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感慨兩句。
女人啊,就是好,想不工作,總歸是有退路的。回家做家庭主婦,照顧好家庭,讓家庭更溫馨溫暖,讓老公和孩子生活得更幸福-----真是很有意義的工作。
但是前輩哲人卻說,所有命運的饋贈,都在暗中標好了價格。
女權主義老祖宗波伏娃說得就更狠了。
發好感慨,來回答題主的問題。
工作不開心,回家做家庭主婦行不行?
我想可以試一試,把「家庭主婦」,也作為一種職業來看。
自己的興趣,自己的能力,職業前景,薪水,跳槽的難易程度,家庭的支持等等都是考量的因素。
如果把家庭主婦當做職業,現在的職業做的不開心,換成家庭主婦,理由肯定是不合格的。
人啊,如果因為這個工作不開心就換另一個,那下一個也不開心怎麽辦。通常 我們會說:你要因為喜歡那件事才能放棄這件事。
不能僅僅因為不喜歡這件事就結束。
工作不開心就做家庭主婦?不行啊,喜歡做家庭主婦才可以。
再來看薪水。如果家庭資產收入很高,房租收著,分紅拿著,是可以不用在乎工作的薪資的。或者老公薪資很高,願意給予自己滿意的家用,也可以。
有錢可以任性,根本不在乎薪資的人,自然可以不工作。否則,還是清醒一點兒。雖然錢買不了開心,但是沒錢恐怕最不開心。
再次,因為工作不開心就家庭主婦。家庭主婦不開心了,怎麽辦?再想求職就沒那麽容易了。
最後,丈夫的意見如何?丈夫同意,願意付生活費,女人回家做家庭主婦那是家務事;丈夫不同意,妻子自說自話要回家做家庭主婦,就是利用自己的性別身份,剝削和壓榨丈夫的勞動------這種事還是不要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