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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應該多大給零花錢?

2022-04-13親子

很多家長認為進入小學就應該開始給孩子零用錢了,甚至不少專業人士也支持這種觀點。

其實零用錢給得這麽早,還是弊大於利的。

一般而言,小學三年級(8歲)左右開始給零用錢,才是更為合適的選擇。

一、8歲開始給零用錢,更為合適

基於發展心理學,我們都知道,在孩子在不同的年齡階段,會發展不同心理和生理特征。而「物權觀念」的建立和完善則是從8歲開始的。

其實在孩子很小的時候,甚至在嬰幼兒期,就開始有了「所有權」的觀念。他們會明確意識到什麽東西是他們的,甚至有些孩子希望全世界都是他們的。

然後到4~6歲左右,孩子們開始建立「使用權」的觀念,並開始占有和占據一些東西的使用權,哪怕這些東西不是公用品,甚至他們自己其實也並不喜歡。他們只是為了占據而占據,如果家長放縱溺愛的話,一些孩子就會「熊化」。

在7歲之前,孩子是沒有「社會公允價值」意識的。簡單點說就是,孩子為了喜歡的某個東西(可能是一張不值錢的圖畫),可以用一切東西去交換。

買櫝還珠,有眼不識金鑲玉對於7歲之前的孩子而言,完全是常規操作。

少部份耐心的家長,可以透過反復溝通使孩子明白有些東西是很值錢的,而有些東西則是不值錢的。但是這並不能成為孩子內心自發的認識,也不能被孩子徹底接受。

直到7歲到8歲左右,孩子們開始學習接受「社會公允價值」。這種學習並不是理論學習,也不是指他們會明白「社會公允價值」這種非常用語。而是他們開始漸漸體會到什麽東西被大多數人認為值錢,什麽東西被大多數人認為不值錢。

此時,錢作為一般等價物的價值,才開始真正被孩子所認識和接受到。

於是,孩子們會真正開始學會用錢。

二、8歲之前給零用錢,可能有如下問題:

1、胡亂花錢

很多家長過早給孩子零用錢,卻又責備孩子胡亂花錢,這是很不公平的。

就好像一只小鳥羽翼未豐,鳥媽媽就把小鳥推下樹杈讓它學習飛翔一樣,然後又責備小鳥飛不起來一樣。

孩子對「社會公允價值」的理解,不是一兩次說教可以建立的,需要他在生活中有足夠的經歷,有足夠的積累。

如果家長想更早的幫助孩子建立金錢觀念,可以帶孩子買東西或給孩子買東西的時候,告訴孩子各種東西的價格。

2、虛榮炫耀

孩子較同齡而言,更早,更多的擁有零用錢,不一定是問題。但是在孩子自己心智還不成熟的時候,則容易引發虛榮和炫耀。

3、被人欺淩

孩子太小時就有零花錢,有時候會被其他孩子搶奪,有時候會被其他孩子慫恿控制。

「懷璧其罪」不僅僅對匹夫是問題,對稚子更是問題。

綜上所述,8歲開始給孩子零用錢,才是更適合的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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