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獲悉,谷歌(GOOGL.US)周五表示,美國司法部強迫其出售網路瀏覽器的計劃「極端」且違反法律,並敦促一名聯邦法院法官謹慎行事,以免扼殺創新和未來投資。
在一份法庭檔中,谷歌回應了美國司法部的要求,並提出了自己的補救措施。該公司表示,出售Chrome瀏覽器的提議不符合該公司被法官認定為非法的行為,這其中涉及與瀏覽器、智慧型手機制造商和電信業者的獨家合約。
該公司在其檔中表示,法院「不鼓勵采取極端補救措施」。谷歌表示,針對反競爭行為的補救措施「必須與違規行為屬於同一型別或類別」。
上個月,美國司法部和一些州要求法官Amit Mehta命令谷歌出售其Chrome網路瀏覽器,並對該公司的業務進行一系列其他更改,以改善線上搜尋市場的競爭。
谷歌負責監管事務的副總裁Lee-Anne Mulholland在一篇部落格文章中寫道,谷歌表示,任何補救措施都應該允許像蘋果(AAPL.US)的Safari這樣的競爭瀏覽器「自由地與他們認為最適合使用者的搜尋引擎進行交易」。Mehta發現,谷歌作為預設瀏覽器提供商向蘋果和其他公司付款是非法的。
Mulholland表示,谷歌的提議仍將允許該公司與競爭對手的瀏覽器分享收入,但也將允許在不同平台上進行多種預設設定。它將允許裝置制造商預裝多個搜尋引擎,並且不要求裝置制造商在預裝其他谷歌應用程式下使用Chrome和谷歌搜尋。
谷歌周五送出的檔是自Mehta今年早些時候發現其非法壟斷線上搜尋和廣告市場以來的首次官方回應。該公司表示計劃上訴,但要等到案件結束後才能上訴。
Mulholland寫道:「如果美國司法部認為谷歌對Chrome瀏覽器的投資、或者我們對人工智慧的開發、我們抓取網路或開發演算法的方式都是反競爭的,那麽它可以提起這些訴訟。但事實並非如此。」
法官已安排在明年4月提起訴訟,以決定如何解決谷歌主導的行業缺乏競爭的問題,並承諾在2025年8月之前做出最終決定。
美國司法部發言人拒絕發表評論,並提到了該機構早些時候在此案中的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