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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職場女性生孩子之後企業會強迫她們辭職嗎?

2016-01-20親子

首先,以懷孕為由解雇職員是違反日本相關法律的,也就是「不正當解雇」。當事人可以去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還可以領取僱用保險金。

但是如果說「因為懷孕而對目前的工作產生負面影響,所以進行解雇」,那可能就不能被判為不正當解雇,這是一個很微妙的地方。

日本其實是有職場男女平等相關的法律法規,但確實有的公司未必會執行。有的人利益受損也不知道該怎麽去保護自己的利益,討回公道。走法律途徑是個辦法,但不是每個人都有那份心力。

題主說的這種情況尤其發生在非正規僱用(契約社員,長期打工社員,派遣社員等)的人,以及一些不正規的小企業裏。確實也是一個社會問題,隨手上網搜一下就能發現一些關於職場孕婦受到不公平待遇的專題。

但你要說日本的企業都是這樣的嗎?並不是。

正規大企業如果發生這種事就是醜聞了,上新聞也有可能。

我找工作的時候很多大企業都以「對女性友好,當了媽媽也能安心工作」為賣點,招攬應聘者。要知道日本現在青壯年不足,千方百計動員女性進入社會工作呢,全職家庭主婦的比例也越來越下降了。

我所在的公司也對女性非常非常好,就像樓上匿名使用者說的一樣,不僅有產假婚假,孩子在12歲(還是13歲,不記得了)之前,媽媽都可以申請短時間上班,比如每天9點到下午3點,或者10點到下午4點。還可以申請在家辦公,比如我前輩就是一周只來公司2,3天,想找她聊個天都等不到人。我們公司還給報銷孩子的奶粉,紙尿褲等等育兒用品的錢。

所以其實不管是哪個國家,裏面都有各種各樣的公司,各種各樣的人,不要因為一些個例就覺得這個國家一定都是怎樣怎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