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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監督辦案數位化支撐保障

2024-07-19新聞

二十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強調,深化數據資源開發利用,建設紀檢監察一體化工作平台,推動數位技術深度融入紀檢監察各項業務,促進全要素覆蓋、全流程貫通、全領域標準、全系統共享。實踐中,紀檢監察機關要主動探索利用數位技術手段賦能,透過規範使用數位技術平台、集約高效進行分析研判、推動以案促改促治源頭治理、強化數位資訊保安管理,以科技助力提升監督辦案治理效能。

規範使用數位技術平台

根據數位紀檢監察體系建設相關要求,系統梳理綜合查詢平台、輔助查詢工具、輔助分析工具、外調查詢、數據分析、檔案資料管理等規定,細化制定大數據辦案工作指南等多項制度,匯總形成帳號許可權管理、數據錄入查詢、數據分析研判、線下實際勘查、問題線索處置、及時反饋評析等閉環式工作流程指引,進一步規範數據運用工作流程。提升資訊化思維、實戰化能力,整合辦案力量組建「數據分析小組」,補充熟悉銀行、財會方面的專業人才,采取集中培訓、專家授課、跟班學習、實戰演練等方式,全面熟悉辦案大數據分析、政治生態監測評價預警、案件監督資訊管理等數據運用技能,規範使用數位查詢平台,熟練掌握操作步驟、查詢路徑,常態化開展篩查分析、釘選關鍵問題線索,助力監督檢查和審查調查。

集約高效進行分析研判

依托辦案大數據分析、政治生態監測評價預警、案件監督資訊管理等平台,及時匯總稽核分析農業農村、衛健、發改、財政、審計、統計等部門共享的相關數據資訊,整合信訪舉報、巡視巡察、監督檢查、審查調查等各項常規工作數據,匯集合成大數據「容量包」,透過呼叫辦案需要的數據分析模型,有針對性地開展數據碰撞、比對分析、關聯判斷,深度挖掘數據背後的事物規律、內在關聯和問題疑點,將傳統「串部門、查台賬」的工作方式向「從數據中查事查人」的高效率方式轉變升級,不斷提升監督執紀執法的效率和發現問題的能力,為主動監督、精準辦案提供數據支撐。

推動以案促改源頭治理

堅持系統觀念,結合大數據監督、日常監督檢查及審查調查等工作情況,既精準有效發現問題,又深挖根源性病竈,標本兼治推動問題解決,形成「發現—整改—檢視—完善」有效閉環。針對梳理出的已有問題,全面開展對比分析,揭示普遍性問題、抓出典型性問題,跟進監督指導相關單位結合實際制定整改措施、落實整改責任,實作快速提醒、及時預警、精準整改的良性迴圈,切實提升做好審查調查「後半篇文章」的工作質效。對於審查調查中發現的根源性病竈,跟進修復與治理,督促相關單位結合以案促改反饋問題,從制度建設、作風建設、廉潔文化建設等方面開展系統性、針對性整改,挖掘問題背後的腐敗、責任和作風問題,對行業性、領域性問題進行集中治理,同步推進制度建設,形成靠制度管人管事、靠資訊化技術助力監管的長效機制,推動大數據監督成果轉化為監督辦案治理效能。

強化數位資訊保安管理

嚴格落實辦案大數據分析系統使用安全相關要求,按照許可權審批、分級負責、安全防護原則,實行帳號查詢員「一人一帳號」、上崗前培訓並簽署保密協定、查詢中嚴格審批、查詢後嚴控使用範圍,案件完結後按規定裝卷或銷毀處理,確保數位資訊保安。堅持全過程留痕化管理,從帳號申請註冊、密碼使用安全、帳號保管使用、數位資訊查詢內容及許可權、查詢結果下載等,全部可查可追溯,確保全過程接受監督。實踐中,紀檢監察機關要堅持「誰使用、誰審批、誰負責」原則,督促辦案部門一體落實領導責任、主體責任和監管責任,加強對數位資訊查詢工作的「全周期管理」,嚴格審批查詢許可權範圍、結果運用等,明確數位資訊查詢的主體責任和監管責任,把數位資訊保安責任明確到崗、落實到人,常態化開展監督檢查,督促、提醒使用人員在安全環境下使用數位資訊。做好數據安全和私密保護,嚴控查詢資訊知曉範圍,嚴禁將辦案數據和分析結果透過非密渠道傳輸、儲存和使用。同時,嚴明紀律規矩,對違反數位資訊保安管理規定的行為,視情況移送紀檢監察幹部監督部門進行處理,嚴肅追責問責,確保數位資訊保安。(王晶 王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