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離婚的話,估計還能找到,但我肯定不會再結婚。
首先,長得還過得去。其次,有工作收入,這個錢夠養活自己的孩子。我有幾套上海的房子,可以吃房租過日子。接著,父母也有點小錢,雖然年紀大了,但還有可啃老的家底。最後,前夫(就是現在的老公,這只是假設)工作還在上升期,哪怕我沒錢養孩子,他絕對可以為孩子兜底。這些條件都足以證明,我的孩子絕不需要後來者破財。加上我生的是女孩,觀念上就是壓力小。二婚市場上我這也算是頂配了吧,笑死了
然而,我離婚打死也不會再結婚,我有孩子了,有什麽必要再結婚??加上我已經離婚過一次,我結了離,離了結,再結婚這是為了再離婚嗎?擱這兒套娃呢~笑死人了
這十年明白了一件事:男人就是為了生孩子的一頭驢。我和老公說,你就是頭驢,不停地給我磨豆漿去吧~掙得每一分錢都是我和女兒的,自己夠活就得了。他說,你是不是盼著我早點兒死,給你騰地方?我說,你還沒發財呢,談死是不是太早。他回:行了,我連死的資格都沒有。試問?再找個帶著孩子的,他的錢能甘心和你一起花??像侯佩岑的papa這麽純潔善良的我是沒見過 。
想再婚的肯定都是頭一次離婚,我是30歲離婚,對方出軌,我也沒孩子。如果我現在又跑去離婚,像我們這種情況吧,屬於看破紅塵了。再找一個新人對我來說又是一輪將就,沒必要,我對男女之事真的絲毫沒興趣了。為什麽有那麽多再婚家庭,明明各自都有孩子,還要年近40再生一個,是真不理解。吃飽了撐的慌,紅塵裏打滾,嫌棄太平日子太舒服?特別作為女人,生孩子老10歲。他能是李敏鎬或者孔侑或者玄彬?反正我已經37歲了,其他中年男人在我眼裏和豬和驢沒有區別,上班的時候只盼著實習生是可愛的小帥哥。戀愛,結婚都特別無聊,以前參加婚禮都感動,現在覺得,行啊,行吧,再過幾年玩兒手機都嫌對方聲音太大。
刷了一圈兒回帖,都是第一次離婚,如果姐姐我再離婚,肯定沒心思談戀愛結婚,想開房車帶女兒環遊中國,帶女兒去歐洲,打死也不要有男人煩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