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是第一個課堂,家長是第一任老師,家庭教育是未成年人成長的重要基石,對於維護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權益至關重要。近日,隆陽區人民法院在審理一起性侵案件過程中,發現未成年被害人的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和家庭教育職責不到位,未幫助被害人樹立正確的人生觀,也未提高其學法、遵法、守法意識,引導其培養健康正確的追求,導致其被三名被告人性侵,身心收到嚴重傷害。
案件宣判後,刑事審判庭工作人員向未成年被害人的監護人宣讀了【督促監護令】和【家庭教育指導決定書】,旨在督促家長正確履行監護職責,加強對孩子的身心關註,幫助孩子培養良好的行為習慣,幫助未成年抵制不良誘惑,對不法行為勇敢說「不」!
近年來,因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不到位導致未成年人犯罪、受到侵害的案件屢見不鮮。未成年人目前尚處於身心發育不完全階段,對外界不良誘惑抵抗力低,容易成為受害人也易走向犯罪深淵。今年以來,隆陽法院針對辦理的涉未成年人案件中監護人監管缺位、關愛缺失等問題,累計發送7份【督促監護令】及【家庭教育指導決定書】,向14名涉案未成年人的父母開展督促教育,給這些「甩手家長」戴上「緊箍咒」,同時將督促監護文書同步抄送該監護人所在地綜治中心,力求督促其監護人及時履行法定職責,開展家庭教育指導,共同守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下一步,隆陽法院在督促監護令的「起點」和「終點」將繼續保持與未成年被告人、被害人及其監護人面對面溝通和督促指導,結合案件審理情況詳細掌握未成年人家庭情況、親子關系等資訊,尋找監護缺位的原因,征求司法社工的意見,提出針對性強、操作性高的督促監護和家庭教育指導要求,力求用「一書一令」讓愛回歸,讓監管歸位,切實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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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 楊 晨
編輯 胡艷君
一審 付雲浩
二審 胡艷君
三審 楊瑞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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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督促監護令+家庭教育指導決定書,讓「甩手家長」監護就位】
來源:隆陽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