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不合法,可以愉快的簽署,保留一份,然後不開心的時候就去舉報。
至於職場上的性別歧視的根源,我覺得還是因為現在招聘市場屬於用人單位的買方市場,所以用人單位還有資格挑肥揀瘦,老板和hr會被一些不專業的傳言所影響,覺得女性員工低效率,所以幹脆就選男的吧,等到他招不到人的時候就沒那麽多屁事了。
那麽為啥職場上會有女性員工低效率的看法呢?還是因為不專業。畢竟懂得仔細去算女性懷孕導致的公司成本增加的老板不多,而這麽專業的hr也不多。
我們來簡單算下,假設有一個正常繳納社保的公司,有一個女性員工懷孕生產,公司額外要支付的成本是多少呢:
1.女性產假100天,期間的薪資由社保生育津貼支付,公司每個月還需要為員工支付社保,按照五千的基數,也就是一千多塊錢,三個月五千不到。
2.女性懷孕期間的產檢需要請假,導致的工作效率降低,很難估值。但是大部份公司的做法是將工作分攤給其他員工,公司最多付出一點加班費,甚至很多公司加班費都不付,收獲了員工的怨言一堆。
所以,除非這個公司是個個體戶,工作都壓倒了某個人一人身上,其實影響並不大。但如果是個體戶了,隨時倒閉的那種,願意跟你幹的員工估計也是沾親帶故的,對自己親戚好點,當個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