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台灣「聯合新聞網」和中時新聞網報道,台灣藝人黃子佼被控購買未成年少女不雅影像,被台北地檢署起訴。12月3日,台北地方法院一審依「無正當理由持有少年性影像罪」判處其有期徒刑8個月,並處罰金10萬元新台幣(約2.2萬元人民幣),罰金部份可易服勞務。
台北地方法院判決理由認為,黃子佼的行為使兒童及少年成為性剝削物件,此外,黃子佼促使性剝削供需存續、10歲到17歲少女的性影像淪為商品。
對此,台北地檢署表示,將在收到判決後,研議是否提起上訴。
黃子佼 「聯合新聞網」
據報道,黃子佼2023年被爆出性騷擾風波,他突然開直播爆料多名女藝人吸毒。當地民眾向台北地檢署告發黃子佼涉嫌強制猥褻等罪後,檢警2023年搜尋黃子佼住處時,在他的硬碟中發現了他在網路偷拍論壇購買的大量視訊,其中有7部是未成年少女不雅影像。黃子佼在檢方偵辦時認罪,檢方給予「緩起訴」處分2年,引爆各界怒火。
黃子佼案經台北地檢署送台灣「高檢署」再議,「高檢署」審查後認為「緩起訴」確實有待商榷,以偵查未完備為由,將本案發回台北地檢署續查。續查後,台北地檢署認定黃子佼明知無正當理由不得持有未成年女子的性影像,卻自2023年2月17日起用行動硬碟儲存相關影像,於是起訴黃子佼。
此後,檢察官查證扣案證據又發現,黃子佼不只持有7部未成年性影像,還涉嫌持有41部,檢方7月19日向法院申請並案審理。
判決指出,黃子佼因一己私欲,加入上述論壇成為會員,並自該論壇購買兒童及少年的性影像,且持有數量達2259個,性影像涉及兒童及少年人數共35人,數量並非微小,增加了兒童及少年成為性剝削物件危險性。
判決稱,黃子佼目前待業中,案發時在演藝圈工作,本案之前並無犯罪前科。案發後,黃子佼於偵查中坦承犯罪行為,但在法院歷次開庭審理時卻又否認,且其未與被害人等成立調解,法院由此依法判刑。
報道顯示,黃子佼在法院力辯無罪,在法庭外對是否認罪毫無回應。
法院於今年7月15日、8月12日、8月20日、9月10日、10月15日共五次開庭,在最後一次庭審時,黃子佼說,「我黃子佼已不是黃子佼了」「我的未來一片黯淡」等。
此外,他拒絕賠償被害人金錢,聲稱「不是我拍的」。
公開資料顯示,黃子佼是中國台灣男主持人,1972年3月30日出生於台灣省,曾擔任【超級星期天】、【音樂強力佼】等節目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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