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大叔有錢就可以啦,女的找大叔基本是為自己和孩子找個供養者。在中國私生子跟婚生孩子有同等繼承權,為有錢人生一個孩子等於生了一棵搖錢樹。結不結婚不重要。
比如梁洛施靠孩子拿到大筆撫養費。如果沒有孩子的話,一個沒結婚的前女友能有啥。
比如鄧文迪,根據婚前協定,鄧文迪離婚本身是得不到多少財產的,靠兩個女兒得到巨額財產。
這個年輕女孩既然願意給這個已婚大叔生孩子,肯定已婚大叔的其他條件碾壓她,跟大叔的原配相比,她唯一的優勢就是年輕,有生育能力。如果她不生孩子的話,她的這個優勢不就體現不出來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