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弟媳婦眼睛遺傳性高度近視,屬於吃飯時放在面前的菜都看不清楚的那種。表弟相親的時候只知道對方眼睛視力不好,人家爸媽眼睛視力都很好,家裏另外兩個姐妹眼睛也沒問題。後來結婚了,第一個兒子在兩歲的時候發現,一只眼睛完全看不見,另一只高度近視,然後跑遍省內各大醫院,最終三歲時在愛爾眼科做手術,術後每周定期去醫院做康復,風雨無阻,到現在十歲多,看不見的那只能看見了,只是兩只眼睛仍是高度近視,孩子不能上體育課,美術課。
後來聽說這孩子還算好的了,表弟媳婦家共有三姐妹,另外兩個姊妹結婚稍晚,婚後所生孩子幾乎都有眼睛問題,有個姊妹家裏條件不太好,沒多少錢給孩子治療,自己和丈夫又都要出去賺錢,婆婆在家帶娃,結果婆婆帶娃不太上心,經常給娃看手機,現在那娃已經全瞎了。
對於遺傳病,自己還要想清楚,如果孩子遺傳下來,並且表現出來,首先,是否在能夠治療的時候能有足夠的醫療費用,心無旁騖的安心治療,其次,是否能在孩子長時間未恢復健康的情況下,能堅持給予孩子足夠的愛,而不是累贅,可能是一年兩年,或者十年二十年,最後,如果孩子治不好了,終生處於不太健康的狀態呢?另外,那個孩子在長大後,知道自己父母在知道有遺傳病的情況下,仍舊生下他,給予他不健康的身體,因此長年忍受痛楚,遭受異樣目光,忍受別人非議,奢望別人的健康,不知他會作何感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