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幾個邏輯硬傷,屬於基本怎麽圓都圓不回來那種,外加一堆吐槽:
1. 哪怕是同一傷口,被捅傷兩次是很容易被法醫看出來的……這個我記得在20年前的重案六組裏就已經科普過了,所以蘇察維前後被捅兩次是不可能不被發現的,一旦發現,所謂的密室就不攻自破了
2. 法醫都已經發現了蘇察維頭上的鈍器傷,卻被警察給無視了…………(在停屍房查法醫報告時,上面有寫蘇察維頭部有受過鈍器打擊)這警察當的
3. 案發現場,可以用家徒四壁來形容了吧,除了桌子兩張,水杯兩個,屏風和雕像,就只剩下那倆黃銅瓶子了吧?現場總共就八樣兒東西,竟然還能被警察忽略了黃銅瓶上的擦痕,我真是情何以堪……
4. 接上,兇殺案,現場總共就八樣兒東西,竟然沒被收走作為證物保管……竟然還原封不動整整齊齊的擺在現場……
5. 指紋的事兒不吐槽了……很多人都提過了,大概是日本人沒有指紋吧?還有那個往茶裏下藥的女人,直接自殺了就算交代了,我還以為會從她的自殺作為疑點切入呢,誰想到只是極其潦草的把這條胡同給你堵上而已
6. 就蘇察維那個,擠牛奶一般的擠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