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暴力分析,我認為有一種視角很有助於避免暴力分析,就是整體論的視角。
咨詢師之所以暴力分析,是因為一些咨詢師透過他的理論來分析和診斷部份經驗,這就閹割了來訪者真實的生活世界,事實上,這個經驗和那個經驗是關聯的,各種各樣的經驗是被某種方式組織起來的,當我們想要去定性的時候,就需要註意這種經驗的牽一發而動全身的整體關聯特征。
比如一個人和父母吵架,離家出走,如果咨詢師簡單地說來訪者逃避,那麽他所指的就是這個逃離的行為所代表的那部份經驗,可是經驗和經驗是有關系的,逃避就似乎是來訪者沒有勇氣去面對自己生命生活中的問題,那麽來訪者在生活中具體做了一些什麽呢?或許是那一次次地尋求認可,但是沒有得到認同和關註,或許是一次次的失落,感覺到自己不被愛和接納,如果我們診斷來訪者這是看向外部,希望得到他人的愛,而不是想辦法照顧自己,可能這又是片面的,因為來訪者可能很多的努力就是一種照顧自己的努力。
因而我們的詮釋總是需要有更加整體性的理解作為基礎,我們根據部份經驗做出來的分析總是可能被更加整體意義上的經驗所否證,我們根據一個行為表現做出的分析總是可能被其他的行為表現的證據所否證,這不是說來訪者的表現找不到某種可以抽象出來的共性,而是如果我們想要根據幾個經驗事例就想要對一個人作出評判,這恐怕會忽視更多有意義的經驗。
對此,我提倡一種現象學的懸置,去排除自己的先入之見,比如精神分析的理論,這種懸置是把理論加入括弧,存而不論,在之後獲得更加廣闊的經驗後,這些理論可能重新回到我們的視野裏,得到聚焦。之所以要排除對來訪者的先入之見,是因為按照解釋學的觀點,我們采取何種理論、我們做何種分析,是有偏見的,偏見不是壞事,我們總是以某種意向、帶著偏見去理解,沒有偏見,理解是不可能的。
總的來說,在心理咨詢的前台,是理解;咨詢的後台,是詮釋。混淆了二者的關系,就容易把分析和評判放到前台,來訪者就經常感覺到咨詢師講的東西是有侵入性的,或者一葉障目的,咨詢師有時候講來訪者在防禦和阻抗,其實來訪者也覺得咨詢師在防禦和阻抗,不然為何不願意多聽我表達我的不同觀點和體驗呢?為什麽不是咨詢師不願意去接受他自己不能理解的事實?
看來訪者,我們從整體來看來訪者;看我們自己,看到我們自己的先見,並且去做一種現象學的懸置。如此一來,有助於咨詢師去獲得更廣泛的經驗,那些被懸置的理論也有「重新獲致」的可能,但是不會幹擾對來訪者的理解,要知道並不是只有來訪者會幹擾咨詢,我們自己的某些理論和解釋、那些渴望帶著來訪者前進的話語本身也可能幹擾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