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款!催款!催款!
催緊了得罪客戶
不催,客戶不付,老板不依
「 兩頭受氣,兩頭堵 」
信件、電話使勁催!居然被警告 違法 ?!
拖欠背景
債權方:山東某編織網業有限公司
債務方:越南某公司
拖欠金額:637,324.00美元
拖欠賬齡:一年
2020年5月,山東公司與越南公司達成出口編織袋的協定,越南公司承諾先付30%的貨款作為定金,裝櫃後支付20%貨款,剩余尾款在收到貨後完成支付。
付款階段多次違約,警惕!
山東公司按約履行了發貨義務,但是在合作過程中越南公司卻多次違約,僅支付了貨物定金和裝櫃後的部份貨款。山東公司每次催款,越南公司都只支付少量貨款,尾款更是以各種理由拖延,隨著時間推移,越南公司更是擺出 老賴做派,理直氣壯的拒付 。
電話、信件催款卻被警告違法,憋屈!
山東公司對於己方隨意發貨的行為十分懊悔,但更加氣憤的是越南公司違約不付。於是在自行催收期間,曾頻繁電話、信件要求越南公司付款,結果卻收到債務方的一封警告信件並附上了 報警記錄 ,警告山東公司的行為已構成騷擾,若其繼續,按照越南催收法有權透過警方對其施加行政制裁。山東公司擔心會對其出口越南的生意造成影響,且缺少對當地催收法律法規的了解,自行催收手段有限,便於2021年7月委托 催全球 介入處理。
催收過程
初步聯系,債務方惡意拖欠意圖明顯
1. 催收律師第一時間聯系了債務人,對方聲稱債權方提供的貨物存在品質問題,且透過信件給催收律師發送了一份貨物品質瑕疵的視訊。
催收律師立即與債權方核實,債權方告知之前債務方就以此為理由拒不付款。根據約定, 瑕疵品率在1%-3%符合正常範圍 ,且曾提出過補貨的方案,但是債務人不接受任何補償計劃,也拒絕任何溝通。
據此,催收律師初步判定 債務方惡意拖欠意圖明顯 ,常規友好的談判催收手段對其可能效果甚微。催收律師決定從外部尋求其他方法,進行施壓。
外部調查,找尋施壓突破口
2. 催收律師透過調取債務方企業信用報告,發現其系越南某中型企業的子公司。催收律師利用自身渠道對該母公司做了全面調查發現其業內聲譽極好,並且近期在融資準備上市。
透過多方尋找,催收律師聯系到該中型企業負責人,向其提供了其子公司拖欠的證據,並多次溝通施壓,讓其考慮若子公司的拖欠行為被公開起訴,將對其聲譽和上市計劃產生的負面影響。希望對方能夠協助施壓,解決問題。
自上而下施壓促回款
3.與債務方母公司多次溝通後得到顯著效果:債務方負責人主動聯系了催收律師協商還款事宜,對方提供了一份新的賬單,剔除有品質瑕疵的產品,還款金額為 619,478.928美元 ,並給出了一份12期的還款計劃。
4.催收律師拒絕了對方分12期還款的計劃並向其強勢施壓,經過多輪談判最終將 還款期限縮短至6期 ,並簽署了還款協定。催收律師持續跟進案件進展。2021年10月債務方支付了第一期欠款100,000美元,2022年3月債務方支付了最後一期欠款119,478.928美元。至此案件圓滿結束。
案件總結
1. 越南催收法規
(1)不得向沒有還款義務的人提出還款要求;
(2)如果有打電話騷擾、冒犯、歪曲債務事實、羞辱債務方等行為,根據行為的嚴重程度,可能會受到行政制裁或承擔刑事責任;
(3)越南訴訟時效3年。
該案,債權方自行催收使用方法不當,構成騷擾,險些因違背越南催收法規受到行政制裁。企業自行催收往往因不了解當地的法律法規,極易出現差錯,催收效果甚微。在這種情況下, 委托專業的第三方機構催收,不失為一個最佳選擇 。
2.堅守原則,審慎選擇放貨時機
企業在與海外買家交易時,務必嚴格按照合約約定,履行各自義務;若買家出現違背合約約定的情況,務必警惕,審慎選擇是否需要中斷合作行程。
該案債務方多次違背合約付款約定,都沒有引起債權方警惕,依舊給其發貨、放貨,給了債務方惡意拖欠的可乘之機。
3. 客戶背調、資信調查不可少
本案債權方僅知曉債務方企業的聯系方式,對其施壓催收效果甚微。殊不知,債務方還有一個母公司可以對其施壓;催收律師便透過調取其信用報告找到該有力施壓點,促成案件回款。
企業可透過專業的征信機構查詢交易對手是否真實存在,同時透過調取交易對手的信用報告多維度了解交易方資訊,預先掌握交易對手情況,提前防範交易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