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被停職總統尹錫悅1月15日上午於漢南洞總統官邸被捕,隨後接受南韓高級公職人員犯罪調查處(公調處)調查。這是南韓歷史上首次逮捕現任總統。當地時間16日,尹錫悅方面兩次拒絕出席公調處調查訊問,而在此前一天的調查中他始終保持沈默。逮捕令限時48小時即將到期,尹錫悅拒不配合,公調處正面臨挑戰。
一天內三次缺席 尹錫悅繼續「以拖代辯」
當地時間15日,尹錫悅方面以「健康問題」為由,向公調處請求推遲原定於16日上午進行的訊問。公調處同意將訊問推遲至同日下午
。但尹錫悅的辯護律師尹甲根16日上午向媒體表示,尹總統身體狀況不佳,且已在首日訊問中充分表達立場,無需進一步接受調查。
公調處原定於當地時間16日14時第二次訊問尹錫悅,但尹錫悅方面於13時50分透過辯護人表明「不接受調查的立場沒有改變」
,第二次訊問落空
。
按照南韓法律,公調處在逮捕尹錫悅後,只能拘留48小時進行偵訊,之後必須決定是否申請拘留令,延長拘留期限最多20天;否則就要將他釋放。
南韓被停職總統尹錫悅的代理律師石東炫1月16日下午發表聲明稱,尹錫悅決定不出席
定於當地時間當天17時在首爾中央地方法院舉行的逮捕適當性審查
,他的三位律師將出席審查。
與此同時,16日下午,南韓憲法法院在尹錫悅缺席的情況下,就尹錫悅彈劾案舉行第二次正式辯論。
國會敦促罷免 尹錫悅方稱戒嚴「不違法」
據南韓媒體16日報道,南韓國會法制司法委員會委員長鄭清來當天在辯論中敦促憲法法官迅速罷免尹錫悅。國會方面指出,尹錫悅沒有守護憲法的意誌,不具備總統資格。如果不罷免,任其恢復總統職務,難以預測將出現何種違憲行為。
尹錫悅方面主張,宣布緊急戒嚴「不違法」,是「高度的執政行為」,不屬於司法審查內容。彈劾動議旨在「奪取總統權力」,國會兩次發起彈劾動議並表決的過程存在法律程式上的缺陷。
憲法法院14日就尹錫悅彈劾案舉行第一次正式辯論。因尹錫悅缺席庭審,辯論持續4分鐘左右便結束。根據南韓法律,如果第二次正式辯論當事人仍不出席,憲法法院可在缺席情況下進行審理。
法院駁回釋放尹錫悅的請求 逮捕令有效期順延至17日晚
南韓首爾中央地方法院16日晚作出決定,認可高級公職人員犯罪調查處(公調處)對被停職總統尹錫悅執行逮捕令的合法性,駁回關於釋放尹錫悅的請求。
在法院當天就尹錫悅方面申請的逮捕適當性審查的審問中,尹錫悅方面和公調處圍繞尹錫悅方面提出的公調處是否有內亂罪調查權、向首爾西部地方法院申請逮捕令是否違反管轄等異議展開激烈辯論。
逮捕適當性審查是指被逮捕的嫌疑人以逮捕不當為由,向法院請求釋放的程式。法院最後認定,公調處逮捕尹錫悅「沒有問題」,尹錫悅方面的「請求沒有道理」
,予以駁回。
據南韓媒體報道,因逮捕適當性審理時間並不計算在尹錫悅逮捕令有效期內,因此逮捕令有效期將順延至17日晚。南韓調查機關可能將在逮捕令有效期內進一步申請針對尹錫悅的拘押令。
被捕48小時時間線
1月15日
10時33分左右:
公調處在位於首爾漢南洞總統官邸對尹錫悅執行逮捕令,隨後在總統警衛處車隊的護衛下,將其送至位於京畿道果川市的公調處辦公樓。
10時33分後:
尹錫悅的團隊放出他被捕前事先錄制好的視訊講話,稱接受逮捕是為防止流血事態發生,而非承認公調處調查合法。尹錫悅的律師團稱逮捕令非法,公調處沒有內亂罪調查權。
10時53分:
尹錫悅的車隊抵達公調處辦公樓,公調處準備對其展開調查,並準備了超過200頁的問題。
11時至13時30分:
對尹錫悅的調查正式開始,首次訊問持續約2個半小時。
下午,
尹錫悅的社交媒體帳號釋出約9000字的 「致國民的一封信」 ,文中寫道,「戒嚴不是犯罪,是為了克服國家危機而行使總統許可權」。
21時40分許:
公調處對尹錫悅的首日調查結束,之後其被移送至首爾拘留所。累計訊問時間約11小時。尹錫悅始終拒絕陳述,並拒絕就偵訊過程錄音錄像。
21時49分左右:
尹錫悅律師團向首爾中央地方法院申請逮捕適當性審查。
1月16日
7時許:
南韓公調處通報,接受尹錫悅方請求,將原定於上午展開的調查推遲至14時進行。
13時50分:
尹錫悅方面表明不出席當天調查,致公調處第二次調查落空。
14時:
南韓憲法法院就尹錫悅彈劾案展開第二次辯論,國會力促罷免。
17時至19時:
尹錫悅方面申請的逮捕適當性審查非公開進行,公調處和尹錫悅律師團展開激烈辯論。首爾中央地方法院裁定公調處對尹錫悅的逮捕合法,駁回釋放尹錫悅請求。
(央視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