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的回答基本準確。只要想結婚,中國國籍的人就能和以色列國籍的人結婚。
不過具體的情況要復雜一點。
以色列部份民事法律,包括結婚、離婚,繼承的是鄂圖曼帝國的米利特制度。也就是政府不管,社群自管。
只要:
1.以色列公民的一方所在的社群認可兩人在以色列境內結婚。
或
2.兩個人已經在以色列以外任何國家結婚。
以色列政府就承認兩人在以色列境內保持婚姻關系。
所以結婚的流程是這樣的,第一步,嘗試在以色列境內結婚:
第一種情況,一方是以色列猶太人:
如果是男×女:
男方是猶太人,以色列大多數猶太社群認為只有女方皈依正統派猶太教以後才能與猶太男性結婚,但也有少數社群不需要,不過這些社群很難找,男方也通常不在這些社群內。
女方是猶太人,兩個人一起去找女方社群就行了,不需要皈依正統派猶太教。
如果是女×女:
以色列有少部份猶太教社群是承認Les婚姻的,但是找到這樣的社群來授權的過程也確實仍然是很難找。
如果是男×男:
近期好像有一個猶太教社群承認了一例,但是總之還是很困難,涉及一方是非猶太教徒就更難了。
第二種情況,一方是以色列穆斯林:
如果是男×女:
男方是以色列穆斯林,則女方不必皈依伊斯蘭教。
女方是以色列穆斯林,則男方必須皈依伊斯蘭教,目前沒有任何一個以色列穆斯林社群認為男方可以不皈依伊斯蘭教就與女性穆斯林結婚。
以色列境內的穆斯林社群都不承認涉及LGBT的婚姻。
第三種情況,一方是德魯茲派:
德魯茲派社群不承認與外人通婚,如果一個德魯茲人與社群外的人結婚,必須放棄德魯茲信仰與德魯茲社群身份。因為另一方不是以色列公民,所以結論是不能在以色列境內結婚。
還有,基督教、印度教、亞茲迪教、巴哈伊教以色列公民等情況,人數很少。不再具體介紹。大體來說,在以色列境內,基督教、印度教與伊斯蘭教情況相似,亞茲迪教與德魯茲派情況相似。
第二步,如果不能滿足上述條件,在以色列境內結婚,可以在中國結婚(不知道中國法律有沒有針對一方是外國人時的特殊規定),如果不行就在可以為外國人頒發結婚證書的第三國旅行時結婚,然後去以色列,以色列政府就會自動承認這個婚姻關系。
以色列境內很多LGBT,尤其是男同性戀,也都是去已經全民承認同性戀婚姻的北歐國家結婚然後回國,以色列政府就自動承認其婚姻。
此外,只要與以色列公民結婚也就可以入籍以色列獲得以色列公民權,不過離婚時如果沒有法定子女,又沒有加入任何一個以色列境內的社群,就會自動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