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論語】
作者:吳智(北京市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
城市更新是城市生命周期的重要發展階段。日前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實施城市更新行動,打造宜居、韌性、智慧城市。城市更新行動需要堅持人民導向,在相關領域全方位地貫徹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加快實作城市高品質發展,為打造宜居、韌性、智慧城市和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目標奠定堅實基礎。
經過多年高速發展,中國城市建設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無論是城市經濟規模,還是基礎設施建設水平,都已經位居世界前列。然而也要看到,中國城市發展過程中也面臨一系列問題,制約了城市的高品質發展。生態環境品質有待提高、公共產品供給不足、產業和居住空間不相適應、基礎設施建設不均衡等發展難題仍需透過系統性的城市更新行動加以解決。
加快推進城市更新是轉變城市發展方式的必然要求。當前新一輪產業和技術革命正在興起,城市之間的產業競爭將面臨全新格局,透過城市更新來系統最佳化城市空間和產業布局,重新釋放城市發展潛力和增強城市承載能力,將是推動實作城市高品質發展轉型的根本支撐。加快推進城市更新也是建設美麗中國的必然要求。當前,中國城鎮化率已經超過65%,近三分之二的人口都居住在城市。在這一背景下,美麗城市建設已經成為美麗中國建設的主要載體。
城市更新並非涉及單一領域的局部問題,也不是新一輪的「大拆大建」,而是涉及整個城市發展過程的系統問題。針對制約人民群眾在城市生活中的各種「細枝末節」難題,相關部門需要轉變發展理念,樹立服務意識,拿出「繡花」功夫,提高精細化管理水平,堅決杜絕為了投資而更新、為了更新而更新的發展思路。
作為一項系統工程,城市更新需從不同視角出發,準確把握它的過程內容。在更新方向上,城市更新既要破解拆遷、安置、改造、重建等多個領域的技術性難題,也要確保城市更新的穩定性;在更新目標上,城市更新既要基於城市發展的現有基礎和條件,也要考慮城市發展的長期目標和環境,確保城市更新的有效性;在更新物件上,城市更新既要重視「看得見」的城市基礎設施建設,也要強調「看不見」的制度環境建設,確保城市更新的全面性;在投入產出上,既要統籌資金來源和控制資金成本,也要測算投入產出和提高發展效益,確保城市更新的平衡性。
由於城市所處發展階段和發展基礎各不相同,不同城市的城市更新行動只能因地制宜地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去選擇和推進,這就意味著城市更新的目標要在全國統一性和地變異數異性之間達到平衡。總體上,推進城市更新要立足三「度」,即在原則上要提高城市溫度、在方法上要設定標準尺度、在實踐上要構建科學制度。
首先,堅持以人民為中心、讓城市更新更有溫度。在城市更新過程中,應把城市作為有機生命體,建立和完善城市體檢評估機制,做到改造前問需於民,改造中問計於民,改造後要問效於民,真正實作更有溫度、更永續、更加包容的城市更新。一方面,要系統整合各類資源,加快提升城市更新品質。透過建立社群參與平台,推動基層治理,強化社群居民在城市更新中的主體作用。另一方面,要加快完善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健全社會公眾滿意度評價和第三方考評機制,推動城市更新行動實作效果共評、成果共享。
其次,要加快推進標準化行動,讓城市更新有參照尺度。針對城市更新的多領域內容和地變異數異性,加快探索城市更新的標準化體系。引導各城市結合自身發展實際,基於城市發展的規模、結構、效率、安全、韌性等目標,制定科學合理的城市更新標準體系,並將其作為引領城市更新的約束性指導。
此外,要系統完善工作體系,讓城市更新有制度保障。各城市應結合自身實際情況,綜合考慮地域基因、經濟水平、社會發展等不同因素,為城市更新提供法律支撐。要建立縱向協調、橫向貫通的組織機制,穩步有序開展城市更新行動,形成高效的工作合力。要堅持因地制宜和開拓創新相結合,研究制定技術標準、規範導引,明確統一的審批流程,構建專業高效的城市更新實施機制。
【光明日報】(2023年12月31日 05版)
來源:光明網-【光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