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技術普及法修訂草案將第二次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此次修改將規定每年9月為全國科普月
,並 增加「科普人員」
一章。對科普人才培養、誌願服務隊伍建設、科普人員激勵機制等作了規定,為科普工作提供人才支撐。
科學技術普及法修訂草案擬做出幾點主要修改:
一、明確科普是實作創新發展的基礎性工作。
二、規定每年9月為全國科普月
。
三、明確國家部署實施新技術領域重大科技任務,應當組織開展有針對性的科普,保障公眾知情權。
四、要求科普產品和服務、科普資訊應當具有合法性、科學性,不得有虛假錯誤的內容
。
五、規定網路服務提供者發現使用者傳播虛假錯誤資訊的,應當立即采取處置措施,防止資訊擴散。
草案還規定,國家鼓勵社會力量依法設立科普獎項
,鼓勵企業向公眾開放實驗室、生產線等設施
, 鼓勵組織和個人利用新興媒體開展多種形式的科普。
並增加「科普活動」一章。對科普產業發展,新技術、新知識和應急知識科普,科普國際合作交流,科普工作評估,虛假錯誤資訊處置等作了規定,確保科普活動品質。
來源:央視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