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之所以不叫「狗主人」,而是叫「狗奴」,是因為他們違反了一條養狗的鐵律:狗必須低人一等。
我舅舅家也養過狗。
第一代,在我和外婆(我舅親娘)上門做客的時候對我們吠。當年冬天它就變成了狗肉和狗皮手套。這種狗純屬腦殘,眼看著主人(舅舅)都已經親自出門迎接親娘和親外甥了,還擱那兒吠,典型的生物本能壓倒社會性素質。直接送它入輪回,教育的機會都不給。
第二代,那遠比第一代有眼力見。它甚至會去村口車站接我和外婆。它在從來沒見過我們的前提下,就靠著舅舅事先拿外婆的舊衣服給它「預習」,就記住了外婆的氣味。在完全沒辦法「預習」我的前提下(我沒舊衣服在舅舅家),先是憑氣味認出了外婆,又察言觀色看(它都已經搖著尾巴朝外婆跑過來了,又退開,歪著頭看)外婆很寵我,知道我也是惹不起的角色(哪怕完全不熟悉氣味)。
第三代,它是第二代親生的,已經會往家裏撿錢了。畢生撿了二十多塊錢。第三代是底子最好的,對它的教育也是最嚴格的。當時舅舅做點小生意,搞點小零食賣給附近的小學生,為了避免狗子嚇到小朋友,硬是給它把生物本能都掰過來了。
其一,嚴禁它嗅褲腿(既怕它嚇到小朋友,也怕它突然往小孩腿上來一口),訓練方法是只要它敢湊近褲腿,當頭就是一棒(報紙卷成的)。
其二,小孩來買東西要從門口上幾級台階,狗子絕不能趴在台階上面(怕它趴高了容易「狗眼看人低」,萬一給小孩臉上來一口就不得了),只能趴在台階下面。而且,不能趴在正門口,只能趴在門口旁邊。此外,絕不能昂首挺胸「犬踞」,只能低眉順眼趴著。
有一次,有小朋友來買東西不小心踩到狗腳,它也只能哀嚎,是絕不敢也不會有任何實際行動的。舅舅寧可自認倒黴,私下裏給狗子治腳,也絕沒有指責小孩踩了它。
你就是說破大天,人的面子也比狗大。
狗就必須低人一等,認同這一點,你才養得好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