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場上官員之間的溝通交流也有很多的規則。例如,看似一個很普通的會議,出席的領導排名和座次都是非常有講究的,一旦搞錯了後果是很嚴重的,負責會議安排的工作人員輕則挨頓訓,重則還有可能被通報批評。而上級領導到下級單位去考察調研時,需要哪些領導接待,也是有嚴格規定的。
例如,一名副省長到所在的地市考察,那麽作為地級市「一把手」的市委書記是否會出面接待呢?我們就來詳細解讀一番。首先,我們要知道調查研究工作是政府領導熟悉下級單位工作情況和問題的重要途徑。調研有助於政府領導準確作出重大決策部署和重要工作安排。但是,調研工作不能流於形式,各地省委都對省領導參加的調研活動中,參與陪同的人員以及接待人員進行了明確的規定。
例如,湖南省委就曾公開了省領導調研工作的陪同和接待標準。其中,明確規定省委書記、省長到基層考察調研工作,參與陪同的省直部門負責同誌不超過4人,市州、縣市區負責陪同接待的負責同誌各不超過2人;省政協主席、省委副書記到基層考察調研,陪同的省直有關部門負責同誌不超過2人,市州、縣市區可各安排1位負責同誌陪同。
而其他省委常委、副省長到基層考察調研的,陪同的省直有關部門負責同誌不超過2人,市州、縣市區可各安排1位分管負責同誌陪同,市州的主要負責同誌可不陪同。同時還明確規定,省領導到地方考察調研,需要統籌安排,避免在時間、地點、路線上過於集中或輪番。省委常委除了陪同省委書記一同調研外,一般不同時到同一市州調研。
這也就是說省委書記、省長這兩位主要領導下到基層調研時,負責陪同的省委、省廳的部長、廳局長們不能超過4人。當然,陪同人員一般都是與本次調研活動相關的業務口領導。例如,省委書記、省長到某市調研三農工作,那麽省農業廳、省自然資源廳以及財政廳的廳長們可能需要陪同;而負責接待的一般都是市委書記和市長二人。
而省政協主席和省委副書記都屬於排名比較靠前的省部級領導,他們到基層考察調研,一般省政協和省委都會安排1-2名相關部門的正職或者副職領導陪同參加;被考察地的市縣可能視情況各安排1位負責同誌陪同。當然,一般情況下誰都不會主動放棄這個能接待省領導的機會。
當副省長到基層考察調研時,主要看分管領域了。如果是分管全省教育工作的副省長到市裏、縣裏調研。那麽市裏面負責接待的至少得是負責教育工作的副市長,但出於禮節一般都是市長接待,縣裏由縣委書記陪同。市委書記在正式場合就不一定不參加了,畢竟不是一個系統的。再說如果市委書記由省委常委兼任,那麽他的地位比普通副省長都高,那麽他更不會參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