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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咨詢規定提前24小時收費,咨詢師會不會期待來訪者提前一周付費?

2022-02-01心靈

關於心理咨詢提前收費,這是一個老生常談的問題了,我來簡單說一下自己的想法。

在國內的話,心理咨詢師這個職業目前處於沒有立法監管、沒有執照系統的尷尬境地,因為沒有上級監管部門,所以對於收費沒有任何統一的標準。

所以可以這麽說,在國內做心理咨詢怎麽收費都行,沒有法律規定該怎麽做,沒有標準沒有監督,只要來訪者和心理咨詢師提前約好就行。

這是好事還是壞事?我個人覺得是壞事。 沒有統一的收費標準,來訪者就處於容易被傷害、被剝削的劣勢地位。

如果是在北美的話,關於心理咨詢是否可以提前收費,是有明文規定的。 這裏的「明文規定」是有立法保護的,是有上級監管部門來監督並強制執行的,如果不依法執行就會受到懲罰。

我是一名在加拿大安大略省職業的臨床心理學家,我的上級監管部門是College of Psychologists of Ontario安大略省心理學家學會,針對心理咨詢是否可以提前收費、應該怎樣收費,都是有詳細規定的。具體內容在Standards of Professional Conduct裏面 [1] ,也就是「職業操守標準「。

一句話概括:心理咨詢不可以提前收費,心理學家不可以對自己還沒有提供的服務進行收費。

我們來看具體內容:

11.4 Retainers
Members must not require clients to prepay for any psychological services including preparation of reports. Members may request retainer funds in advance, but these funds must be held in a segregated account, separate from the member’s practice operating account funds or personal funds. These segregated funds must only be applied to services rendered, when such services are rendered and invoiced, and any excess segregated funds must be returned to the client following the termination or conclusion of services.

簡單來轉譯,有以下這幾個重點:

  • 心理學家不可以要求來訪者對任何心理服務提前付費(哪怕是診斷報告也不行)。
  • 但是心理學家可以要求來訪者支付定金(retainer),這個定金需要放在一個單獨的銀行帳戶裏,不可以放在心理學家的個人帳戶裏,也不可以放在公司的日常帳戶中。
  • 定金只可以用來支付以前提供了的服務,如果定金有任何剩余,必須及時返還給來訪者。
  • 不難看出,之所以制定以上這些規定,就是為了最大程度的保護來訪者。來訪者不應該為任何自己並沒有接受到的服務而付費。

    結論: 如果說我作為在北美執業的臨床心理學家,執行了問題裏所描述的操作(提前24小時甚至一周對來訪者收費),那麽我就違反了監管機構的「職業操守標準「,我會受到監管機構的調查和處罰,最嚴重的處罰是吊銷執照(提前收費應該不至於吊銷執照)。

    但是心理學家在北美不可以提前收費,不代表來訪者臨時取消或者缺席,就可以不付費了。

    在北美來說,一般是這樣約定的: 如果來訪者至少提前24小時取消預約,那麽來訪者不需要付費。如果來訪者沒有提前取消或者過遲取消(24小時以內),那麽來訪者需要支付TA所預約服務的全部費用(比如約的是一個小時,那麽就要付一個小時的費用)。

    當然也有例外: 如果來訪者臨時遇到了一些緊急事故(比如天氣狀況、意外事件等),那麽心理學家一般都不會讓來訪者付費的。

    關於取消預約的設定,在來訪者見心理學家的第一次時,就要簽署好知情同意書,是雙方定好的合約。

    我們可以來看看我的監管機構College of Psychologists of Ontario是怎麽說的:

    11.2.1. Interest and Missed Appointments
    Members may charge:
    a) interest on an overdue account; or
    b) a fee for a missed appointment or late cancellation when prior notice is not given within an agreed upon period of time.
    Note: The client must be informed of such charges at the time that billing arrangements are discussed.

    簡答轉譯:

    1. 心理學家可以對來訪者拖欠的費用,征收利息。
    2. 如果來訪者沒有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前取消預約,那麽心理學家可以對缺席的預約服務進行收費。

    可能你這裏會問,來訪者缺席沒有來,你怎麽對TA進行收費?

    一般來說,業內是這樣操作的:

  • 來訪者來到診所時,會被要求提供一張有效的信用卡,這張信用卡會被存檔。
  • 一旦來訪者出現過遲取消或者缺席的情況,那麽診所會把賬單寄給來訪者,讓來訪者支付。
  • 如果來訪者不主動支付,那麽診所會直接在來訪者的信用卡上扣款。
  • 但是這也不是萬無一失的措施,我工作的私人診所曾經出現過這樣的情況(我的來訪者),沒有通知缺席,然後電話電郵找不到人,後來發現提供的信用卡資訊已經過期或者存在問題,我們沒法扣款。

    當然也可以用討債公司來向來訪者追討欠款,但是如果來訪者欠款一節治療,我們就不會繼續提供服務了,所以最多也就是欠款200多加幣。 這一點錢用討債公司,實在不值得。

    如果是做診斷的話,這裏涉及的費用就比較多了(可能2000-3000加幣),那麽一般我們是這樣操作的:

    在來訪者拿到最終的診斷報告前,來訪者必須結清所有費用,不然我們就不提供診斷報告。

    總的來說: 在北美不可以對心理服務進行提前收費,只可以服務完成後收費。在這樣的情況下,來訪者出現不付款的情況,實在是很少見的情況。我大概半年才會出現一兩單吧,多打幾次電話來訪者一般都會支付,就是有的時候要多換幾個電話號碼來聯系來訪者。

    參考

    1. ^ STANDARDS OF PROFESSIONAL CONDUCT (2017) https://cpo.on.ca/members/professional-practice/standards-of-professional-condu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