病。
這說明:
1,你原本就家大業大,不缺這點錢,工作也就是玩玩而已。
2,你TM編都不會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