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找到了孩子,完成了夙願,郭剛堂能在離開人世時候瞑目了。
但是當初找孩子的初衷已經無法實作,孩子已經有了自己的人生,愛自己的養父母。絲毫沒有了對苦苦尋找他的父母的親情。只能由他來選擇,希望今後郭剛堂在失去自理能力的時候,孩子能從錢或者陪護上給予血緣上的援助。
殘酷的現實是,假如沒有他養父母這樣買孩子的買家,他也不會被拐賣。法律也不太可能去制裁這些買家。
這真的是人間的悲劇。
不過這個悲劇的核心——被拐賣的孩子不是被乞討團伙拐去,折斷腿或者挖掉眼睛去乞討,這算是不幸中的萬幸了。
無論如何,我們普通人能做的只能是看好自己的孩子,如果見到街上孤零零的孩子,盡可能幫他找到父母不要給人販子機會。
如果抓獲人販子,或者看到有人販子被群眾抓獲,不能用私刑。
即使在監控不能覆蓋的地方,也不能不小心把生石灰揉進人販子的眼睛,也不能不小心把燒紅的烙鐵戳在人販子臉蛋上。
也希望警察叔叔趕到的時候,只有臉上莫名其妙被做了標記、眼睛已經廢了的人販子,現場因為各種原因找不到任何違法痕跡。歸咎於天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