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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的新型正義體系:實踐與理論】(黃宗智)

2024-02-11新聞

編輯推薦

黃宗智以實踐為突破口,為中國法律尋找新的發展路徑與理論,為中國探尋長遠的發展道路。

【中國的新型正義體系:實踐與理論】

內容簡介

中國新型的正義體系乃是一個結合三大傳統的產物:一是古代的「中華法系」,尤其是其主導性道德價值和民間的糾紛解決機制;二是調解機制在革命傳統中的大規模推廣,包括由國家法律和民間正義之間的互動而產生的寬闊半正式第三領域正義,也包括其為民服務和社會公正理念;三是從西方引進的形式主義個人權利法律。今後的發展進路不在三者中的任何單一方,而在更好、更精準地融合三者,朝向一個新型的、可能成為新的「萬世之法」而推進。

作者簡介

黃宗智,1940 年生,普林斯頓大學學士,華盛頓大學博士,1966年始任教於加利福尼亞大學洛杉磯校區(UCLA)歷史系,1991 年晉升「超級教授」(Professor,Above Scale),2004 年榮休。先後擔任中國研究中心創辦主任(1986—1995 年),Modern China (1975年至今)創刊編輯,【中國鄉村研究】(2003年至今)與國際版Rural China (2010年至今) 創刊編輯。現為教育部長江學者講座教授,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吳立章講座教授。主要著作有農村社會經濟史的三卷本——【華北的小農經濟與社會變遷】(英文版獲美國歷史學會費正清獎)、【長江三角洲小農家庭與鄉村發展】(英文版獲亞洲研究協會列文森獎)、【超yue左右:從實踐歷史探尋中國農村發展出路】,以及即將出版的第四卷【中國的新型小農經濟:實踐與理論】;法律史的三卷本——【清代的法律、社會與文化:民法的表達與實踐】【法典、習俗與司法實踐:清代與民國的比較】【過去和現在:中國民事法律實踐的探索】,以及zuixin出版的第四卷【中國的新型正義體系:實踐與理論】;理論與方法著作——【經驗與理論:中國社會、經濟與法律的實踐歷史研究】【實踐與理論:中國社會、經濟與法律的歷史與現實研究】。

目錄

總 序 探尋紮根於(中國)實際的社會科學

導 論 中國的正義體系從哪裏來,往哪裏去?

第一章 中國法律的現代性?

第二章 中西法律如何融合?——道德、權利與實用

第三章 道德與法律:中國的過去和現在

第四章 法學和社會科學應該模仿自然科學嗎?

第五章 中國古今的民、刑事正義體系:全球視野下的中華法系

第六章 中國正義體系中的「黨」、「政」與「法」的多元合一

第七章 中國正義體系三大傳統與當前的民法典編纂

結 語 一個新型的中華法系

代後記 探尋中國長遠的發展道路

前言/序言

黃宗智

我們這個世界充滿對立的、相互排斥的社會科學理論:如主觀主義vs.客觀主義、意誌主義vs.結構主義、唯心主義vs.唯物主義,乃至於西方vs.東方、普世主義vs.特殊主義、理想主義vs.經驗主義或實用主義等。我們該怎樣去決定用什麽理論來做研究?怎樣來從各種理論中選擇哪一種?今天學者們最常用的辦法是從某一種理論出發——常是當前最流行的或政權所采用的,然後搜尋可用的「經驗證據」來支撐、釋義或闡述該理論,而後返回到原來的理論,表明自己已經用經驗證據來驗證該理論。

筆者認為,我們應該把理論當作問題而不是(很可能的)答案(「假設」)來使用。研究的目的不是要證實某一種理論而是要借助多種不同和對立的理論來檢驗經驗證據,依賴證據來決定對不同理論的取舍,或依賴證據來與不同理論對話,從而創立或推進適合新證據的新概括。不同理論的交鋒點乃是特別好的研究問題——這是筆者多年來對自己和學生的勸誡。學術的最終目的是更好地認識真實世界,不是闡明某一現有理論或意識形態。

固然,我們需要熟悉理論來進行這樣的研究,但我們研究的目的應該是以透過經驗研究發現的實際來決定對理論的選擇或拒絕,或修改,追求的是最能使我們掌握和理解我們透過經驗研究所發現的真實世界。需要的時候,更可以重新組合理論概念或建立新概念來適當概括自己新的研究發現。

鑒於現有理論間的眾多相互排斥的二元對立實態,我們需要認識到任何理論的局限。大多數的理論從單一的基本「公理」或信念出發,而後借助演繹邏輯——常被認作西方文明獨有的特征——來形成一個邏輯上統一的理論體系,將其推導致邏輯上的最終結論(類似於歐幾裏得幾何學那樣——進一步的論析見黃宗智、高原,2015)。如此的要求正是把眾多理論建構推向相互排除的二元對立的動力。這個現實本身便為我們說明,理論建構多是對實際的單一面的簡單化,在其起始階段,常常只是一種認識方法,借助突出單一方的簡單化建構來澄清某一方面或某一因素。這樣的認識應該被理解為一種方法,不是實際本身。但這樣的簡單化的認識則常被理想化,或被等同於實際整體,再透過演繹邏輯而絕對化,其中,影響最大的理論還會被政權或/與西方中心主義意識形態化。我們不該把那樣的理論認作真實世界的實際本身。

我們需要看到,理論建構中常見的非此即彼二元,任何單一方面其實都是對實際的片面化和簡單化,而真實世界其實多是由如此的二元間的並存和互動所組成的,而不是其任何單一方。不僅主觀和客觀二元如此,理論和經驗二元也如此。

西方與東方則更加如此。在「現代」的世界中,西方作為原來的帝國主義侵略者,對非西方世界來說,不可避免地既是被痛恨的敵人也是被仰慕的模範。對非西方世界來說,兩者的並存其實是必然的實際。但西方的理論則大多有意無意地忽視了非西方的這個必然實際,憑借演繹邏輯或更簡單的西方中心主義,堅持非西方世界必須完全模仿西方。這樣,和其他的二元建構同樣,單一方被推向排除另一方,或被推向完全吸納或支配另一方的建構,一如主觀主義vs.客觀主義、普世主義vs.特殊主義等二元建構那樣。

本書反對使用如此非此即彼的單一元進路來認識真實世界。我們需要認識到,非此即彼的建構,最多只能成為我們使用的一種認識方法,借助突出單一元來把某一方面簡單化和清晰化,但絕對不可將其等同於真實世界整體本身。後者需要靠同時關註二元雙方來掌握,需要我們把理論所提出的問題和經驗證據連線起來,並關註到二元之間的關系和互動。今天,我們需要的是更多聚焦於二元的並存、交互作用和相互塑造來認識由二元組成的真實世界合一體。

以下是筆者本人對這方面的追求的回顧,目的是更好地認識真實世界,建構新的、更符合過去和現在的實際的概念。其中,連線經驗和理論尤其關鍵,這不僅是為了更好地理解真實世界,也是為了更好地探尋其改良的道路。

一、悖論實際與理論概括:中國農村社會經濟史研究

(一)【華北的小農經濟與社會變遷】

筆者進入不惑之年後的第一本專著是1985年(英文版)的【華北的小農經濟與社會變遷】(黃宗智,1986)。此書提出的學術理念和方法是「試圖從最基本的史實中去尋找最重要的概念,然後再不斷地到史料中去驗證、提煉自己的假設」(中文版序,第2頁)。同時,以連線經驗與理論為中心問題,「有意識地循著從史實到概念再回到史實的程式進行研究,避免西方社會科學中流行的為模式而模式的作風」(同上),總體目的是要建立符合經驗實際的概括。在對待理論上,則有意識地同時借鑒當時的三大理論傳統,即新古典經濟學和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兩大經典理論, 以及「另類」的實質主義理論,借助與之對話來形成自己的概念, 憑經驗證據來決定其中的取舍。

根據以上的研究進路,筆者首先采用了關於革命前中國農村最系統和細致的調查資料,尤其是「滿鐵」(日本「南滿洲鐵道株式會社」)的「社會和經濟人類學」調查,根據翔實的關於一家一戶的經濟實踐資料來認識農家經濟,並輔之以各種歷史文獻資料來掌握長時段的歷史變遷,而後與各大理論對照。拙作得出的結論首先是,三大理論傳統均有一定的洞見和是處,它們共同組成了小農的「三種不同的面貌」,伴隨其階級位置而異:僱用勞動的「經營式地主」和「富農」更適合從形式主義經濟學的營利單位來理解,而受雇的雇農和打短工的貧農,以及租地的貧農則比較符合馬克思主義中被剝削的勞動者的影像。但是,在系統檢視和比較兩種農場的歷史演變之後,出乎意料是,華北在近三個世紀的商品化(市場化) 和人口增長兩大趨勢下,所展示的主要現象不是農村和農業向此兩端的分化,而是小農家庭農場憑借農業+手工業和打短工「兩柄拐杖」 的強韌持續,一直占到總耕地面積的絕大比例,而雇工的「經營式農場」則一直沒有能夠超過10%的比例。

兩種農場在勞動組織上不同,但在畝產量上則基本一致,其間主要的差別只是後者可以按需要調節其勞動力而達到較高效率的勞動力使用,而前者的家庭勞動力則是給定的,在農場面積不斷縮減的壓力下,只能憑借投入越來越密集的勞動力來應付生存需要。相比之下,經營式農場達到較適度的勞動力使用,而小家庭農場則明顯趨向勞動邊際報酬的遞減。在其他方面則兩者基本一致。由此,我們可以很具體地理解到 「人口壓力」的實際含義。在三大理論中,最貼近這樣的經驗證據其實是「另類」的實質主義理論所突出的小農家庭農場在組織和行為邏輯上與資本主義僱用單位間的不同:在生產決策中,它同時考慮生產和消費,不只是生產;在勞動力供應方面,它的勞動力是給定的,而不是按需要雇用的。

讀者明鑒,上述的基本學術研究進路是:(一)從經驗到概念/ 理論的方法;(二)憑借經驗證據來綜合多種理論傳統的使用,決定其不同部份的取舍。也可以說,是一種有意識地超越任何意識形態化理論的研究進路。

(二)【長江三角洲小農家庭與鄉村發展】和【中國研究的規範認識危機】

在【華北】一書之後,筆者在1990年(英文版)的【長江三角洲的小農家庭與鄉村發展】則沿著以上的基本研究進路,使用的依然是翔實的滿鐵微觀調查材料,並輔之以筆者自己連續數年的實地追蹤調查。(黃宗智,1992)在經驗發現層面上,之前的華北研究使我感到意外,而長江三角洲則更使我感到驚訝。此地商品化(市場化)程度要遠高於華北,但在明末清初之後,其雇工的「經營式農場」便基本消失,完全被高度市場化和家庭化的小家庭農場壓倒。水稻種植越來越被棉花—紡紗—織布生產,或者種桑—養蠶—繅絲所取代。微觀層面的資料所展示的是,在單位耕地面積上,比之前和華北還要高度勞動密集化的生產:棉花—紗—布生產每畝需要18倍於水稻的勞動力,桑—蠶—絲生產則是9倍。

據此,筆者在借助當時占據主要學術地位的新古典經濟學和馬克思主義經濟學的洞見的同時,對兩者都更鮮明地提出了商榷和批評。主要針對的是其在市場化(商品化)會導致資本主義生產發展的基本共識上,論證中國農村經濟的「悖論」現象,並且提出了更符合中國農村經濟實際的幾個「悖論」概念:即「內卷型商品化」(以及「剝削型商品化」和「單向的城鄉貿易」,或「畸形市場」),與一般關於市場的預期相悖;「沒有‘發展’(筆者定義為單位勞動生產率——產出/產值——的提升)的商品化」以及「沒有‘發展’ 的‘增長’(定義為總產量/產值的提升)」,而不是經典理論所預期的兩者同步並進。這就是筆者用「內卷化」或「過密化」(即借助廉價的家庭輔助勞動力而進行邊際報酬遞減的生產)兩詞來表述的高度勞動密集化家庭生產以及其所推動的「內卷型商品化」。與有的不可論證的宏大理論概念不同,這是可以憑經驗證據來證實的概念:譬如,明清以來從水稻+冬小麥種植轉入越來越多的棉花+紡紗+織布或蠶桑+繅絲生產,無可置疑的是此類現象是伴隨單位勞動日報酬遞減(亦即「過密化」)而進行的(譬如,占勞動投入最大比例的紡紗的按日勞動報酬只是種植水稻的約三分之一),而那樣的低廉報酬是由家庭輔助勞動力來承擔的(筆者稱作「農業生產的家庭化」)。

與【華北】不同,此書還根據比較翔實的訪談資料以及由當地政府提供的數據和文字資料,把研究延伸到集體化時期和改革初年(當代部份組成全書的約一半)。使筆者驚訝的是,集體化農村經濟展示了與之前的家庭農業同樣的「過密化」趨勢——其勞動力是給定的,其生產決策也同樣受到消費需要的影響。而改革初年則更展示了與西方經驗很不一樣的「農村工業化」,亦即「沒有城鎮化的工業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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