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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有所依|誰來為「無監護」老人的生死負責?

2024-10-14心靈
老齡化不僅帶來了對醫療、養老、社會保障等基礎設施的重大壓力,也對老年人的日常生活管理、法律保護提出了新的挑戰,尤其是針對孤寡老人、無保護老人和失獨老人等特殊群體的監護問題。
隨著社會結構和養老模式的轉變,探索一個有效的老年人社會監護服務體系,是解決當前老齡化問題的關鍵策略之一。
「意定監護」服務是伴隨老齡化發展而來的新興產物。然而,目前中國社會組織在提供意定監護服務的過程中,仍然面臨服務標準不一、監管機制不完善、法律支持不足等諸多問題。
誰來為生死負責?
從上海驅車近200公裏,在位於太湖邊「江南名都」陽羨東部的王婆村,記者來到了當地唯一的一座養老院。
77歲的王柏龍(化名)是該養老院的一名住戶。由於嚴重的糖尿病纏身,王柏龍已行動不便,一瘸一拐。記者見到他時,他正拿著一只不銹鋼碗下樓打飯——一碗菜粥就是養老院當天供應晚餐的全部。雖然因疾病變得非常瘦弱,但王柏龍還是讓人給他多盛了一口。
按照養老院的餐標,老人一天的夥食費約16元,絕大多數時間吃的是饅頭和稀飯,王柏龍在這裏度過了第四個年頭。
王柏龍未婚無子女。幾年前,他與同樣未婚無子女的哥哥王立征(化名)居住了一輩子的祖宅被當地政府征收拆遷了,如今那裏僅剩下一片廢墟。村裏的楊書記告訴記者,按照規劃,王柏龍兄弟祖宅所在的片區即將被改建為科創園。楊書記承認,兄弟兩人曾居住的房子分別有四五十平米,但他們並未得到分文拆遷費。
「別人拆遷政府會分配安置房,按照面積標準來分配,但他們(王柏龍兄弟)比較特殊,都屬於無保護人群,拆遷費就變成集體財產,村裏把他們安置在養老院,有病時帶他們去看病,負責為他們養老送終,這當時也是征求過他們家裏人意見的。」楊書記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
王柏龍在當地還有一個姐姐,但由於自身年齡也越來越大,無力再照顧弟弟。楊書記告訴第一財經記者,王柏龍沒有正式的「監護人」。
第一財經記者了解到,對沒有近親屬做監護人的群體,【民法典】規定由村居委會來做公職監護。具體而言,對農村「五保」之外的孤老、失獨等身邊無其他法定監護人或法定監護人沒有監護能力的老年人,在其民事行為能力喪失或者欠缺時,根據【民法典】,民政部門或其住所地具備條件的居村委會將依法承擔國家監護人職責。
但在與王柏龍的對話中,記者發現他的意識還是很清醒的,也未喪失民事行為能力。他甚至還惦記著自己幾千塊錢的存款,希望將來能留給一個侄女。不過姐姐覺得王柏龍的頭腦正在逐漸變得模糊。
誰來對王柏龍的生死負責?王柏龍自己也曾想過這個問題,但他沒有答案。就在半年前,哥哥王立征去世了,兩人生前雖然關系不怎麽好,見面總是吵架,但哥哥的去世對王柏龍的心理是有不可磨滅的影響的。
王立征死於胃癌,在當地一家中醫院經過了一個月的治療後,他的病情惡化了。王立征去世的時候,王柏龍就睡在他的床邊,他眼睜睜地看著ICU的管子還插在哥哥的嘴裏,但人已經沒了——在王立征還有一口氣的時候,醫院把他從ICU運回了養老院,理由是「老人不能死在醫院,會占用指標」。王立征死在了被運回養老院的路上,王柏龍抱著哥哥的屍體,失聲痛哭。
村裏人叫來殯葬服務公司的人,給王立征帶來一套壽衣,那可能是他這輩子穿過的最體面的衣服了。兩個人把他的頭和腳一扛,塞進一輛麵包車就送去火化了,骨灰就放在臨時寄存處。王立征在鄉土生長了一輩子,但「入土為安」這件事與他無關。
從哥哥命運的結局中,王柏龍仿佛看見了鏡子裏的自己。
「在農村,這樣的孤寡老人比比皆是,這也暴露了社會養老的壓力。很多沒有子女或直系親屬缺乏照料的老人,被送到養老院後,很容易被欺負。」一位從事多年老齡工作的社群服務人員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生了病如果不是起不來,不會有人帶他們去看病,一到醫院檢查出來都是晚期重疾。」
10月13日,由上海大學社會學院安寧療護與醫務社工研究中心、上海福壽園公益發展基金會,禮濟學院主辦的長三角一體化生命服務事業智庫首屆國際論壇舉行。論壇釋出【把「善終」帶回現實:2024中國居民善終品質研究報告】,報告指出,當前中國善終品質的提升空間仍然較大,尤其是在提高臨終患者生命最後階段的生活品質和滿足其心理需求方面。報告進一步指出,要實作真正的「善終」,不僅需要改善醫療服務和技術支持,還需要改變社會觀念,加強對臨終患者的心理支持。尤其是缺乏子女陪護的老人,更需要照料與心理關愛。
養老未必只能靠子女
居住在200公裏外的上海,人們可能難以想象農村正在發生的一切。但少子化的趨勢同樣是現實,越來越多的人老去後,會面臨「誰來為生死負責」的困境。
上海年近八旬的孫先生和孫太太的兒子移民國外多年。近期孫太太的認知能力下降嚴重,孫先生出於未來照顧和自身養老的考慮,與兒子商量後決定夫妻兩人盡早入住養老機構,但在辦理入住等相關手續時遇到沒有監護人簽字的問題。
幾經周折,孫先生了解到現在有一些社會監護組織可以擔任「意定監護人」,在找到某社會監護組織後,孫先生與該機構簽署了意定監護協定,解決了養老院入住的問題。
費超是從事社會監護的民非組織盡善監護服務中心總幹事。他告訴第一財經記者,像孫先生家庭的情況在上海並不少見。「上海有很多老夫妻條件都比較不錯,但子女不在身邊,也沒有希望托付的親屬,遇事無人照料,住院也沒有人簽字,這種情況下委托我們進行監護服務的案例挺多的。」他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
盡善監護是全國成立的第一個為老年人提供監護的社會公益組織,盡善監護於2020年8月在上海市閔行區成立,隸屬民政局管理。費超表示,此類組織全國至今也僅有四五家,但都處於早期發展階段。
「我們是為老年人做監護的組織,至今確立監護服務關系的有35位長輩。」費超告訴第一財經記者,「有意識清醒的老人,也有些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老人,以意定監護為主,大部份的老人為養老機構的住戶。」
所謂的「意定監護」,是指老人在意識清醒的時候,按照自己的意誌指定監護人。目前,盡善監護擁有5名全職員工。他們日常的主要工作簡單來說就是給服務的老人「跑腿」,例如領退休金之類。
費超介紹稱,老人需要的服務在醫療場景下是最多的。從簡單的日常探視、配藥、陪診,到住院、手術簽字、搶救急救,再到老人過世的殯葬等身後事的操辦,他自己就親身經歷了多個老人監護的案例。
費超向記者分享了兩個較為深刻的案例。他至今記得自己在前年的一個大年夜突然接到閔行區中心醫院的電話,他所服務的一個患有精神障礙的老人在被救護車送往醫院的途中去世了。在服務這位老人的三年半時間裏,費超盡心盡力,保證一個月兩次的探視,以及陪同就醫等日常服務。
「雖然說我們服務這些老人不可能像他們的親人對他們那樣,但服務時間長了,還是會有感情。而且平時給予的是老人最需要的生活方面的協助,這也讓我們有成就感。」費超說道。
第一財經記者了解到,並不是盡善所有服務的物件都是無子女的,也有子女關系不好或者長期不在身邊的,比如孫先生夫婦的案例。「對於這種情況,我們提供服務可能是幫助老人度過他們最困難的時期。」費超表示。
曾有一對老夫妻因為與子女鬧翻了,在賣房子時沒人簽字,於是找到了盡善監護,在服務這對夫妻的三年多時間裏,費超曾參與了老先生兩三次的急救,最後都轉危為安,更值得慶幸的是,後來老夫妻與子女和好,結束了與盡善的監護服務關系,回歸了家庭。
盡善監護服務的另一個群體為失獨老人家庭。費超回憶稱,曾有一個失獨老人,生前在公證處留下一份遺囑,希望盡善監護能在老人去世後幫助執行——具體內容是把老人生前的遺產平均分配給戶口所在地的失獨家庭。
「這個案例讓我很感動,我們最後跑了大約100多戶失獨家庭,逐戶走訪,把錢交給他們,雖然不多,但完成了老人生前的遺願。」費超說道。
「意定監護」為何難推動?
在人口老齡化背景下,為了更好地滿足老年人養老需求,保障老年人合法權益,國家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26條第1款規定了「意定監護」制度,即:在老年人還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時,可以與其近親屬、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事先協商,以書面形式確定自己的監護人,在自己喪失或者部份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時,由該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
一位從事老齡化工作的民政機構人員告訴第一財經記者,像盡善這樣的組織的成立,是基於人口老齡化的宏觀背景以及特殊老年群體的剛性需求而產生的,這也需要民政部門的支持。
公開資訊顯示,早在2020年12月,上海市民政局養老服務處負責人就曾在新聞釋出會上介紹稱,上海正在調研基礎上,積極探索登記監護類社會組織。
不過,經過多年的發展,監護類社會組織在全國仍然只有鳳毛麟角,民政部門在推動相關的意定監護工作方面也仍然遇到不少的挑戰。
據費超介紹,盡善這類社會組織的收入來源由政府的采購計畫、社會捐助構成,老人僅支付一部份公益性的成本。
費超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像盡善監護這樣的純公益社會組織在中國的發展並不容易。「一方面是願意無私奉獻的人還不多,另一方面也是因為中國老人這方面的意識還不強。」他坦言,「我們希望能有更多愛心人士加入到這一隊伍,同時也能讓更多老年人了解意定監護組織的存在。」
北京律維銀齡研究與服務中心主任趙越凡也認為,意定監護的實作,能夠充分尊重老年人的個人意願,有利於彌補家庭監護的不足。但長期與老人接觸過程中,她發現「監護」的相關知曉度很低。
上海華夏匯鴻律師事務所律師燕曉鳳長期關註老年人的監護問題,她在過去一年走訪了幾十戶失獨老人家庭。她總是這樣向別人介紹自己:「我是一個走街串巷的小律師。」
她在走訪失獨家庭的過程中發現,超過九成的人不知道意定監護;在她去年執筆的【關於推進落實老年意定監護制度施行的建議】課題調研時發現,超過六成受訪者不了解意定監護制度。
「由此可見,意定監護的普法工作做得還很不夠,只有讓更多的老年人知道意定監護,才能更好地維護自己的權益。」燕曉鳳表示。
在上海市心理學會社群心理健康與發展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劉曉明也在積極推動上海意定監護的制度設計及具體操作規則流程等實施工作的落地。她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我面訪過的人當中,十個裏面有九個都不清楚何為意定監護。」
「組織」監護人誰來監督?
雖然很多老年人有明顯的社會監護需求,但其本身對於社會監護概念和社會監護組織的不了解,讓他們不願意輕易嘗試社會監護服務;而當社會監護人承擔監護業務的時候,醫院、養老機構、銀行、房產交易中心對於社會監護人(組織)資質的認可也是一大問題,這背後就需要政府公職部門的背書和監護組織的共同努力。
燕曉鳳告訴第一財經記者,民政部門對於包括失獨老人在內的特殊老年群體的監護工作一直非常重視,民法典也有涉及意定監護的相關內容,但目前由於立法不夠細化、健全,缺乏法律依據,導致相關方面的工作無法進一步落地實施。
在她看來,鼓勵老年人運用「意定監護」制度為養老兜底,必須設計出不同主體相互制衡的機制,建立配套的監督保障制度,根據不同老人的需求,以及老人的經濟條件和社會資源匹配情況,建立起以公職監護為主,意定監護為輔助的體系,並盡快完善登記備案制度,明確第三方的監督,廓清此行為可能給老人帶來的安全風險。
「民法典雖然明確了‘組織’可以成為意定監護人,但目前監護監督環節仍不完善,僅依靠當事人間的意定監護協定可能無法更好地保障被監護人重大人身和財產利益,需要事前和事中的監督,新監督體系的建立和規則的完善等實踐也需要有步驟地展開。」燕曉鳳說道。
她還表示,意定監護相關監護細則仍需完善,明晰「意定監護」與財產繼承、親情道德等混淆模糊的領域。比如,意定監護人承擔的監護職責與社會工作中的「照護」有顯著區別。
劉曉明對第一財經記者說道:「隨著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變遷,老年人的生活方式和需求也發生了改變,他們不僅需要基本的生活照料,更需要心理慰藉和社會支持。」
在談到意定監護在開發中所面臨的挑戰時,劉曉明表示,意定監護組織的發展肯定應該給予鼓勵,但此類組織的公信力有待加強。她也呼籲針對老年人意定監護中的困境和需求,推動實施細則盡快出台,同時鼓勵更多愛心人士加入。
與意定監護在中國的發展相比,國外尤其是一些已開發國家的意定監護服務起步更早,發展較為成熟。例如,美國、加拿大、英國、澳洲等國家早在20世紀後期就開始實施意定監護制度,並形成了較為完善的法律框架和服務體系。在這些國家,意定監護服務不僅有明確的法律依據和規範的操作流程,還有成熟的監管機制和品質控制體系。
例如在美國,社會監護組織1989年就已經被定性為一個新的行業。美國國家監護協會很早就已經制定了關於社會監護機構的道德準則和指導社會監護機構服務的標準。美國的【統一監護人和保護人法典】為意定監護提供了詳細的法律指導,確保被監護人的權益得到充分保障。
第一財經記者曾經采訪過長居在美國的劉新憲,他原本是一家科技公司的高層。他家庭經濟條件很不錯,職場前景一片光明,還有一個可愛的孩子,然而多年前,孩子的驟然離世讓劉新憲陷入了巨大的痛苦,當時他內心所承受的悲傷和壓力難以言表,最後他辭去了高薪工作,讓自己緩和了一段時間。作為一名失獨父親,劉新憲一度很痛苦,他也並未再育,但經過一段時間的調整,他現在成為了一名哀傷咨詢師。
「也是在那段時間,我接觸到了哀傷咨詢和心理療愈,我了解到有不少歐美國家的人從40多歲就開始寫遺囑以及安排一些器官捐贈、臨終治療的事宜,這樣就不會到時候手忙腳亂,在美國有很多家庭都有家庭醫生,他們會有一套完整的生前事業手冊,包括需不需要搶救、器官捐贈這類,他們並不忌諱,而是透過系統化和產業化的方式來做成了一套生命事業體系。」劉新憲接受第一財經記者采訪時曾這樣說。
就在日前,第一財經記者再度回訪劉新憲,他表示自己目前生活很穩定,心情也早已平復,對於養老問題,他選擇找一個指定(意定)監護人,寫好生前預囑,對於是否要搶救等作出決定,並且將財產也做一定的分配,包括給指定(意定)監護人具體如何分配等。作為監管,可以由相關的律師、機構或者指定兩個、多個指定(意定)監護人來互相監督,以確定自己萬一失智後的照料保障。
此外,一些國家還透過專業的監護人培訓和認證制度,確保監護人具備必要的專業知識和技能。在老齡化嚴重的日本,於2000年前後就開始為社會監護人建立法律制度。燕曉鳳建議,可以參照日本的「職業後見人」制度,在中國建立職業監護人制度,包括建立職業監護人培訓和資格認定機制、明確職業監護人的種類與職能、建立職業監護人監督機制。
無論如何,這種新的監護制度的探索為未來的養老模式開啟了一扇新的窗,也能讓更多無監護的老人在人生最後的旅程中,多一條選擇的路徑。
(本文來自第一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