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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盜為什麽喜歡蘭姆酒?

2014-01-25知識

不是喜歡,而是沒得選。

好比問,俄國農奴喜歡喝格瓦斯嗎?要知道沙俄時代的格瓦斯是用粗糧、麵包渣和酸水果釀的酒。他們當然不喜歡,他們要是有機會,也會去喝伏特加和雷司令,但他們沒得選啊!

加勒比海盜也是一樣的道理。

很多人以為海盜的「工作」就是搶劫,其實不是——海盜壓根就不是一個具有明確定位的「職業」。

歷史上的海盜總是同時操持多種營生 ,搶劫只是其中之一,除了搶劫以外,海盜一定會做的兼職就是商人(或者走私者)。在有利可圖的時候,他們隨時接受招安變成大兵;在拮據吃緊的時候,他們還要打漁賣魚。像電影裏那樣腰纏萬貫的船王不是沒有,但只是極少數。一言以蔽之, 海盜也不過是靠海謀生的窮苦人。

都是窮苦人,窮苦人能喝什麽酒啊?

我喜歡啤酒,你喜歡葡萄酒,他喜歡家鄉的威士忌。可是對不起,在這加勒比海面上,咱們能喝的只有這蘭姆酒。別的統統見不著,見得到也喝不起。

在整個世界,酒精飲料按照原料可以大致分為兩大類, 一類是以啤酒為代表的 糧食酒, 另一類是以葡萄酒為代表的 水果酒。

在海盜們的家鄉歐洲,這兩種酒平分天下 啤酒和糧食燒酒統治著 從愛爾蘭到烏克蘭的 歐洲北方,葡萄酒和其它果酒統治著 從裏斯本到黎巴嫩的 地中海世界。 這兩個區域以氣候和文化差異為基礎,是歐洲歷史上最基本的分析單位。

「地中海世界」的大致範圍,與其相對的是「歐洲北方」。這兩個區域的界限是模糊的,有著大片的交集和緩沖區(北法蘭西、南德意誌等),但是各有各的文化內核。有時候這種對立被稱為拉丁-日耳曼,有時候叫做羅馬-後羅馬,也可能是天主教-新教的。在本文當中,是葡萄酒-啤酒的。

誰不愛故鄉的那一口佳釀呢?奈何這裏是天殺的美洲。

美洲缺少啤酒,因為可以用來釀酒的谷物不多。 西班牙人確實出於口味偏好,把小麥種植引入了美洲,但是拉丁美洲畢竟被高原和叢林統治,農民們種的更多更好的依然是玉米和薯類。至於新英格蘭的小麥出口,基本都送到了南方和加勒比種植園的奴隸勞工嘴裏,沒有多少可以用來釀酒的余糧。沒錯,等到19世紀,密西西比和拉普拉塔河流域將會隨著移民潮崛起,美國、阿根廷、巴西、加拿大、烏拉圭將會成為世界的大糧倉。但我們這些可憐的海盜,還活在16-18世紀啊!

美洲也缺少葡萄酒,葡萄酒在這裏是奢侈品。 同樣出於氣候上的阻礙,葡萄種植園非常稀少,僅在秘魯海岸和科爾多瓦地區(今阿根廷西北部)比較集中,產出的葡萄酒都送到利馬城裏給達官貴人享受。要從這些地方搞來一些葡萄酒,難度就和從歐洲弄差不多。在海盜的圈子裏,葡萄酒也是船長及其副手們的特供品,一般人可不配喝。

但是, 美洲也有自己的釀酒之道,畢竟酒作為人類最古老的麻醉品和興奮劑,也是社交活動和宗教儀式的必需品,對於任何地方的人民都不可或缺。 東亞人有大米酒,西非人有小米酒,阿拉伯人有椰棗酒,柏柏爾人有茴香酒.....只要肯開動腦筋,辦法總比困難多!事實上, 美洲也發展出了大量的本土酒精飲料,其中有代表性的就是龍舌蘭、玉米酒、木薯酒和甘蔗酒,這四種酒在美洲都不是奢侈品。

那麽海盜們為什麽主要消費蘭姆酒(甘蔗酒),而非其它三種「賤酒」呢?答案很簡單,由於產地原因,其它三種酒只屬於其它地方的窮苦人。

先說美洲酒的王者,後來成為墨西哥國酒的龍舌蘭。

龍舌蘭這種植物長在高山上,葉漿辛辣甚至有毒,葉子的一般用處是加工織布,因此龍舌蘭既不算糧食,也不算水果。但是,對於麻醉品孜孜不倦的追求激發了古代人民的偉大智慧。在歐洲人抵達美洲之前, 墨西哥原住民早就在用龍舌蘭釀酒了。

接下來, 歐洲人的到來改變了一件事,那就是把龍舌蘭從奢侈品變成了大眾酒品。

在阿茲特克人統治時代,飲酒和宗教神聖性掛鉤,因此一般人不可隨意消費酒精。到了西班牙人統治時代,隨著舊文化規範的瓦解,普通印第安農民也開始飲酒,用於作樂或者逃避現實。 西班牙人也把賣酒看作是生財之道和社會控制手段。 在新西班牙殖民地(墨西哥),龍舌蘭酒為政府帶來的收入甚至可以達到銀礦的一半。1786年,新西班牙總督貝爾納多.德.加爾維斯(Bernardo de Gálvez)稱贊龍舌蘭酒的功效,還計劃把這種飲料推銷給墨西哥北方尚且不會喝酒的部族,「迫使他們依賴我們」。

然而, 由於龍舌蘭只生長在內陸地區,它也就成了墨西哥農民的專屬酒品,海盜們因此無福消受。

那麽 玉米酒和木薯酒 呢?道理相似, 這兩種糧食酒的品質和名望都遠遠比不上龍舌蘭,不過是美洲貧苦農民喝的賤酒,口感一般,自產自足,紮根鄉土,絕緣海洋。

現代墨西哥和美國著名的啤酒產業其實是工業革命的產物,在「大航海時代」尚且不存在。

從歐洲到美洲,一大圈排除下來,海盜能喝的酒只剩一個了,那就是甘蔗酒。

歷史課本上說,布匹是第一次工業革命的掌旗官。這話說的沒錯,但是 在布匹之前,就有一種商品經歷過爆炸式的產量增長,那就是蔗糖。

1580年代,巴西的蔗糖業開始勃興,為葡萄牙在歐洲市場上贏得了巨大利潤。17世紀,眼饞蔗糖利潤的荷蘭、英國和法國也開始想辦法發展自己的蔗糖產業。在三十年戰爭期間(1618-1648年),荷蘭試圖奪取巴西,但是被葡萄牙人驅逐。 從17世紀下半葉開始,荷蘭、英國和法國逐漸奪取了加勒比海上的各個島嶼,建立了以奴隸種植園為基礎的蔗糖產業。在之後的一個多世紀當中,蔗糖產量急劇增加,也成為了加勒比地區的拳頭產品。

所以,16-18世紀加勒比最重要的產品就是蔗糖,而蔗糖產品就是用來加工出口的。

在這種情況下,加勒比海盜們只能喝甘蔗酒,也只喝得起甘蔗酒。

諷刺的是,蘭姆酒是美洲海員的賤酒,卻是歐洲人的貴族酒。 在阿姆斯特丹的交易所,美洲蘭姆酒的牌價居於首位,力壓香檳和波爾多的葡萄酒,而糧食酒還遠遠比不上這兩種高貴的水果酒。然而在加勒比海上的托爾托加島,蘭姆酒泛濫的地方,一個來自盧貝克的海員倘若想喝上一口故鄉的啤酒,竟然是無法實作的奢望。

這是個「何不食肉糜」的魔幻版本:美洲海員喝蘭姆酒,是因為他們只喝得到蘭姆酒,蘭姆酒在他們那裏是很便宜的東西。你眼中的肉糜,就是他們的麵包;你手裏的麵包,對他們來說比肉糜還要金貴。

南洋海盜喝米酒和棕櫚酒,地中海海盜喝混合燒酒(椰棗、甘蔗、水果、谷物無所不用),加勒比海盜喝蘭姆酒 ,都是因為他們喜歡嗎?

是因為只有這個能喝到而已。海盜們也想換換口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